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起調整預防注射費
(本刊訊):省農林廳決定自六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調整豬瘟及新城雞瘟,家禽霍亂預防注射藥品規費及工作標準。
其辦法如下:
1.豬瘟疫苗預防注射:種豬肉豬、仔豬每頭每次藥品費新台幣五元。
2.新城雞瘟、家禽霍亂疫菌苗預防注射:(1)雞、火雞注射新城雞瘟疫苗每隻每次藥品費新台幣一元。(2)雞、火雞、鴨、鵝注射家禽霍亂菌每隻每次藥品費新台幣一元。(3)穴雞注射新城雞瘟疫苗及家禽霍亂菌苗者每隻每次藥品費新台幣二元。
前項所收藥品規費應依照台灣省家畜傳染病防治藥品費徵收辦法第八條規定悉數充作家畜防疫工作經費不得移作他用。
3.豬瘟預防注射:豬每頭每次健康調查費平地新台幣五角,山地及澎湖縣新台幣一元;注射費平地新台幣一元,山地及澎湖縣新台幣二元。
4.家禽預防注射:家禽每隻每次健康調查費新台幣一角;注射費新台幣二角。
現代畜殖(59∼59)-編輯部.六十三年五月第2卷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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