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召開第十八屆第一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
【本刊訊】本會為檢討年度執行成效與研訂八十八年度總目標及工作重點,特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假台北市南海路農委會一○一一會議室召開第十屆第一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會議由本會尤弘亮理事長主持,並邀請各組組長列席報告及共同研討相關議題。有關之議案如下:
壹:本會八十七年度理事會重要提案及執行成效報告表
編 號 | 項 目 | 具 體 建 議 | 執 行 成 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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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理事會之運作協調功能 | 增設副理事長二名 | 由第十八屆開始,由理事長提名不同業別人士二人擔任副理事長,於專業領域中,分攤理事長之繁重工作。 |
二 | 離牧政策 | 建請政府撥專款對於不具競爭力之雞農給予離牧補償 | 經多次研商訂定補償標準,已於八十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辦理,( 惟至十二月底止養雞戶送件僅二百餘件,未達預期目標 ),預計收件日期至八十八年元月份止。 |
三 | 畜牧法
|
支持畜牧法通過三讀立法程序 | 立法院已於八十七年五月卅日三讀通過。 |
四 | 美國頭期款雞肉進口 | 單一窗口,以維持產銷秩序降低進口衝擊 |
一、八十七年由電宰公會統籌,並以聯合採購方式進口。 二、八十八年經研商結果,維持由電宰公會統籌。 三、透過家禽產業調適委員會運作,解決進口者與生產者之歧見。 |
五 | 加強產銷資訊 | 成立蛋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 | 一、八十六年六月打破包銷開始雛議,惟業界持懷疑心態者多。 二、八十七年全年運作順利,並趨成熟。為市場之穩定,價格形成之透明化及公平性奠下良好之基礎。 |
六 | 家禽產品品牌化 | 推廣認證標誌 | 一、C A S 蛋品通過四家認證。 二、台灣土雞認識標誌通過四家。 |
七 | 宣傳促銷活潑化 | 利用電子媒體加強肉、雞蛋產品之宣傳促銷 | 一、八十七年在農政單位之支援下,首度以
C F 型態出現於電視上。 二、八十七年首度開拍帶狀節目,並連續播出三個月,八十八年度再重播乙次 |
八 | 提昇禽肉安全 | 因應未來國人對飲食之安全要求應面對藥物殘留問題 | 八十七年開始推動 C A S 蛋品及電宰廠禽肉藥物殘留檢測。 |
九 | 提昇養禽場育成率 | 為降低雞場用藥成本 | 一、全面施行血清抗體檢測。 二、將來將增加藥物敏感試驗及水質測試項目。 |
十 | 香港禽流感事件 | 請協會配合政府審慎處理,使消費大眾安心使用國產雞肉 | 一、產、官、學口徑一致,並加強監控作業。 二、業經審慎妥善處理,幸未波及我養雞業。 |
十一 | 飼養場及電宰場之證照化 | 為配合畜牧法之證照規定請協會爭取簡化牧場登記手續,並訂定合理之電宰場設場標準 | 一、設置「畜牧法宣導執行委員會」隨時隨地作宣導工作,並與政府長期溝通。 二、參與畜牧法施行細則之訂定。 三、參與中央畜產會設置辦法之訂定。 四、繼續反應爭取牧場登記手續簡化。 |
十二 | 加強國會關係 | 於國會議員 ( 立委 ) 選舉時聲援友我之候選人 | 動員支持本會顧問及友我之國會 ( 立委 ) 候選人,結果候選人十二人中當選十一人。 |
結論:(一)有關第四項美國頭期款雞肉進口,本會於 87.10.27. 第十八屆第三次理監事臨時動議通過反應農政單位,主張不再限定特定對象進口。後經農政單位指示由家禽基金會召開會議協商,之後經過三次協商會議,有關之過程,應提下次理、監事會提出報告。
(二)餘修正通過。
貳:本會八十七年度未能達成目標,尚待繼續推動項目提請檢討案
(一)建請主管機關召開產銷班輔導工作檢討會議。
(二)寬列家禽產業調適基金,或利用家禽基金會併入中央畜產會及美國頭期款執行期間,成立若干產業發展基金。
