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肉鸡产业白皮书

(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订定 )

 

壹、肉鸡产业发展趋势

 一、肉鸡产业发展沿革与现况

  近二十年来由於畜牧生产技术的提升,畜产品需求的增加,国内畜牧事业成长迅速,由农村副业经营型态演变为资本和技术密集的农企业经营体。民国八十六年畜牧产值高达一千三百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三○%,其馀相关产业,如饲料、动物用药品、屠宰加工业及生产资材业等亦蓬勃发展,成为农业中最重要的产业。

  家禽产业之产值在畜牧业中仅次於养猪业,八十六年约为新台币四五○亿元,肉鸡亦达三○五亿元,全年肉鸡生产三亿七千万只,其中白肉鸡占总生产羽量之四九%,有色鸡占五一%;有色鸡 ( 土鸡 ) 肉质鲜美为国人所喜好,未来受进口鸡肉的冲击较有限;白肉鸡则因国人偏好鸡腿、鸡翅,国外廉价的部位肉产品进口後,对产业的影响极为巨大。

  自民国七十七年美国火鸡肉开放进口,国内肉鸡产业曾发生短暂性的冲击,经政府与业者积极推动电宰与统合经营,截至目前为止,饲料厂、宰厂与养鸡户采取契约养殖约达白肉鸡总只数之六五%,使肉鸡生产得以调节,产销成本得以降低,自八十年之每公斤卅三元降至目前之卅元,产业已迈向现代化。国内现有肉鸡电宰厂共廿二家,其中取得 CAS 认证标志者计十一家,年电宰数量已达一亿五千万只;此外,有色鸡刻正积极推动电动屠宰,年电宰量虽仅达一千万只,惟未来「畜牧法」通过後,数量可望逐步增加。

 二、肉鸡产业未来情势分析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 WTO ) 在即,依据中美农业谘商协议,美国头期款之一万公吨鸡肉将叩关,势必影响国内白肉鸡产业至钜,另有色鸡产业虽因具市场区隔,受入会冲击较小,惟恐部分白肉鸡之饲养户转养有色鸡,间接影响其价位。

  依据国内现阶段肉鸡生产成本结构,及近年来产业发展过程经验估算,未来白肉鸡价位可能长期维持在每公斤廿五元,因此,育成率达九五%以上、肉鸡鸡价位每只六至八元、每斤造肉饲料成本可降至十元以下者,本会将加强此部份养鸡户之辅导。另有色鸡生产成本可降到每公斤卅五至卅八元 ( 种鸡八元,每公斤造肉成本降为廿二至廿七元 ) 者,方具国际竞争力,因此亦需与白肉鸡同步调降。就饲养规模方面分析,估计达四至五万只之肉鸡户因为设备尚未完全更新,在疾病控制不易及成本难以下降之情况下,竞争力可能较弱,因此,未来肉鸡饲养可能集中於资材投资成本较少小规模鸡场,以及饲养规模达五万只以上之现代化密闭鸡舍。

贰、我国加入 WTO 肉鸡议题谘商结论

  中美农业谘自民国八十一年九月迄今,历经十七回合谈判,终於在本 ( 八十七 ) 年二月廿一日达成协议,此次谘商的结束,显示我农业生产之大环境已底定。检视历次我国各主要畜牧生产国家农业谘商协议,对於家禽产品之减让,以此次与美国谈判结果条件最为严苛,其重要结论条列如下:

 一、鸡肉议题:

