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家禽產業因應對策

 

壹、家禽產業現況

  近二十年來由於畜牧生產技術的提升,畜產品需求的增加,國內畜牧事業成長迅速,由農村副業經營型態演變為資本和技術密集的農企經營權。民國八十六年畜牧產值高達 1,073 億元,約佔農業總產值的 30%,其餘相關產業,如飼料、動物用藥品、屠宰加工業及生產資材業等亦蓬勃發展,成為農業中最重要的產業。

  自民國七十七年美國火雞肉開放進口,國內肉雞產業曾發生短暫性的衝擊,經政府與業者積極推動電宰與統合經營,截至目前為止,飼料廠、電宰廠與養雞戶採取契約養殖約達白肉雞總隻數之 80%,使肉雞生產得以調節,產銷成本得以降低,自八十年之每公斤 33 元降至目前之 30 元,產業已邁向現代化。國內現有肉雞電宰廠共廿四家,其中取得 CAS 認證標誌者計十一家,年電宰數量已達一億五千萬隻;此外,有色雞刻正積極推動電動屠宰,年電宰量雖然僅達一千萬隻,惟「畜牧法」公告實施後,數量可望逐步增加。

貳、入會諮商結果

  中美農業諮商自民國八十一年九月迄今,歷經十七回合談判,終於在本 ( 八十七 ) 年二月廿一日達成協議,此次諮商的結束,顯示我農業生產之大環境已底定。檢視歷次我國各主要畜牧生產國家農業諮商協議,對於家禽產品之減讓,以此次與美國談判結果條件最為嚴苛,其重要結論條列如下:

 一、雞肉議題:

 (一)在入會前允許自美國每年進口雞肉一○、○○○ 公噸。

 (二)入會後雞肉之進口採關稅配額 ( Tariff   Rate  Quota , TRQ ) 方式開放,自公元二○○五年開放自由進口。

  1.關稅配額數量:入會第一年為一九、一六三公噸,二○○四年增為四五、九九○公噸。

  2.配額內關稅:入會第一年為廿五%,二○○四年降至廿%。

  3.配額外關稅:依不同部位肉從量課稅,腿翅入會第一年每公斤六十四元,二○○四年降至五十四元;其他部分肉入會第一年每公斤四十元,二○○四年降至卅四元。

 (三)我國可採用特別防衛措施 ( SSG )。

 二、雜碎議題:

 (一)部分雞雜 ( 含心、肝、爪、脖 )、鴨鵝雜 ( 含心、肝 ) 等項目於入會後即開放自由進口。

 (二)其餘禽雜入會後可採關稅配額方式進口,第一年配額數量為一、八三六公噸,二○○四年增加為三、六七二公噸;配額內稅率為廿五%,配額外稅率第一年為四○○%,二○○四年降至三四○%。

參、加入 WTO 對家禽產業之影響

 一、產業競爭力分析:

 (一)優勢:

  1.禽肉部分:國內五十%之禽肉消費量來自肉質獨特之土雞肉、鴨肉及鵝肉,國外禽肉較難取代;此外,由於保藏及行銷時間之因素,國產禽肉保有新鮮優勢。

  2.禽蛋部分:帶殼鮮蛋長途運輸不易,輸入成本較高。

 (二)劣勢:

  1.禽肉部分:

  (1)國人傳統上嚐食腿翅肉,造成此部位肉需求及售價居高,惟國外消費量較少,國際間價差極大。此外,國人亦喜食雜碎,可分擔禽肉之單位成本,但先進國家視其為動物食品,毫無價值可言。

  (2)我國畜牧生產資材均仰賴進口,加以環保要求日益嚴苛,以及疾病及育成率問題,使國內養禽生產成本偏高,約為歐美國家之一.五倍至二倍。

 二、對產業之衝擊:

  由於國內肉雞生產成本較高,加以國人飲食習性特殊,國外廉價產品若大量輸入,將使我競爭處於劣勢,換言之,我國加入 WTO 對於肉雞產業之影響亦較其他禽類產業巨大。以目前之談判結果及我國可能之入會條件,對國內養禽產業造成之衝擊影響評估如下:

 (一)入會前之影響:

  我同意於入會前給予美國每年一萬公噸雞肉之進口配額,勢必影響國內白肉雞產業至鉅,另有色雞產業雖因具市場區隔,受入會衝擊較小,惟恐部分白肉雞之飼養戶轉養有色雞,間接影響其價位。依據調查,中美間部位肉價差最大者為雞腿肉,估計未來美國 雞肉進口將以棒棒腿為主流,產業如能適當調節,國內毛雞價格將維持在每公斤廿五至廿七元左右,與目前相造,將導致養雞產值減少約十至十四億元。

 (二)入會後之影響:

