農委會 公告
【本刊訊】依行政院農委會於九十年三月二十日以 ( 九十 ) 農中字第九○一○八五○四一字號函副本會,公告該會訂定九十年度加速農村建設「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與改進農業經營專案貸款」不予核貸項目辦理。本會擇其刊登,以供會員酌參:
一、養豬、養雞、養鵝、養鴨、養火雞:無畜牧場登記證書者。
二、山坡地之農業生產及運銷事業未符合可利用限度查定者。
三、無合法土地使用權者。
四、不符合都市計畫有關法令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