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絕感染,以策安全

 

       【本刊訊】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疫局來函指出:國際畜疫會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三日緊急疫情通報紀錄顯示,義大利有 124 個雞場爆發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國內業者應小心警覺本病由境外傳入。

        本病為一高死亡率之惡性家禽法定傳染病,由於其病毒型繁多且變異性大,目前尚無疫苗可預防。我國目前為該病之情淨地區,血清抗體長期監測結果對高病原性病毒株抗體均為陰性反應,然雖如此,業者也不可掉以輕心,因為本病一旦發生,若無能即時控制與撲滅,則將會對國內產業界造成巨大之重創傷害。

        本病毒傳染可能來源有介蛋、飛禽、人員、車輛以及禽類移動等,因此,除了全民必需一同杜絕不肖商人自國外走私畜禽產品而將本病源帶入外,同時本省目前也正值冬季候鳥遷移季節,為避免該病源體藉由候鳥傳入,業者亦應加強驅逐野鳥靠近雞舍及消毒,門禁管制等衛生管理措施,同時切記絕不可在雞舍內混養鴨、鵝等水禽類,以確保安全。

        新城雞病在國內已屬禽鳥常在性疾病,其病毒亦可藉由野鳥、人員、車輛、禽鳥糞便等帶源傳播,而潛伏於雞舍內外中,一旦雞群免疫能力不足,而受大量強毒感染時,就會發生疫情。因在防疫方面,業者每一過程皆不能疏忽例如:

        一、在出雞後,建議先將雞舍內四周包括墊料雞糞等徹底清掃乾淨後,再噴灑足量之消毒藥劑,經過一天以後再以水清洗,以防病隨清洗水流至雞舍外潛伏。

        二、入雛前,雞舍內包括一切設備必需確實再消毒清洗過才能使用,而雞舍外圍亦應一併清潔消毒處理。

        三、選用合法疫苗確實免疫,千萬不可報持僥倖心態不做接種或忽略各種疫苗正確使用程序與方式。

        四、確實做到隔離防疫工作,非場內工作人員應避免進入雞舍內,同時工作人員即使必需進入雞舍內,也應換好已清潔消毒過之工作服與鞋帽,始可入舍,雖然這些工作會讓業者覺得很瑣碎,但確也減少將病原帶入雞舍內之機會。尤其是密閉式雞舍,更要嚴格實施本項工作。

        五、禁止閒雜車輛進入牧場內,但如飼料車及其他運輸工具等等一切進入牧場之車量,必須先經消毒確實後 ( 如駕駛座踏板等 ),使可進入。

        六、進行驅逐野鳥、老鼠等工作,防止其進入雞舍傳染病原。

        七、平日應多注意舍內雞隻健康情形,發現病雞 ( 如發燒、沉鬱等 )、死雞下痢綠色糞便等,應儘速清除,以避免病毒量於雞舍內散播增殖,且這些清除出之病死雞及糞便墊料,亦應立即以焚燒或深度掩埋,千萬不可隨意丟棄。同時立即檢送雞群血清至家禽保健檢驗室,檢測抗體是否有異常現象及找合格之獸醫師或請家畜疾病防治診斷處理。

        八、平日應做好雞群血清抗體力價之定期監測,直接確認雞群目前抵抗病原攻擊能力有多?得以適時採取適當防疫補強措施。即用最科學方式來達到明確有效之疾病預防目的。有關血清抗體如何檢測若有疑問時,歡迎來電洽詢:02 - 23638724 轉 145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家禽組卓達仁先生。

        九、多方面關心瞭解國內各項疫情狀況,提早得到警訊加以補強防範,同時一旦發現鄰近禽場有疑似疫情發生,應立即通報家畜疾病防治所前往了解處理,才可保障自己及區域內所有業者之飼養安全。

        十、雞群發生不明原因死亡時,務必儘速通知家畜疾病防治進行處理,千萬不可因一已之私,而讓可怕之病原散播出去害人,且在死飼養下一批時又傳回害到自己。同時在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證實前,切勿私自隨意對發表有關任何未經證實之言論,以免引起誤導,造成不必要之困擾。

        總之,疾病防疫是要靠全體業者一起合作,才能達到撲滅清除之目的,而要收到良好之效果,唯一方式就是每一個人都肯做且努力去做,因此業者本身除了必需確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外,同時也要互相勉勵,互相監督,才能在健全的自衛防疫體系下,共同保障我們財產之安全。以下提供國內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聯絡地址與電話,業者有防疫問題發生時,應主動聯繫請求協助:

 

機  關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 51 號 9 樓 02-23431401 02-2343140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台北縣淡水鎮中正路 376 號 02-26212111  
台 北 市 家 畜 衛 生 檢 驗 所 台北市 105 吳興街 600 巷 109 號 02-27291490 02-27221540
高 雄 市 家 畜 衛 生 檢 驗 所 高雄市 802 苓雅區憲政路 242 巷 5 號 07-2237213 07-2245983
台 北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板橋市 220 四川路 1 段 157 巷 2 號 02-29596353 02-29595425
宜 蘭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宜蘭縣 268 五結鄉成興村利寶路 60 號 03-9602350 03-9602307
桃 園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桃園市 330 縣府路 57 號 03-3324544 03-3314946
新 竹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竹北市 302 縣政 5 街 192 號 03-5519548 03-5551740
苗 栗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苗栗市 360 勝利里國福路 10 號 037-320049 037-356438
台 中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豐原市 420 西安街 21–1 號 04-5263644 04-5264435
彰 化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彰化市 500 中央路 2 號 04-7620774 04-7614209
南 投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南投市 540 大庄路 94 號 049-222542 049-220980
雲 林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斗六市 640 雲林路 2 段 517 號 05-5322905 05-5331016
嘉 義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太保市 612 祥和新村太保 1 路 1 號 05-3620025-7 05-3620029
台 南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新營市 730 長榮路 1 段 501 號 06-6323039 06-6329359
高 雄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鳳山市 830 忠義街 166 號 07-7450413 07-7481060
屏 東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屏東市 900 豐田里民學路 58 巷 23 號 08-7224427 08-7224432
台 東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台東市 950 中興路 2 段 733 號 089-233720-3 089-233724
花 蓮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花蓮市 9970 瑞美路 5 號 038-227431 038-221817
澎 湖 縣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馬公市 880 西文里 118–1 號 06-9212839 06-9214277
基 隆 市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基隆市 206 仁愛區南榮路 393 巷 22 號 02-24229600 02-24230214
台 中 市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台中市 402 萬和路 1 段 28–18 號 04-3869420 04-3869291
台 南 市 家 畜 疾 病 防 治 所 台南市 704 忠義路 1 段 87 號 06-2220958 06-2114140
金 門 縣 政 府 建 設 局 金門縣 893 金城鎮民生路 6 號 0823-25545  
連 江 縣 政 府 建 設 局 馬祖 209 南竿鄉介壽村 76 號 0836-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