  依據國內現階段肉雞生產成本結構,及近年來產業發展過程經驗估算,未來白肉雞價位可能維持在每公斤廿五元,因此,育成率達九五%以上、肉雞雛每隻六至八元、每○.六公斤造肉飼料成本可降至十元以下者,本會將加強此部分養雞戶之輔導。另有色雞? 芠ㄕ言誑i降到每公斤卅五至卅八元 ( 種雞八元,每公斤造肉成本降為廿二至廿七元 ) 者,方具有國際競爭力,因此亦需與白肉雞同步調降。對於未具國際競爭力之業者,將輔導其離牧轉業,預估此部分業者約佔二十至三十%。

  此外,雞蛋產品及美國鴨肉、火雞肉原屬開放進口品目,我國加入 WTO 後,此類產品將進一步降低進口稅率,因此,亦可能衝擊該等產業。

肆、家禽產業目標與定位

 一、就飼養規模方面分析:

  傳統式肉雞戶因為設備向未完全更新,在疾病控制不易及成本難以下降之情況下,競爭力較弱,因此,未來白肉雞飼養可能集中於飼養規模達五萬隻以上之現代化雞舍,有色雞部分則可能維持現行飼養經營方式,惟其運銷及屠宰方式需改善。蛋雞戶部分,由 於近年來逐漸朝向自動化集約飼養,雖然雞蛋價位一直維持在成本線左右,預計未來在輸入不易之情況下,產業衝擊較小,惟仍將持續輔導設立自動化設備,提高生產效率。其它肉鴨、鵝生產因環保壓力,需逐漸擺脫傳統式河邊飼養,而蛋鴨則朝向籠式生產或現代化飼養經營。整體而言,? 磥瑣i禽戶可望減少三分之一。

 二、家禽產業發展目標:

  (一)強化產業團體組織功能,輔導團體發揮產銷自我調整功能,強化推動「產業自主」理念,流通產銷資訊,促進價格安定,建立精緻化及具競爭力之畜牧產業。

  (二)落實科技成果,促進產業升級,提高生產效率,俾使肉雞與雞蛋生產成本分別降至每公斤廿五元及廿元以下。

  (三)健全畜產品衛生檢驗體系,建立國產品標誌、品牌,以及加強逆行追蹤制度,防範藥物殘留工作,合格率期達九九%;另修正現行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及屠宰加工廠設廠標準,落實電宰制度,促進產品衛生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

  (四)推動新城雞病及傳染性支氣管炎等主要家禽傳染病撲滅工作,減少疾病經濟損失,提高家禽育成率至九五%以上。

 三、產業定位及願景:

  家禽產業在生產成本居高,面臨問題又擴及消費與環保面之情況下,未來家禽業應是「組織堅強、品質優良、成本合理」之產業。如能解決前開各項問題,產業方能永續經營。家禽產業未來定位臚列如下:

  (一)家禽產業年產值位居農產品第三位,為國內極重要之農村經濟產業,與農村社會安定息息相關,是經濟、政治與社會問題之結合體;此外,新鮮禽肉未來仍為國人重要動物性蛋白質來源,係重要民生必需品,養禽產業應予以維護。

  (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後,家禽產業尚屬具競爭力之產業,加強設立自動化設備,並推動策略聯盟系統,此外,在符合環保及消費需求之情況下,產業應能永續經營。

伍、家禽產業調整策略與因應措施

 ◎措施一:輔導不具競爭力養雞農戶離牧

  (一)配合相關法令規定,研擬優先放寬肉雞場禽舍建築及土地使用之變更。

  (二)不符合變更條件之肉雞場給予離牧禽舍及設施之補償,補償原則如下:

  1.訂定禽舍每單位面積補償基數,據以補償,申請農戶需全場離牧。

  2.為鼓勵合法業者,並達資源公平公正分配原則,分依牧場登記、合法建物證明、土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及土地使用權等合法證照,予以訂定差別補償標準。

 ◎措施二: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產業競爭力

  (一)推動策略聯盟及統合經營理念,以產銷班肉雞戶為單位,與電宰廠、飼料廠、種雞場、動物用藥品業結合,成為產銷一元化之經濟企業體,分攤產業風險與成本,降低產銷成本,以縮短國內外產品之價差。

  (二)協調財政部同意飼料及動物用藥品原料之進口零稅率。並修正「飼料詳細品目」增列全脂黃豆粉、擠壓玉米粉等飼料原料,適用免徵國內銷售營業稅。

  (三)推動規劃設立現代化孵化設備:為減少介卵性家禽傳染病造成家禽場經濟損失,全面提升種雞場之育成率,規劃設立現代化孵化場,或推動整合改善現有肉雞場孵化設備,以有效控制疫病,進而降低種雞育成成本。

 ◎措施三:清除和防範重要疾病,提升家禽場育成率

  (一)充實家禽保健中心之設備與功能,擴大協助業者辦理血清檢驗及絨毛測定等工作;並落實「清除新城雞病使用疫苗及其管理辦法」規定之執行,完成全面性預防注射,儘速達成清除新城雞病之目的。

  (二)落實自衛防疫體系,宣導養雞戶實施飼養場所及設備及消毒、飼養環境之改善、動物之隔離及病媒之驅除等措施,防止疫病傳入場內;另加強生物安全措施,做好人車進入牧場之管制和牧場衛生管理工作;並確實家禽屠宰廠繫留場及車輛之消毒,防止疫 病之傳播。

