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召開研討雞蛋產銷及設置雞蛋集貨場有關事宜會議

【本刊訊】行政院農委會於 82 年 6月 4日下午 2時再度邀請,農林廳畜牧科,養雞協會蛋雞組及各聯誼會會長與雞蛋業各合作社等相關人員,召開「研討雞蛋產銷及設置雞蛋集貨場有關事宜會議」,該會議由農委會畜牧處池雙慶處長與農林廳畜牧科陳良仁科長聯合主持,出席人員包括:陳晉蒼、劉禮光、林振衣、江世祺、鄭雯蓮、林興誠、董明義、王武德、李見超、楊振欽、蕭福來、江嘉慶、陳火春、王道明、尤昭雄、辜東源、黃次洋、張惠清……等人。

會中主席致詞表示—

(一)計畫在產地興建雞蛋集貨場,辦理雞蛋集貨、洗選和分級包裝工作,原係台灣省雞蛋運銷合作社改進台灣地區雞蛋產銷的構想和建議,農政單位願意協助配合,但是集貨場興建後要充分發揮集貨功能,實有賴全體蛋農的配合始能達成。

興建集貨場需要土地和資金,集貨場要蓋在那裡?規模要多少資金?台灣省雞蛋運銷合作社對興建集貨場所需土地、資金之籌措和未來集貨場之營運,至今仍無具體計畫。

八十一年十月八日養雞協會蛋雞組各地區聯誼會會長和蛋農班班長,於台南縣永康鄉大成長城飼料公司開會研討,也贊成興建集貨場。今 ( 八十二 ) 年三月十一日亦於省雞蛋運銷合作社開會研討興建集貨場事宜,但會後皆未有實質進展。

部分蛋農認為是否需要興建集貨場,最要緊的是要看蛋農本身的意願,事先未做好詳細的規劃既冒然興建,屆時恐怕雞蛋不會進場,集貨場無法正常營運而造成投資浪費。

為慎重起見,再邀請養雞協會、省、縣雞蛋合作社、聯誼會會長等代表來共同研討,希望大家充分表示意見,如能獲得共識,則必須將興建集貨場之意義向全體蛋農宣導,以聽取蛋農之意見和爭取其通力合作。惟有符合蛋農的需要,出自蛋農自願之結合,籌措興建集貨場所需資金和未來集貨場之營運始不致發生困難。

(二)政府輔導畜產事業之方向,主要有下列七點,請各位能轉達有關農友配合。

1.畜產事業必須成為無污染的產業。

2.盡量利用疫苗達到疾病防治工作。

3.提高自動化程度提高生產效率。

4.分析經營成本結構,降低經營成本。

5.要作到畜產品零藥物殘留的目標。

6.實施契約供銷,穩定生產,穩定價格。

7.產銷工作由產業團體自治。

討論事項:

(一)案由:雞蛋集貨場應如何設置案,請討論。

說明:為改善雞蛋運銷,經多次多方的研討,咸認為有於產地設置集貨場的必要,唯設置產地集貨場除資金與土地的問題外,最重要的是有賴生產者菜販運業者的充分配合,才能發揮集貨的功能。

辦紶:

(1)由省雞蛋合作社於其業務區域內,分區設置集貨場,所需資金、土地統由省雞蛋合作社籌措,並由省雞蛋合作社統一營運。

(2)由各產地農農自願結合組成地方合作社,由各地方合作社,由各地方合作社自籌資金與土地興建,並由地方合作社自行營運。唯為各地方合作社之經營步調一致,於必要時由地方合作社組織聯合社,由聯合社協調統一經營步調。

決議:就辦法 (1) 和 (2),依蛋農之意願作選擇。省雞蛋合作社認為能興建之地區,由省合作社負責興建。蛋農自願結合組成地方合作社之地區,由該地方合作社負責興建。

(二)案由:雞蛋集貨場之興建與營運,由雞蛋販運商等參予投資的可行性,請討論。

說明:

(1)收容業者之既有商業機能,結合產銷雙方成為一體之兩面,建立運銷通路。

(2)減輕合作社之投資負擔。

辦法:由合作社與雞蛋販運商等共同組織「雞蛋運銷公司」之類之經營主體,再由此經營主體投資興建集貨場和負責營運。

決議:由合作社自行決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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