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申辦畜牧污染防治設備專案貸款

【本刊訊】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函本會轉知所屬會員,有關本 ( 八十七 ) 年度加速農村建設 「畜牧污染防治設備專案貸款」經費額度一億元,截至八十六年十月底止貸放率僅一四.二七%,檢附該貸款要點乙份,請貴單位轉知所屬符合貸款對象之畜牧場或禽畜糞堆肥場儘速申辦。

有關貸款要點主要內容如下供參考–

加速農村建設「畜牧污染防治設備專案貸款要點」

一、目的:

協助實際從事畜牧生產之畜牧場與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設置或改善污染防治設備,有效防治畜牧污染,避免造成公害,以維護生態環境。

二、貸款對象:

(一)凡非公司組織之民營畜牧場經直轄市政府或縣 ( 市 ) 政府認定飼養家禽 一二○、○○○ 隻以下。

(二)經省 ( 市 ) 政府許可設立之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所設置之禽畜糞堆肥共同處理場。

三、貸款用途:

(一)畜牧場以設置與改善三段式廢水處理設備之土木工程費,或無排放水畜舍之改建費用,以及堆肥製造、除臭設備、沼氣利用與焚化爐等污染防治設備所需資金。

(二)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所設置之禽畜糞堆肥共同處理場以設置堆肥場房、機械設備、運輸集運車輛等禽畜糞堆肥處理製造設備所需資金。

四、貸款經辦機構:

由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台灣省合作金庫及農會信用部辦理貸款。

五、輔導機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台灣省畜產試驗所及各縣 ( 市 ) 政府。

六、資金來源及利息差額補貼:

由貸款經辦機構提供資金,並由農業發展基金對貸款經辦機構所提供資金給予利息差額補貼。

七、貸款風險:

本貸款風險由貸款經辦機構各自負擔。

八、貸款條件:

(一)貸款利率:比照加速農村建設基本公共設施貸款利率計息,由中央銀行農業金融策劃委員會核定並調整之。

(二)貸款期限:最長八年。

(三)貸款額度:

1.畜牧場 ( 戶 ):每套污染治設備貸款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五○○ 萬元,按借款人之信用狀況及實際設備所需金額最高九成核貸。該套設備如接受補助者,應扣除污染防治設備獎勵補助金。個別養禽戶最高貸款額度每千隻 ( 實際飼養頭數 ) 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三五、○○○ 元。

2.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所設置之禽畜糞堆肥共同處理場:依省 ( 市 ) 政府核定之工程計畫書其應自行配合之經費給予九成核貸,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八○○ 萬元。如接受補助者,應扣除污染防治設備獎勵補助金。

(四)資金撥付方式:

1.畜牧場 ( 戶 ) :於直轄市政府或縣 ( 市 ) 政府核准動工興建並函知貸款經辦機構者,可撥付核貸金額之一半,俟完工後由直轄市政府或縣 ( 市 ) 政府核發完工證明書 ( 如格式三 ) 後再撥付另一半餘款。

2.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艸理班所設置之禽畜糞堆肥共同處理場:於省 ( 市 ) 政府核准設場及土地容許使用動工興建者,可撥付核貸金額之一半,俟完工後取得省 ( 市 ) 政府核發禽畜糞堆肥場操作許可文件後再撥付另一半餘款。

(五)償還辦法:

1.本金:於貸放滿三年半時攤還第一期,以後每半年一期分期平均攤還。

2.利息:每半年繳付一次。

(六)擔保方式:借款人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或其他動產為擔保,或提供殷實可靠之保證人,或申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政府補助之設備不得提供為擔保品。

九、本貸款之申借期限及審核程序:

(一)申借期限:自每年七月一日起至當年度貸款額度額滿為止。

(二)審核程序:

1.畜牧場 ( 戶 ):

(1)借款人申請本貸款時,應檢具貸款申請書 ( 如格式一 ) 飼養規模與污染防治設備計畫說明書 ( 如格式二 ) 各一式三份 ( 貸款經辦機構、鄉鎮市區公所及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各一份 ) 及相關資訊,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貸款經辦機構受理貸款申請案後,應會同鄉鎮市 ( 區 ) 公所到現場勘查工程地點及飼養頭數,經現場勘查後,再由貸款經辦機構函送直轄市政府或各縣 ( 市 ) 政府辦理審核。

(3)直轄市政府或縣 ( 市 ) 政府於收到貸款申借案後,應提報該府「畜牧污染防治督導小組」或「畜牧廢水處理執行小組」審核,經查核可後,再由該府函復貸款經辦機構辦理貸放,並副知台灣省政府農林廳。

2.畜牧廢棄資源共同處理班所設置之禽畜糞堆肥共同處理場:

(1)借款人申借本貸款時,應檢具貸款申請書 ( 如格式一 )、加蓋省 ( 市 ) 政府許可章之工程計畫書影本、省 ( 市 ) 政府核准設場文件影響本各一式二份 ( 貸款經辦機構及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各一份 ) 及相關資料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貸款經辦機構受理貸款申請案後,應函送直轄市政府審查核定或由各縣 ( 市 ) 政府辦理初審並核轉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辦理審查核定,再由省 ( 市 ) 政府將核定名冊函送貸款經辦機構辦理貸放。

十、貸款資金之控管:

本貸款資金由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及中國農民銀行控管運用。

( 其餘內容,有需要時可向本會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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