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政府農林廳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
雞農正確使用動物用藥品講習會專輯之 1
生物藥品及其使用方法
詹益波
一、生物藥品之種類:可分為下列四大類
(一)疫苗 ( Vira Vaccine )
活毒疫苗 ( Live Viral Vaccine )
死毒或不活化疫苗 ( Killed or Inactivated Viral Vaccine )
(二)菌苗 ( Bactarial Vaccine )
活毒苗 ( Live Bacterial Vaccine )
死菌苗 ( Baclerin )
類毒素 ( Toxoid )
(三)免疫血清
抗毒素血清 ( Antitoxic Serum )
抗細菌性血清 ( Anti - bacterial Serum )
抗病毒性血清 ( anti - Viral Serum )
(四)診斷液
診斷用抗原 ( Diagnostic Antigen )
標準血清 ( Standard Serum )
螢光標準抗體 ( Flurescent Labeled Anlibody )
二、生物藥品之檢驗:
(一)國家所採取之檢驗制度
抽驗制 —— 美國採用
預檢制 —— 日本及我國採用
(二)檢驗項目:包括特性試驗、無菌試驗、防腐劑含量、真空、含濕度、活菌數、病毒含量、純潔、安全、力價、效力等試驗。
三、生物藥品之保存與輸送
(一)生物藥品易受光線及溫度之影響而迅速減低其效力,故應經常保存於冷暗處–2℃ ~ 5℃之冰箱或冷藏庫。但死菌苗、不活化疫苗如經凍結將影響其效力,診斷液則將引起自家凝集,故冰箱不可調整過冷,致引起生物藥品之凍結。
(二)細胞結合性疫苗 ( coll associated Vaccine ) 如馬列克疫苗之一種,火雞泡疹病毒 ( Herpes Virus of Turkey,簡稱 HVT ) 液劑則必須保存於–195℃之液態氮中,保存期間須每週檢查一次,容器內之液態氮是否即將消失,即將消失即應予補充。
(三)輸送生物藥品時仍應儘可能保持低溫之狀態,並儘可能縮短輸送之時間,送達目的地後應隨即放進冰箱或冷藏庫內。為保持輸送期間之低溫狀態,可採用保麗龍盒中放置凍結塑膠冰棒 ( 液劑疫菌苗 ) 或乾冰 ( 冷凍乾燥疫苗 ) 方式輸送。
四、使用疫菌苗一般應注意事項:
1.首先應詳細閱讀製藥廠所附使用說明書,並依照其規定之用法用量使用。
2.察看疫菌苗瓶上有無貼國家查驗合格證及該疫菌苗是否已超過失效期。
3.疫菌苗應絕對避免日光之直接曝露。
4.注射器具應經煮沸消毒,切勿使用化學藥品 ( 如酒精、石炭酸等 ) 消毒。
5.加入稀釋液溶解後之疫苗應儘速使用,如係點眼、點鼻、穿刺等較費時之疫苗應冰沿保存,並應於使用一瓶快完時,再溶解另一瓶。
6.不可使用於較規定隻數更多的雞隻,屠宰前 21 日內禁止使用疫苗。
7.新城雞瘟死毒疫苗、雞可利查菌苗等加佐劑之疫菌苗較易沈澱,注射前及注射中均應經常振盪,否則注射上清液或較稀薄者均無效。
8.疫苗應使用於健康雞群,如有精神不振、食慾減退或其他病徵應暫緩實施接種。如有慢性呼吸器病或球蟲病之感染,不但不能獲得良好之免疫,並將加重其病情。
9.依雞隻之幼長選擇使用疫苗種類,原則上幼雛使用毒力較弱之疫苗,稍長使用毒力較強疫苗,或先使用活毒疫苗,次用死毒疫苗,以達補強免疫效果之目的。
10.依據地區之疫情、雞場之狀況、雞隻之飼養目的、專家的意見並參照過去之經驗擬訂防疫計劃,防疫計劃並非一成不變,按期抽驗接種疫苗後抗體價,隨機修正防疫計劃。
11.如使用說明書特別註明,接種雞群與未接種雞群之間禁止通行若干期間者應嚴格遵守。因該疫苗可引起接觸感染之故。
12.如不幸發生傳染病須實施緊急預防接種時,應自離病雞群最遠之雞舍或雞群開始接種,然後逐漸接近感染雞群方向進行接種。
13.用完之空瓶及未用完之疫苗均應消毒或予深埋。
14.詳細紀錄使用疫苗之種類、批號、失效期、接貨日期與接種日期以及任何接種反應,並妥善保管,供為日後參考。
五、飲水投與接種應注意事項:
1.飲水器應以不含消毒藥之清水洗刷乾淨。
2.不可使用含消毒藥之水或自來水稀釋調配疫苗,應使用井水或泉水,但以蒸餾水最佳。
3.接種前應先停止供水,夏季約 1 小時,冬季約 2 小時。白晝氣溫較高,於清晨實施飲水投與接種為宜。
4.調配疫苗之飲水量以 2 小時內能飲畢為度,各日齡之飲水量如下:
4 日齡 3 ~ 5 ml
4 週齡 30 ml
4 月齡 50 ml
5.每隻應投與 1 劑量以上之疫苗:投與規定量為少之疫苗將影響免疫效果,但投與規定量以上之疫苗不僅對雞無害,更可提高免疫效果。如 1,200 隻雞投與 2,000 劑量亦無不可。
6.每 1,000 ml 飲水中應加入 2 ~ 4 公分之脫脂奶粉,有保護疫苗病毒生存之作用。
7.應準備 2/3 以上之雞可同時飲用之飲水器,並置於適當距離,並視雞隻之飲用情形,適當圍趕雞隻,使雞隻能平均飲用。
8.飲水投與後數天之內,因有妨礙疫苗病毒在雞體內增殖之慮飲水中禁止添加飲水消毒劑,並為除去自來水中氯之消毒作用可在 1000 ml 自來水中加入約 0.01 公分之 HYPO ( 硫化硫酸鈉 )。
9.本法不適宜於整排籠飼雞隻之接種。
10.本法較注射或點眼、點鼻簡便省勞力,但免疫程度不均勻為其缺點。
六、噴霧接種應注意事項:
1.噴霧接種應選擇清淨種雞場由來之健康雞隻為實施對象,因本法與點眼、點鼻及飲水法相較,有招致嚴重呼吸器病之慮,亦使 CRD 更形惡化,噴霧接種後更須在良好衛生管理下飼養。
2.實施噴霧接種之雞隻須為 4 週齡以上,並應先經較弱活毒疫苗免疫過者。
3.稀釋液應於接種前 1 天,放進冰箱冷卻。每 1,000 隻之稀釋液使用量籠飼者 30 ml,平飼者為 60 ml。
4.噴霧接種時,應關閉窗戶,換氣扇及通風孔,並趕至雞舍之 1 角,上面覆蓋塑膠布更佳。
5.工作人員應帶口罩與防風眼鏡。
6.為防止誘發呼吸器病,可於噴霧接種前使用抗生素。
※活毒疫苗與死毒疫苗之比較:
活 | 死 | |
效 力 產 生 | 快 | 慢 |
免 疫 期 間 | 長 | 短 |
使 用 方 法 | 簡 便 省 力 | 較 需 勞 力 |
疫 苗 成 本 | 低 | 高 |
安 全 性 | 低 | 高 |
補 強 效 果 | 較 差 | 較 高 |
現代畜殖第十五卷( 70年 1 ~ 6月 )、70年6月號 ( 25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