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有意將農產品以對「物」免稅
【本刊訊】在 83 年12月12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現行之農產交易中,以前只對「人」的免稅,改為對「物」的免稅,做廣泛的討論。即以往只對「農民」身份所出售的「農產品」得以免稅的稅制,擴大解釋,也就是對以後只要是「未經加工之生鮮農產品」不論在任何階段,與身分皆可以以「免稅」措施對待。
在這國際自由貿易日益興盛的時代,以往之稅制,所針對的免稅範圍,僅在照顧農民階段免稅,但在農業漸漸沒落,而分工細緻的時代,農產品的分階段初級加工,甚至經過工廠的整理、屠宰……等不改變物性的加工要求下往往須要企業界投入設備,人力……等條件處理來應付消費者需求,跟以往的農產品直接販售到消費者之模式,完全不同。而在每一階段下,因為企業界非農民身分之條件下皆課以「營業稅,無可諱言的,也等於在「農產品」身上加上一定量的價格。也等於使得,國內雖未經加工之生鮮農產品,失去競爭能力。尤其面對 GATT 之衝擊國內農產品即將更形失色。
為此,該委員會也深怕所有農產品交易均免營業稅後將影響稅收過程,所以,財政部也積極與立委協調,將免稅範圍作一適當的規範。經財政部所提出上述疑慮後,朝野立委也接受原解釋過大的修正條文內容將導致稅收嚴重短收的問題,因而,經過一番討論,雖仍決定將現行對「人」免稅規定,改為對「物」免稅,但免繳營業稅的範圍,則大幅縮小。
對於「未經加工的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的解釋,立法院財委會也一併明確規定範圍,(二)未經加工的農、林、漁牧原始產物;(二)僅經屠宰、切割、清洗、去殼、冷凍等簡單加工,而不變更原始性質,且非以機具裝瓶 ( 罐、桶 ) 固封的農、林、漁牧產物。本案也須經送交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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