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召开第十八届第三次理监事联席会议

 

  【本刊讯】本会於民国八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假台中通豪大饭店举行第十八届第三次理监事联席会议,会议由本会尤弘亮理事长主持。

  会议议程除依照往例由各组组长报告产业现况外,本次会议亦特别安排由林兴诚秘书长作专案报告,其内容如下:

        (1)财团法人中央畜产会设置办法 ( 草案 ) 说明。

        (2)财团法人中央畜产会捐助暨组织章程 ( 草案 ) 说明。

        (3)农企业之发展与产业均势联盟兴起。

        除此之外,本次会议之各项讨论案及决议如后:

(一)第四届立委选举本会顾问多人参选,本会应表支持提请讨论案。

 决 议:

  1.计画说明书修正通过。( 详见原记录 )

  2.推荐总召集人林顺益常务理事,请於近期召开会议运作。

(二)台湾土鸡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提请讨论案。

 说 明:

  1.政府为提高禽肉产品品质,并藉由产品的差异性,与进口禽肉造成市场区隔,拟成立台湾土鸡生物科技公司,专精於台湾土鸡的研发、生产与推广,以有效提升鸡只品质并分隔鸡只市场。

  2.政府已於台湾省农业建设方案中提列计画,预定於 88 年度中委由中国生产力中心就该公司之企业定位分析、经营模式分析、组织系统分析、财务分析等做一规划并对整体产、销环境评估後做成营运建议。

  3.本会宜对该公司定位提出有利产业发展之看法。

  4.有关之资料及看法现场说明。

  5.请提其它意见。

 决 议:

  1.附件照案通过。

  2.适当向中国生产力中心表达看法。

  3.请邓福顺副理事长、吴文修等届时一起参加沟通会议。

(三)台湾区家禽发展基金会业务转移提请讨论案。

 说 明:

  1.畜牧法公布後,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为有效实施畜牧产销制度,促进畜牧事业之发展,正积极规划设置「财团法人中央畜产」会,预定今 ( 87 ) 年揎或明年初会以筹备会名义挂牌运作。

  2.依拟订中之「中央畜产会设置办法」第五条:办理畜牧产业务之基金会,於中央畜产会成立後,其业务与中央畜产会重复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後得并入中央畜产会。并入中央畜产会之基金会,其原有之资产、业务及相关之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央畜产会承 受之。

  3.家禽发展基金会於中央畜产会成立後,预定将采并入方式并入畜产会,时间则以民国八十八年六月为目标。

  4.该会现有之业务 ( 委员会 ) 及转移构想如次:

   (1)家禽保健中心管理委员会 未定,但该会董事会经讨论後偏向改隶中华民国养鸡协会。

   (2)加入 WTO 家禽产业调适基金运用委员会 由中央畜产会承接。

   (3) CAS 优良蛋品审议委员会 由肉品基金会或中央畜产会承接。

   (4)市场资讯委员会 由中央畜产会承接。

   (5)产销调节计画业务 由中央畜产会承接。

   (6)进口种雏代转业务 未定。

   (7)与大陆交流业务 未定。

   (8)其它。

 办 法:

  1.对该会之那些业务由本会承接,对产业之发展较为有利,请提供卓见。

  2.做成决议,并请本会推派该会担任董事、监察人诸先生,於该会召开相关会议时适当表达。

 决 议:

  第 (1) (7) 等二项不作决议。第 (6) 项希改由本会承接馀照原案通过。

(四)本会八十七年捐助费分配情形提请裁示案。

 说 明:

  1.本会八十七年捐助费编列十五万元整,拟分配如次:

单                     位 金        额 办  理  项  目
(1)世界家禽协会中华民国分会 六○、○○○ (1)捐助该会办理「八十七年度夏季学术研讨会」经费一○、○○○。

(2)捐助该会邀请日本营养专家奥村纯市教授来台指导,并做「密集式的现代蛋鸡饲饲系统」专题演讲经费五○、○○○元。

(2)保证责任台湾省中台肉鸡运销合作社 二○、○○○  
(3)台湾省畜牧兽医学会 四五、○○○  
(4)中华民国绿色阵线协会 二○、○○○  
合计 一四五、○○○  

