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招開第十八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本刊訊】本會於 87 年 7 月 14 日下午假台中市通豪大飯店召開第十八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會議由本會尤弘亮理事長主持,會中並頒發第十八屆理、監事當選證書及補發本屆次之各組組長當選證書。本會議除各組長工作扼要報告外,工作報告特別列為二:

(一)專案報告:由林秘書長報告 1.中美諮商談判、頭期款進口研商及離牧標準研訂專案報告。2.畜牧法通過後養雞產業新形勢專案報告。

(二)一般工作報告:摘要刊登如下:

1.本會於八十七年四月十一日至十二日配合農委會爭取畜牧法通過畜牧法,辦理立法院國會助理畜牧建設考察團。

2.省農林廳補助本會購置塑膠蛋箱相關經費,經委託省政府物資處辦理招標事宜,於四月廿七日決標,計購得成品蛋箱一三、六○○只,散蛋箱五四、四○○只,合計六八、○○○只。至於所購得蛋箱分配原則,依本會前執行省農林廳補助「穩定蛋價緊急措施計畫」,各區聯誼會化製箱數為分配依據,現由承製廠商陸續交運中。

3.本會於四月廿一日假農委會召開「台灣地區蛋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會中作成相關決議對於每日傳訊日報表可由各區主任依當地產銷狀況提供參考價格,並見諸該日報表,同時作為總中心價格形成之參考,現行日達表又增列省雞蛋運銷合作社執行生產面資訊調查計畫所獲得各地區產蛋箱數資料,以盡資訊公開之目的;至於蛋價形成方面,決議每日漲跌幅以○.五元至一元為限,執行三個月後再行檢討,並請該委員會吳副召集人邀集產銷雙方代表,針對爾後產銷利潤之形成,研議可行方案後,提下次委員會報告及討論。

4.因應加入 WTO 雞肉進口之衝擊,肉種雞組提出「緊急調適肉雞產銷平衡計畫」透過台灣省家禽孵化商業同業公會向家禽發展基金會申請經費補助,案經家禽基金會召開三次之研商會議達成共識後,已於六月五日函請農林廳核定執行 ( 尚未蒙奉核 )。

5.本會於八十七年六月十二日假農委會召開「肉雞」、「蛋雞」相關產業永續經營研討會,擬定對離牧標準不同之處理方式與研提八十六年度農建計畫與提升競爭力達執行項目草案,惟蛋雞當日出席人數極少。

6.本會於八十七年六月十九日與農委會聯合召開研商「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肉雞戶離牧補償標準」部份條文會議,該會中也藉由翁炳坤組長及蔡勝田會長,特邀蘇煥智立委、蔡式淵立委共同研商,會中農委會與本會首次達成離牧標準為每平方公尺一、○○○元。

( 原議程工作報告事項 27 條,僅摘錄六條,該請見原議程 ) 最後在本次會議之討論事項結果如下:

(一)「畜牧法宣導執行委員會」簡則提請討論案。

說明:

1.畜牧法後我養雞產業預估將會有一番新的情勢,似有必要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一委員會,負責相關法案的協商,產業方向的研擬,同時協助業界解決困難。

2.詳如「畜牧法通過後,養雞產業新形勢專案報告」內文

辦法:

1.簡則逐條討論,通過後報內政部核准。

2.推舉籌備會召集人,負責委員會之籌備事宜。

3.其它事項請提卓見。

決議:

1.簡則照案通過。

2.畜牧法施行細則第四次會議記錄俟協會收到後,應寄全體理監事及相關幹部。

3.擇期由畜牧法宣導執行委員會委員會同相關幹部與農委會就家禽有關條文做面對面溝通。

(二)本會推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家禽產業調適基金運用委員會」委員提請追認案。

說明:

1.為了達到「國外進口禽品產銷調節,防止國內雞價崩盤,維護禽農合理利潤,降低進口衝擊」之目的,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家禽產業調適基金運用委員會」。

