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處理死廢畜禽以防止流用
【本刊訊】為妥善處理死廢畜禽以防止流用問題,亟需建立制度性管理作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今 ( 九十 ) 年三月二十六日、三月二十七日及四月十日分別邀請相關機關協商,並擬具若干具體防範措施,使整個輔導管理作業更週全。以下幾項措施,請業者配合辦理:
1.請畜牧場自律自清,勿任意棄置死廢畜禽。
2.若是委託化製場處理,應將死廢畜禽放置於定點,以便合法集運業與化製業者清運。( 會員應與合法化製場簽訂委託代處理合約書 )
3.配合各縣市政府畜產課建置畜牧場與飼養戶死廢畜禽處理方式基本資料。
4.配合各縣市政府畜產課建立畜牧場與飼養戶死廢畜禽處理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