  2.提请同意。

  3.如获通过,报内政部备查

 决 议:

  通过,报内政部备查。

(五)省级肉鸡运销合作社及家禽企业体消长状况分析及因应提请讨论案。

 说 明:

  1.南台至八十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止亏损二○、一一六万元,且出现负债大於资产情形,八十七年一月至九月之经营仍无起色,继续处於亏损状况。

  2.该社拟以处分电宰厂之方式将债务还清,社务则维持运作。

  3.各家禽相关企业体目前正加码投资,扩大营业,占据市场;与合作社之经营绩效相比强弱分明。

  4.农政单位偏向无竞争力之合作社只能采民营化,政府对有竞争力之公共投资则仍愿意辅导,且不再限定辅导对象为合作社。

  5.我产业团体、代表对此种潮流应采何种态度面对,请提卓见。

  6.本会对南台应以何种态度参与较佳请提卓见。

  7.87 年 10 月 12 日本会肉鸡组假屏东市召开高屏区干部宣导与检讨会,会中建请本会召集南区业者 ( 联谊会干部 ) 研讨南台运作与肉鸡产销关系座谈会,由於事关重大,特提本会理、监事会讨论。

  8.明 ( 29 ) 日南台将提处分电宰厂之案,本会如何表达关心之意。

 决 议:

  1.三台合作社对鸡农之意义重大。

  2.南台改采民营化,聘专业经理人经营,订定资本额,公开发行股票,鸡农可投资认股,较有利产业之发展。

  3.若可行三台合作社采联营,发行股票,民营化。

  4.考虑正在规划中之「禽肉加工出口专业厂」采用南台现成之土地、设备设置之。

  5.嘉南羊乳合作社之经营模式,值得观摩、学习。

(六)新会员入会提请审查案。

 说 明:

  1.通过後送内政部报备。

  2.请各组组长将新会员纳入组织运作。

 决 议:

  通过。

临时动议:

 (一)请政府重新审慎评估 C.A.S. 优良蛋品政策。

 办 法:

  建请政府 ( C.A.S.优良蛋品审议小组 ) 召开公听 ( 说明 ) 会听取蛋农户之心声,检讨 C.A.S.优良蛋品之政策。

 决 议:

  反应农政单位及 C.A.S.优良蛋品审议小组。

 (二)目前完全饲料价钱并没有反应原料成本,有偏高之现象,造成养殖业者一直无法有效的降低成本,面对进口鸡肉之竞争,务必找出办法解决。

 决 议:

  邀集目前国内十大饲料厂商面对面沟通,寻找降低成本的办法。

 (三)目前国内肉雏价传有偏高之嫌,应评估进口肉雏之可行性。

 决 议:

  先 集 1.隔离检疫之问题。

      2.进种蛋,或一日龄雏较可行。

      3.关税多少,可否申请免税。

      4.动、植物防检局的看法如何。等资料後再做决定。

    (四)今 ( 八十七 ) 年之头期款由电宰公会独揽,原本寄望基於上、下游产业之关系,大家共舟共济,惟电宰业界仍在商言商,对原来之秩序进口,台湾优先等观念抛诸脑後,以致未能达产业之期望,对明 ( 八十八 ) 年之进口,本会主张不再限定特定对象。

 决 议:

  反应农委会、国贸局,副本给 A I T。

 (五)三台合作社能存在,养鸡产业才有希望。

 说 明:

  1.三台合作社对鸡农之意义重大。

  2.由於经营能力、周转资金等问题,三台之营运确遭困难。

  3.有必要尽速处理。

 办 法:

  1.请协会先至农委会口头说明鸡农之期盼及决心,请政府支持。

  2.举办三台合作社联系会报请相关人员出席,邀请农政长官列席,希达成共识。

  3.成立计画,研拟「三台合作社民营化分析及办法」。

 决 议:

  照案通过。

 (六)对美国倾销鸡肉至我国之不当作法我国应有对策,不能坐以待毙。

 决 议:

  控告美国违反 WTO 精神只准出口他国不准他国出口给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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