  (三)確實掌握國內家禽疫情,落實疫情通報系統,防止國內未發生之疫病 ( 如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 ) 發生與蔓延;加強獸醫流行病學之調查,監控國內現存之疫病發生狀況,阻斷傳播途徑,加速疫病之控制。

  (四)加強國際間獸醫組織之參與和聯繫,隨時依據國外動物疫情狀況,修正或增列「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據以加強檢疫措施,防範疫病之傳入。

 ◎措施四:落實屠宰衛生檢查制度,保障消費者食肉權益

  (一)修正或訂定家禽屠宰廠設置標準、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及其他相關法規,建立完善之管理制度,並於八十八年度起推動各項工作。

  (二)加強屠宰衛生檢查員之訓練,提升檢查水準。

  (三)落實屠宰場之稽查制度,提升國內屠宰場之水準,並逐步消除「不在指定場所屠宰畜禽」之情節。

  (四)建立國外屠宰廠、加工廠之查廠制度,只准符合國內水準和法規之屠宰廠和加工廠所產之肉品輸入我國,保障消費者之衛生安全。

 ◎措施五:健全藥物殘留監控體系,落實衛生安全責任制度

  (一)依修正之動物用藥品及含藥物飼料添加管理之相關法規,加強動物用藥品及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之管理,確保其品質並教育安全使用。

  (二)落實家禽屠宰廠及養雞場殘留藥物之檢測監控工作,並建立逆行追蹤輔導改善系統。

 ◎措施六:建立優良禽品品牌

  加強推動「台灣土雞」、CAS 標誌禽品等優良國產品認證及建立品牌,區隔與進口產品之市場:此外,加強宣導國產禽品之特色並辦理促銷,以拓展本土產品市場。

 ◎措施七:籌措成立家禽產業調適基金

  成立家禽產業調適基金,協助業者辦理產品收購、加工、儲存、銷售或廢棄等工作,並改善經營體質,強化產銷調節效能,加強產業因應入會衝擊之能力。

 ◎措施八:強化肉雞產業團體執行產銷穩定措施之功能,調節市場供需,穩定禽品價格

  健全產業團體組織調節產銷功能,持續透過「肉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之運作,每日傳輸史地區生產資訊與禽品行情,及加強進口雞肉數量與資訊之監控,提供協會與業者,視市場需求調節生產計畫,以穩定市場價格。

 ◎措施九:減少運銷層次,縮短禽品中間價差

  規劃輔導生產者組織 ( 團體 ) 將生產者產品充分商品化,並於主要消費地設立經營大型物流中心,結合既有業者之銷售管道,建立銷售通路網,精簡運銷層次,排除不必要之中間業者,及降低中間費用。

 ◎措施十:規劃設祺土雞電宰廠及液蛋工廠,改善禽肉、蛋產銷體系

  國內禽肉、蛋生產過剩問題時有所聞,為調節供需,藉由土雞電宰廠及液蛋工廠之設立,處理過剩之禽肉、蛋原料,以減少生產過剩及價格不穩定現象。

 ◎措施十一:輔導設立禽肉加工外銷廠

  未來因消費需求及腿翅部位肉之大量進口,國內肉雞售價結構改變,可能形成腿肉與胸肉成本互有消長情況,在健全之肉品衛生檢查與死廢禽處理制度建立下,規劃設立禽肉加工外銷廠,生產或代工高附加價值之加工品出口或供應國內所需,提高業者收益。

 ◎措施十二:落實養雞污染防治工作

  (一)協助養雞團體配合法令建立產業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僱用專人加強污染防治示範、教育及環保法令宣導等工作。

  (二)鼓勵業者利用政府所提供之貸款資金設置與改善污染防治設施,確實將污染防治成本內部化。

  (三)落實自生產流程減少家禽排泄物中污染物之含量及研發禽舍惡臭去除與蒼蠅綜合防治技術。

  (四)委託有機質肥料消費團體依據肥料相關法規,協助家禽產業團體監控畜禽有機質肥料品質與促銷等工作。

 ◎措施十三:提供低利貸款,協助農民設置自動化生產設備

  提供自動化低利貸款,協助業者改善設備,提高現代化禽舍普及率,強化養禽生產效率與品質。

 ◎措施十四:國內禽品因國外產品進口而價格下跌,導致產業受損害時,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辦理救助,主要措施包括:

  (一)補助有關產品之分級、收購、加工、運輸、儲存、銷售、廢棄或銷毀。

  (二)補助調節生產、輔導生產者轉作、轉業或職業訓練及其他產業調整措施。

  (三)補助建設相關之農業品產銷公共設施。

  (四)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協定第六條所規範之直接給付措施。

  (五)其他世界貿易組織可豁免之救助措施。

 ◎措施十五:輔導離牧農民轉業

  鼓勵離牧農民參加轉業訓練,並建立家禽產業技術人才資料庫,將飼養管理、疾病防治、加工、經營等人材資料建檔,隨時提供海外投資者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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