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畜牧學會70年度研討會專輯之4

           (加工方面)

適當之毛豬出售體重

省畜產試驗所技正     陳義雄

 

      過去本省毛豬大都於飼養至 80 ~ 90 公斤即行出售供屠宰,本省家畜之屠宰一向徵收屠宰稅,而屠宰稅之徵收只分家畜種類,而不論其體重之大小,故站在經濟的眼光,毛豬屠宰時體重愈大,則其單位體重所分擔稅金愈低,雖然如此,一般生產者仍於 80 ~ 90 公斤時即行將毛豬出售,乃由於過去本省所養毛豬大多為肥肉型,脂肪較早堆積,以致超過 90 公斤以後,飼料利用效率漸趨下降,旦脂肪大量堆積,導致屠體品質之低下。近年來,由於本省大量引進優良瘦肉型種豬,並經不斷選育改良,因此軫本省肉豬之成熟體重有逐漸提高的情形,一般市場之毛豬出售體重亦是增加;本文擬就毛豬不同屠宰體重對屠體品質之影響做一探討。

      動物體之組織主要由骨骼、肌肉和脂肪所構成,這些組織在出生後,以不同速度發育,骨骼在比較早期完成大部份的發育,肌肉其次而以脂肪最遲,因此選擇毛豬適當之屠宰體重,以獲得比例上較多的肌肉而較少脂肪,可以使生產者減低成本,並提高售價而獲得較多的利潤。在正常飼養情形下,影響肌肉與脂肪比例的主要因素除年齡外,尚有性別等,通常閹公豬比女豬有較少的肌肉而較多的脂肪,就屠體中肌肉與脂肪所佔比例而論,女豬出售之體重似可較閹公豬為大。

      屠體性狀中,屠宰率,屠體長,背脂厚及腰眼面積隨屠體重之增加而增加,而瘦肉率則反是。就肌肉的絕對生長而論,毛豬至 140 公斤體重時仍未停止,但是其瘦肉率則自體重 70 ~ 80 公斤即開始逐漸下降,但是下降幅度在 90 ~ 110 公斤尚屬緩慢,而脂肪之堆積情形在這段體重亦不甚快速。就豬肉品質與其體重而論,肉色,大理石紋路脂肪分佈,保水性及結實度等均隨體重之增加而有不同程度的改進。

        做為肉製品加工用之原料肉品質並不如一般零售用肉之講究,而以瘦肉率愈高之屠體為佳,故加工用之原料豬體重最好比一般零售肉用豬稍輕,即加工廠用原料毛豬體重宜在 90 ~ 100 公斤之間,而零售豬肉用毛豬則在 100 ~ 110 公斤之間屠宰。

 

現代畜殖第十五卷( 70年 1 ~ 6月 )、70年4月號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