(一)在入会前允许自美国每年进口鸡肉一○、○○○公吨。

(二)入会後鸡肉之进口采关税配额 ( TariffRateQuota,TRQ ) 方式开放,自公二○○五年开放自由进口。

1.关税配额数量:入会第一年为一九、一六三公吨,二○○四年增为四五、九九○公吨。

2.配额内关税:入会第一年为廿五%,二○○四年降至廿%。

3.配额外关税:依不同部位肉从量课税,腿翅入会第一年每公斤六十四元,二○○四年降至五十四元;其他部位肉入会第一年每公斤四十元,二○○四年降至卅四元。

(三)美方同意我采用特别防卫措施 ( SSG )。

二、杂碎议题

(一)部分鸡杂 ( 含心、肝、爪、脖 )、鸭鹅杂 ( 含心、肝 ) 等项品目须於入会後即开放自由进口。

(二)其馀禽杂入会後可采关税配额方式进口,第一年配额数量为一、八三六公吨,二○○四年增加为三、六七二公吨;配额内税率为二五%,配额外税率第一年为四○○%,二○○四年降至三四○%。

参、加入 WTO 肉鸡产业面临之问题

 一、各项入会承诺减让养鸡产业所受之冲击

  由於国内肉鸡产成本较高,加以国人饮食习性特殊,国外廉价产品若大量输入,将使我竞争处於劣势。以目前之谈判结果及我国可能之入会条件,对国内养鸡产业造成之冲击影响评如下:

 (一)入会前之影响

  我同意於入会前给予美国每年一万公吨鸡肉之进口配额,估计未来美国鸡肉进口将以棒棒腿为主流,中美间价差达每公斤四五元,平均每公斤毛鸡分摊价差额为六元,即每公斤毛鸡价格将可能由卅元降至廿四至廿五元。

 (二)入会後之影响

  我国加入 WTO 後开放鸡肉进口,预估第一年产值减少约五四亿元,至第六年约一二九亿元,如产业能适度调整,毛价位可望维持於每公斤廿五元,将另采取因应措施使产业得以永续经营。

 二、加入 WTO 肉鸡产业面临问题

  综观产业情势及我国可能入会条件,肉鸡生产面临之压力而急需解决之问题说明如下:

(一)市场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国内肉鸡生产成本居高,竞争力有待提升。

(二)防疫制度未健全,走私频繁,疾病控制不易。

(三)消费者要求日严,禽肉卫生检查制度尚未建立,肉品安全有待改善。

(四)环保压力高涨,养鸡产业虽无废水污染,惟臭味及苍蝇污染问题仍需全面解决。

肆、肉鸡产业政策与实施策略

  倘和前段所述,国内毛鸡价位可能长期维持於每公斤廿五元,而面临问题又扩及至消费面及环境面,换言之,未来家禽业应是「组织坚强、品质优良、成本合理」之产业。

 一、肉鸡产业政策目标

  (一)强化产业团体组织功能,流通产销资讯,促进价格安定。

  (二)落实科技成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三)建立品牌,增加农民收益,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政策方向与实施策略

  (一)辅导不具竞力养鸡农户离牧

   依据前开肉鸡生产成本结构分析,白肉鸡生产成本如无法降至每公斤廿五元,有色鸡生产如无法降至每公斤卅六元,未来难与国际产品竞争,对於此等养殖户,应辅导其离牧。

  (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

1.推动策略联盟,使种鸡、饲料、屠宰、肉鸡能共同分担产业风险、共享产业利润,产销成本方有降低的空间。

2.调降畜牧生产资材之税率,降低养鸡生产成本。

3.辅导业者购置自动化设备,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品品质及价值,并协助解决环保压力及市场开放竞争等问题。

4.推动优良禽肉品牌认证,配合全面建立国产禽肉品质管制与屠宰卫生体系,以优良国产品信誉获取消费大众信心,区隔进口产品市场。

5.推动产业公共投资之设立,在生产地加强「饲养与屠宰效率」,在消费地推动「生鲜低温物流」。

  (三)建立卫生安全禽肉供应体系

1.强化家禽保健中心效能,协助业者改善养鸡场卫生管理,推动新城鸡病之清除及重要禽病之防治工作,并防范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之传入,以提高育成率。

