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有色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召開八十九年度第二次委員會議
【本刊訊】本會台灣地區有色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於 89 年 3 月 28 日假農委會一○一一會議市召開 89 年度第二次委員會議,由鄧福順召集人主持,其會中各項討論事項如下:
一、修正本委員會簡則第五條條文內容。
說明:
(一)修正條文對照如次:
修 正 後 條 文 | 原 條 文 內 容 | 說 明 |
第五條:本委員會得設委員廿九人由以下各單位團體產生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人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二人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有色雞組組長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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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本委員會得設委員廿九人由以下各單位團體產生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人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畜牧科一人 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一人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有色雞組組長一人 …… |
因農林廳已改制為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暨家禽發展基金會歸併中央畜產會所以刪除,由中央畜產會企劃組
( 產銷資訊 ) 及家禽組 ( 肉系產業 ) 代表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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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配合農政單位調整自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止為當年會計年度,本委員會年度計畫暨人事聘任任期亦配合調整,本年度計畫執行暨委員、工作幹部聘任 ( 自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至八十九年六月卅日 ) 延 ( 聘 ) 至八十九年十二月卅一日止。
決議:照案通過。
二、八十八年元月起本委員會運作迄今之報價檢討暨提請追認修正後新式之總中心資訊日報表。
說明:
(一)請翁炳坤執行長說明報價缺失。
(二)本工作幹部群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廿四日召開全區工作幹部檢討會,會中針對台灣地區有色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資訊總中心日報表報價格式做修正,其修正項目 (1) 「有色雞產地行情報導」放山系列中土雞公、母將各區分為上貨、中貨之價格。(2)手扒雞報價取消,提請追認。
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有關總中心日報表之「備註事項欄」,填寫時請與台北畜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林建和經理連繫,以避免造成市場搶購或價格波動太大。
三、如何加強現有資訊站、班之組織運作與資訊傳遞。
說明:請由各區主任、站長說明目前各站資訊回報傳遞流程,研討如何落實資訊蒐集傳遞及加強班、站發揮運作組織功能
決議:
(一)各幹部報告內容洽悉。
(二)加強各中心、主任、站長的聯繫,並請各中心、主任必須加強督促各站長確實做好資訊蒐集及落實資訊傳遞之工作。
(三)決議增設一市場資訊站,站長及班員交由潘炳煌及林建和兩位委員籌組。
四、研討有色雞產銷督導委員會將來之定位問題與「肉雞產業策略聯盟委員會」未來如何互動。
說明:
(一)本年度因農委會對家禽組織輔導模式改變,預算經費刪減,致本年度本委員會之資訊班長傳訊補助費取消。由於大部份地區無法發揮資訊蒐集與傳遞效果,是否該探討其輔導設置及功能之定位。
(二)有關本委員會擬將進雛與種雛入雛數之資訊調查工作移轉至肉雞產業策略聯盟委員會服務處執行,若屬可行應推薦負責人統籌本項工作事宜。
決議:
(一)由於經費有限,資訊班長傳訊費補助予以取消,但每日之日報表仍照常傳送至各資訊班長。
(二)加強「產業自主」宣導 — 「所有資訊仍然是為自己做的」,每個人仍然需要關心自己的事業,隨時提供資訊給站長。
(三)種雛與入雛數調查繼續由督導委員會系統運作,俟謝明益組長與肉雞產業策略聯盟委員會溝通後,再予以定位與互動。
五、研討雛雞調查方案。
說明:
(一)依台灣土種雞分佈區域分成中北區 ( 彰化以北 )、雲嘉區、屏高南等三區,將於各區設一調查負責人 ( 兼區主任 )。
(二)依數量分佈全省將於三大區設調查站每一調查站設多名調查專員,其調查站如次:
中北區設三調查站:苗栗縣站 ( 苗栗以北 )、中、投縣站、彰化縣站。
雲嘉區設二調查站:雲林縣站、嘉義縣站。
屏高南區設三調查站:台南縣站、高雄縣站、屏東縣站。
(三)各區調查結果由調查點專員→區主任→專案召集人彙總。雛雞量以週統計,種雞量以月統計。
(四)請討論可執行性,並遴選適當之調查人員。
決議:
(一)請翁炳坤執行長儘速收齊全省種雞場資料交由協會建檔,統計各縣、市種雞場分布比例後,再遴選各藥品行銷、經銷商業務員為種雛調查專員。
(二)請謝明益組長儘速於近日內召開全面普查會議,將全省有色雞戶清查列檔,俾助入雛數資訊調查之正確性。
(三)種雛數調查相關執行細節,於種雞場資料收齊建檔與全面普查列檔後,再由翁炳坤執行長擇期召開會議再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