2.該委員會委員目前為十七人,基金會董事長為召集人,本會理事長為副召集人。

   行政院農委會:二人

   省政府農林廳:一人

   學界:一人

   台灣區電宰公會:一人

   台灣省孵化公會:一人 

   中華民國養鴨協會:一人

   台灣省養鵝協會:一人

   台灣區家禽基金會:二人

   本會:理事長、電宰組長、肉雞組長、肉種雞組長、有色雞組長

   本會所屬肉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二人

3.本會參加人員係依職務推派,職務變動,人員亦動。

4.提請追認。

決議:

1.本會人員增列蛋雞組長一人,肉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減一人。

2.函請家禽調適委員會,請調整。

(三)產銷調節費用收取辦法、標準提請討論案。

說明:

1.畜牧法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主管機關應輔導畜牧場參加與其產銷有關之省 ( 市 ) 級或全國性畜牧團體,畜牧場應遵守該團體訂定之產銷運作。不參加者,主管機關不予產銷輔導。畜牧團體辦理產銷業務時,得向畜牧場或飼養戶收取必須之費用;其費額由該團體擬訂,屬地方性者,報省 ( 市 ) 主管機關核定,屬全國性者,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2.養豬產業初步議定原則在拍賣市場每頭豬收取 10 元,由拍賣市場收取。

3.養禽產業收取辦法及標準應如何訂定較合理且可行提請討論。

決議:由本會即將成立之「畜牧法宣導執行委員會」研議。

(四)建議本會積極推動蛋類分級及報紙蛋類報價案。

說明:

1.依據農林廳、農委會指示,於八十八年度農建計畫委託本會執行推動雞蛋之分級計價工作辦理。

2.另依據本會八十七年七月二日召開蛋雞產業工作協調會結論提請本會理監事會討論。

3.農政單位與本會積極輔導之「台灣地區蛋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運作至今已一年以上時間,各層級幹部已具掌握資訊與彙整參考價格之能力,本會負有協助洽請報社、媒體提供版面,供其刊登每日全省各式蛋類 ( 含原料蛋、洗選蛋、CAS 含品及各類分級蛋 ) 之產地交易行情,供全省蛋農參考之責,並達農政機關輔導之期許。

辦法:

由理監事會指派五人小組一個月內研擬報價格式送交協會,再由協會洽請報社或媒體提供報價版面,並由「蛋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負責提供每日交易行情資訊刊登。

決議:

由本會蛋雞召集蛋雞業理監事及相關人員研擬分級計價格式後,再俟機推動本工作。

(五)新會員入會提請審查案。

決議:修正如附件(一)。

臨時動議:

(一)本會雞蛋洗選分級推廣委員會部份條文修正提請討論案。

決議:修正後如下:

修正後條文

第三條:本委員會以推動「國產鮮蛋、洗選、分級、包裝、品牌」促進產業升級為目的。

第四條:本委員會設委員十一至十五員,由本會理事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並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員,由委員會中以推選方式產生之。其任期為兩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本委員召開會議時,本會理事長、秘書長為當然指導員;委員連續缺席兩次以上,本會得以解聘。

第六條:本委員會之經費來源:

     一、由財務委員共同募集之。

     二、取相關單位之資助款。

     財務經費由本協會設專戶管理。

(二)建議提升競爭力計畫有關血清抗體測試計畫儘早通過,以免農戶送血清意願中斷,造成本省防疫體系之空窗期。

(三)中美諮商結束,美方卻不簽署,反應農政單位,美方若不盡簽署之義務,我方之頭期款亦無允諾之必要。

(四)請盡速召開家禽調適委員會,瞭解實際進口數量,俾利國內產銷調節。

(五)請協會考慮增設副秘書長一職。

(六)進口種雛應以具備種禽場牧場登記執照者為準。

 

  【本刊訊】美國在台協會農業組組長韓琪女士 ( 右二 ) 將在任滿四年後調回美國農業部,本會尤理事長 ( 中 ) 贈送紀念品表示歡送之意。韓琪女士已確定七月十七日返回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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