(三)建立有色雞之產銷資訊。
(四)三台肉雞運銷合作社電宰場營運之改善 ( 包括民營化 )。
(五)各產業策略聯盟之研究及落實,及合理利潤之協商。
(六)液蛋場、土雞電宰場 ( 線 )、禽品加工出口專用廠之籌設。
(七)離牧之再檢討 — 是否把蛋雞業之離牧照原與農政單位之默契,列為第二階段,於二月初開始受理申辦。
結論:
(一)增列第 (八) 項有色雞活體品牌認證之繼續推動。
(二)增列第 (九) 項配合畜牧法之施行,於大都會區禁止活雞進入,而改採屠體交易。
(三)餘修正通過。
參:本會八十八年總體目標及工作重點提請討論案。
(一)總體目標:
成本國際化、經營專業化、產品品牌化、組織資訊化、政策透明化、形象本土化、觀念現代化、人材多元化
(二)預定工作重點
1.成本國際化 —
(1)訂定白肉雞努力目標 — 雛雞成本 8 元/隻以下,造肉成本 10元/台斤以下,育成率 95%以上,飼養成本 15元/台斤以下。
(2)訂定有色雞努力目標 — ( 特決定 )
(3)訂定蛋雞努力目標 — ( 特決定 )
2. 經營專業化 —
(1)訂定經濟規模 — 肉雞 4 萬,蛋雞 4 萬,有色雞 2 萬。
(2)環控雞舍之效益評估及鼓勵。
(3)成本記帳之推動。
(4)雞場電腦化管理。
(5)種禽場評鑑制度。
(6)三○○○隻以上需辦牧場登記。
3.產品品牌化 —
(1)產品區隔之市場調查與研究。
(2)先進國家 ( 日、義、法等國 ) 品牌雞之推廣研討會。
(3)國內品牌雞之建立 — TUG、寶島奇雞……等。之檢討。
(4)特別強調「國產生鮮電宰雞肉」之特色。
4.組織資訊化 —
(1)產銷督導委員會行情報導。
(2)本會會刊。
(3)國際家禽市場簡訊 ( 季刊 )。
(4)現代蛋品雙月刊。
(5)世界家禽協會中華民國分會雙月刊。
(6)各合作社社刊。
(7)家禽保健中心簡訊 ( 月通報 )。
5.政策透明化 —
(1)第二次全國家禽會議。
(2)策略聯盟研討會。
(3)常務理事策略方向研討。
6.形象本土化 —
(1)畜產嘉年華會。
(2)C F 電子媒體。
(3)養禽之旅之記者團、國會助理團、行政人員團。
(4)雞場環保化。
7.觀念現代化 —
(1)不求創新就是落後,保護產業永續發展不保障雞農絕對利潤。
(2)無法提升競爭力將被淘汰。
(3)透過談判達成協議。
(4)尊重消費者對產品安全性之要求及落實各項措施。
8.人材多元化 —
(1)依年資別 ( 如一 ~ 三年、四 ~ 六年、七 ~ 九年三級 ) 舉辦班長以上幹部講習,十年以上幹部充當講師,薪火相傳。
(2)依主題別舉辦各單項講習 ( 如策略聯盟、資訊傳遞、閹雞班、抗體判讀班等 )。
(3)隨著時代之演變成立任務編組之委員會,讓各級幹部發揮專長。
結論:1.修正通過。
肆:於本會之下設置「家禽保健委員會」提請討論案。
說明:
1.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預定於本 ( 八十八 ) 年六 ~ 七月間併入中央畜產會,其原執行之家禽保健業務預料將隨家禽基金會之併入而納入中央畜產會之動物 ( 畜禽 ) 保健系統之中,由於無法專精於家禽保健業務,影響家禽保健既有業務在所難免。
2.本會協助推動家禽保健業務多年,基礎已具雛型,為求養雞產業已建立之自衛防疫體系得以延續,本會似應未雨綢繆,規劃設置「家禽保健委員會」以與未來之中央畜產會 ( 或其它相關單位 ) 之動物 ( 畜禽 ) 保健系統相呼應,為延續推動各項保健計畫而努力。
3.其它說明。
辦法:
1.討論結果如屬必要設置,請幕僚單位研擬「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家禽保健 ( 衛生管理 ) 委員會簡則」。
2.提本會第十八屆第四次理事會討論。
3.所需運作經費擬請相關單位支援。
結論:
1.辦法 1 修正為「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家禽保健推行委員會」簡則。
2.餘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一)去函農政單位離牧政策第二階段應以蛋雞場為目標。
(二)請幕僚單位針對中央畜產會成立後,本會會受到那些影響,新的組織架構及人事配置,經費來源等,提出規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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