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各項決議案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廿一日 ( 星期日 ) 下午二時卅分,假新營市民治路一八五號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會議室,出席理事有古順弦……等23人出席,出席監事有董紹武、林祥德……等7人,列席人員有黃次洋、劉瑞恒、陳東初、蕭俊賢、謝漢金、陳華玉等6人,會議由王理事長令一擔任,會中除了各小組工作報告外,並按例由秘書長做上次會議執行報告及一般工作報告,其中第二次理監事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如下:
(1)本會新辦公室購置案,經報內政部,內政部有異議,已再提本次理監事會討論。
(2)本屆理監事出席情形統計,決議每年統計一次,在會員大會中列出。
(3)重新考慮肉種雞進口,已於七月十七日起重新受理進口申請。
(4)陳常務理事芬請辭案已予慰留。
(5)重新推派本會參加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已獲基金會認可;並獲農政主管機關核准。
一般工作報告也有25項。
在討論提案中包括有:
案由(一):在未獲會員大會授權 ( 通過 ) 前,請准予以租約方式變換辦公地點。
辦 法:1.遵照規定辦理,將決議案提會員大會討論。
2.在未獲會員大會授權 ( 通過 ) 前暫以租約方式租下該辦公室。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是否應加強輔導雞蛋合作社之設立,請討論案。
說 明:1.本會於七十八年度即有增設肉雞、雞蛋合佳社之業務計畫。
2.肉雞社省級已五處,縣級三處,但雞蛋社則一直未增加。
3.經本會與農政主管單位溝通增加雞蛋社結果,一致認為利多於弊。
辦 法:1.擇區成立省級社一至二單位。
2.由本會全力支持促其實現。
3.將設立之合作社以運銷及實施現代化產銷為主要目標。
4.經理事會通過報農政單位請求支援。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本會王理事長將於十一月初率團至大陸考察畜牧業之市場,代理人
一職由理事長提出請理事會同意。
決 議:1.請卓常務理事元裕代理理事長職務。
2.赴大陸考察團如期舉辦。
案由(四):新會員入會請審查案。
說 明:1.新會員入會一級一單位,二級一單位,三級一單位,個人李合發等
26人。
並請相關小組將新會員納入小組活動。
決 議:通過。
案由(五):請肉雞小組緊急召開地區聯誼會會長、報價委員及理監事 ( 肉雞業 )
聯席會議。提案人:竹苗區林祥德
說 明:1.報價制度有重新調整檢討之必要,如何建立有責任、確實的報價制
度。
2.時代背景變遷,產銷結構也跟著改變,應迅速調整產銷結構,力求
往後肉雞價格穩定一如何將全省的銷售管路暢通為當務之急。
決 議:由肉雞小組於十月底前召開會議。
臨時動議:
(一)有色雞小組修改原訂章程,提請本會理監事會追認案。
決 議:通過並報請內政部核備。
(二)在政府取締菜蟲之際,亦應反應政府取締雞蟲及蛋蟲。
( 陳華玉提 )
決 議:反應農政主管單位注重雞蟲及蛋蟲的存在。
(三)請反應政府輔導高屏地區成立肉雞運銷合作社。( 陳華玉提 )
決 議:1.若高屏區肉雞業者有共識,在取得農政單位、合管處及南台合作社
之允諾,即可積極籌組。
2.可先組籌備會,以籌備會名義發文各相關單位,爭取支持。
(四)請協會向政府爭取報價委員之電話補助經費。
決 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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