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新城雞病之防治監控
【本刊訊】台灣省政府農林廳依據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家禽保健中心管理委員會技術組第一次會議紀錄辦理來函請加強轄內疫情調查,提供業者相關疫情資訊,提昇其警覺心以落實新城雞病之各項防範措施,該廳也提供以下之應有配合建議如下:
新城雞病需賴接種疫苗及消弭環境中病原來加以控制,請加強輔導轄內業者下列事項:
(一)擬定免疫計畫並依「清除新城雞病使用疫苗種類及其管理辦理」保存及使用疫苗,不用標示不清、來路不明之疫苗。
(二)協助業者瞭解定期監測血清抗體力價及建立防疫資料之重要性,並宣導多利用各區家禽保健中心之技術服務。
(三)養禽場、週邊環境及器具應嚴密消毒,加強管制人員與車輛的進出,進出雞場應確實消毒或更換衣服及膠鞋;雞場四週加裝圍網以防止野鳥、鼠類進出帶入病毒。
(四)發病場之鄰近雞場立即實施補強注射,防止疾病繼續蔓延。
(五)對於死雞及易藏病毒之糞便應焚燬、掩埋或發酵成有機肥等相關必要措施,避免暴露而使病原散播。
(六)採統進統出之飼養方式,出清之雞舍及墊料應妥善消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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