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农业会议圆满结束
萧院长再度亲临大会宣示农业重点施政方向
【本刊讯】行政院萧院长於全国农业会议闭幕典礼中除了感谢全体与会人员对本次会议的热忱参与之外,也对农委会同仁筹备本次会议的周全与辛劳表示嘉勉。同时,吁请社会各界,多多协助农业发展,化解来自各方的挑战,共同开创农业新纪元,让台湾农业得以永续经营。萧院长指出,农业不仅一个需要特殊生产条件的经济事业,还结合了生活方式,并兼负维护生态环境的功能,且基於粮食安全的考虑,使农业深具策略上的重要性。因此,农业发展不能仅以产值做为衡量价值的唯一指标,而应从更全面、多元的观点,重视农业在国家整体建设的贡献。
萧院长并就本次会议提出以下几项重要指示:
.未来粮食不足问题会日趋严重。为确保本国粮食供应无虞,并兼顾农民利益,现行稻谷保价收购制度应继续办理。
.配合建设台湾成为「科技岛」的总体政策,行政院将於五年内筹编一五○亿元经费,加强农业科技的研发与运用。
.为加速毛猪及肉鸡的产业结构调整,行政院已核定离牧补偿原则,另畜牧法已公布施行,应尽速据以设立中央畜产会。
.就农地管理方面,取消农地移转需以自耕农为承受人的限制後,就维护生态保育、国土保安及基本粮食安全,对於保育用地及重要农业生产用地,原则上未来仍继续维持作为农业使用,不得轻易变更,准予适度变更使用,各级政府应积极筹备规划相关措施,以利「农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经立法院通过後,立即予以落实;对於农业生产用地,农政单位应集中资源给予必要的辅导及协助,使不能变更为其他用途的农地及愿意继续作为农用的农地,能提高生产力,以维护农业的发展;另外为了解决农村陈年土地产权纠纷问题,对於共同持有之耕地最小分割面积的限制,应予合理放宽。
.为加强国土保安与水源涵养,以及因应「全球气候变化纲要公约」京都议定书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管制,林业建设将纳入国家重大建设范畴,设立造林基金,加强造林。
.对於山坡地的违规取缔工作必须落实强化,公有宜林问以不放领为原则;对於现有租地造林违规使用者,则应终止租约,强制收回造林,以厚植森林资源。
.政府对於农渔业遭受天然灾害的损失,应优先编列经费支应,并研究将农渔业天然灾害救助纳入农业相关基金之适用范围,以提高灾害救助效率。
.为了加强对老年农渔民经济安全的保障,短期内,将修正「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放宽将渔民纳为发放对象;长期而言,将配合国民年金保险的规划,回归社会保险的常态,建立制度化的老人福利政策。
.农渔村的规划建设及农宅兴建应订定专法予以规范,结合社区营造、产业文化,重建农渔村新风貌。
.有关农业行政机关组织架构,将会配合「政府再造」方案做整体规划。原则上,「农业部」的成立是有其必要性的。同时,应强化中央与地方权责划分的协调与分工,授予地方更大权责,确立行政奖励制度,引进企业管理精神,建立有弹性、高效率的行政体制。
.农会、渔会、农业合作社 ( 场 ) 扮演着农业施政推动桥梁的角色,在政府再造的计画中正在规划统一事权,有效提高整体运作效率;农田水利会亦为深具服务功能的农业团体,应加强辅导向多角化经营,扩大其社会服务功能。另外,为健全农业金融体制,农、渔会信用部的营运,应采专业经营方式,并纳入金融检查制度管理。
( 本文转载自农委会新闻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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