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召開第十八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本刊訊】本會於 88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2 時假台中通豪大飯店召開第十八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會議由尤弘亮理事長主持,並邀請家禽基金會陳敦芳董事長列席指導,並報告基金會裁撤之作業情形報告外,並依例請各組組長作產銷情形報告,除此之外報告本會九二一地震賑災工作記要內容如下:
(1)九月廿三日起即規劃賑災計畫,包括現場慰問、募款、協助災區重建等。
(2)九月廿七日、廿八兩日本會以彰化防治所為前進指揮站,規劃六條路線,發動彰化地區會員及器具、藥品商深入災區採證、慰問。
(3)十月一日於農委會召開賑災工作檢討會,公告政府之救助項目及各種標準,同時檢討家禽品短、中期市場供需情形。
(4)十月七日於彰化縣政府討論募款情形並研究利用方式,得到具體結論為:
a.募款金額目標定為五○○萬,由本會統籌審查後運用。
b.通過養雞戶以發放慰問金方式協助受災雞友。
c.受災戶分兩級,每級分四類,由會長初步認定,以一○○戶為目標,登記截止日為八十八年十月卅一日。
d.成立審查委員會聘任委員 15 人,以審查受災戶名單。
e.募款名單應公開徵信,讓捐款者有信心。
(5)十一月九日假本會會議室召開受災戶雞場審查會議,得到之結論為:
a.送件戶一二四戶,審查結果為:
第一級
100,000 元 × 9 戶 = 900,000 元 ( 含 1 戶待審 )
80,000 元 × 3 戶 = 240,000 元
60,000 元 × 1 戶 = 60,000 元 ( 含 1 戶待審 )
40,000 元 × 4 戶 = 160,000 元 ( 含 2 戶待審 )
第二級
40,000 元 × 77 戶 = 3,080,000 元
30,000 元 × 4 戶 = 120,000 元
20,000 元 × 5 戶 = 100,000 元
10,000 元 × 21 戶 = 210,000 元
以上合計 4,870,000 元
b.捐款部份至審查日止共募得五、五四六、五○○ 元。餘款除支付災區慰問行政支出一五○、○○○ 元外,先暫置本會專戶保存。
c.由尤理事長頒發感謝獎牌予捐助十萬元以上之單位 ( 個人 ) 及卜蜂公司。
d.俟機安排農政單位授款給災區聯誼會會長,以顯得本產業之愛心不落人後之產業文化。
另有關討論事項之結論與決議如下:
(一)本會八十八年度捐助款分配提請討論案。
說明:
1.本會八十八年度編列之捐助費為五○、○○○ 元正。
2.分配方式經理事會通過後報內政部備查。
辦法:
1.擬分配單位、金額如下:
(1)財團法人李良玉畜牧獸醫學文教基金會一○、○○○ 元正。
(2)八十八年農民節慶祝大會一○、○○○ 元正。
(3)嘉義技術學院 80 週年校慶畜產品展售三○、○○○ 元正。
決議:照案通過。
(二)本會第十九屆會員代表選舉事宜提請討論案。
決議:
1.以參選登記方式由各組各支會推薦參選人。
2.以通訊投票方式選舉。
3.有關日程表請幕僚作業完成後提供理、監事參考。( 如附件一 )
(三)本會支會定位問題再提討論案。
說明:
1.根據 88.9.16. 本會第十八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2.目前本會於嘉義及屏東分別設有支會。
3.支會會員繳費與總會相同,其中支會自行保留 60%,繳交協會為 40%。
4.本會 83.2.8. 第十六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曾做出「八十四年度仍維持 40% 之繳交率,日後如有需要再討論」之決議。
決議:
1.由八十九年度起,支會會員會費之繳交率改為一○○%
2.本案屬重大變革案,宜提第十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再確認。
(四)公元二○○○年總統大選,本會立場提請討論案。
說明:
1.民國八十五年畜產界強力動員支持農經博士李登輝競選總統,由於事前規劃得宜,造勢效果十分良好,以致於在選後政府高層對本產業之發展更加重視,此為產業求發展之有效且必要方式之一,也是民主政治發展之常軌。
2.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八日之第二屆總統選舉,距今約四個月,本會之立場,如何動員,如何聯合其他產業共同行動……。等等請理事會討論出大原則。
決議:僅成立專案小組研究,必要時動員。
(五)本會因應中央畜產會的設立,重新研擬幕僚組織提請討論案。
說明:
1.為促使農委會 ( 家禽科 )、中央畜產會 ( 家禽組 )、本會,三會一體之連貫性,本會重新研擬組織架構三草案,請討論出適用者,於畜產會成立後採行之。
2.秘書長之任用:本會以往無秘書長請辭,再由新任理事長聘任之慣例,為配合新的趨勢,擬由第十九屆開始,每屆新理事長產生前二週,秘書長應向舊任理事長提出辭呈,再由新任理事長重新聘任,並於第一次理事會中提出秘書長聘任報告,由理事會認可,不適任時得依勞基法及相關之法令、章程規定處理之。
3.其它。
決議:
1.幕僚組織架構以第二案較適用。
2.秘書長之任用辦法通過。
(六)本會員工資遣標準提請討論案。
說明:
1.為配合中央畜產會之成立,本會已於 88.9.16. 第十八屆第六次理、監事會提出討論案,基於本會與家禽基金會向來員工交互編制,不分彼此,共同為產業之整體利益而努力,因此決議本會與家禽發展基金會同步資遣等。
2.家禽基金會已於 88.11.11. 召開董事會議決員工資遣標準:
(1)資遣基數比照肉品基金會及種豬基金會,即年資×薪資 ( 不包括交通津貼 ) × 二.○ 基數。
(2)如退撫準備金不足時,可動用累積結餘。
(3)無職業加發部份,以服務年資每一年加發一個月計算,最高為十二個月。
3.本會研擬試算表如另報告。
4.本會可動用之經費如另報告。
5.其它意見之交換與口頭補充。
決議:
1.累積剩餘不宜動支。
2.本會視業務需要自行調整人事,時間上採彈性處理,原則於家禽發展基金會處理之後隨即處理。
3.遣退標準請理事長召集專案會議後訂定之,處理結果提報理事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