2.修正现行屠宰卫生检查规则,落实禽肉屠宰卫生检查制度,提升国内禽肉之卫生水准,另俟「畜牧法」通过後,统一屠宰卫生检查业务之事权,促进食肉卫生安全。

3.加强防范鸡肉残留药物,强化上市前禽只药物残留抽验并建立逆行追踪系统,以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四)建立区域性、制度性技术辅导体系,落实养鸡污染防治工作养鸡产业无废水污染问题,未来仍将依攸关之环保法令,辅导协助养鸡场及堆肥场改善臭味、苍蝇及有机堆肥品质改进与利用问题,以落实资源回收再利用。

  (五)建立「产业自主」理念,健全产业团体组织与功能

  辅导产业团体执行产销稳定措施,各团体功能分述如下:

1.家禽发展基金会:整合产、官、学界专家,审议养鸡协会之建议与计画,提供紧急融资,调节产销维持供需平衡,稳定市场价格,并受委托办理受进口损害之救助,及办理品牌宣导等相关计画。

2.中华民国养鸡协会:加强协会议事功能,整合业界意见,提出产销相关措施,建立产销资讯体系,监控鸡肉进口秩序,协助相关团体及所属组、班、联谊会等执行政令及产销计画。

3.台湾区电宰公会:调节家禽屠宰量以维持市场鸡肉供需平衡,安定毛鸡价格,确保产品卫生安全品质;另参与鸡肉进口之业务,以维持进口秩序,安定国内鸡价。

伍、肉鸡产业具体措施

为因应加入 WTO 之冲击,辅导肉鸡产业之具体措施如下:

 一、辅导不具竞争力养鸡业者离牧

(一)配合「农业发展条例」修正後之规定,研拟优先放宽养鸡场土地使用之变更。或

(二)不符合变更条件之养鸡场给予离牧鸡舍及设施之补偿,补偿原则研拟如下:

1.不以在养鸡只多寡为补偿条件,申请农户需全场离牧。

2.订定鸡舍面积每单位补偿基数,再依畜舍建筑结构与折旧调整基数量。

3.为鼓励合法业者,并达到资源公平公正分配原则,分已办理牧场登记者、未办理牧场登记但取得合法建物证明者、未取得合法建物证明但取得土地作畜牧设施容许使用者、以及牧场用地仅符合土地分区使用管制规则者,均给予不同额度之补偿。

(三)除鼓励离牧农民参加转业训练,并建立家禽产业技术人才资料库,将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加工、经营等人才资料建档,随时提供海外投资者之需求。

(四)养鸡产业因进口所造成之损害,依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及基金相关规定办理救助。

 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

(一)推动策略联盟及统合经营理念,以产销班肉鸡户为单位,与电宰厂、饲料厂、种鸡场、动物用药品业结合,成为产销一元化之经济企业体,分摊产业风险与成本,降低产销成本,以缩短国内外产品之价差。

(二)协调财政部同意饲料及动物用药品原料之进口零税率。并修正「饲料详细品目」增列全脂黄豆粉、挤压玉米粉等饲料原料,通用免徵国内销售营业税。

(三)提供自动化低利贷款,并放宽现行需有牧场登记证照之规定,以协助业者改善设备,提高现代化肉鸡舍普及率,强化肉鸡生产效率与品质。

(四)加强推动「台湾土鸡」及 CAS 标志禽肉等优良国产品认证品牌,区隔与进口产品之市场,以拓展本土产品市场。

 三、推动规划设立之产业公共投资

  未来拟推动规划兴建之产业共同投资设备及其功能说明如下:

(一)种鸡雏集中孵化场:国内肉种鸡场多有介卵性家禽传染病,虽经由家禽保健中心提供血清 验及绒毛测试服务,已逐渐降低疾病之感染率,惟为彻底清除重要疾病,并全面提升种鸡场之育成率,可设立集中孵化场,以有效控制疫病,进而降低种鸡育成成本。

(二)禽品物流中心:辅导生产者组织 ( 团体 ) 将生产者产品充分商品化,并於主要消费地设立经营大型物流中心,结合 ( 收编 ) 既有业者之销售机能 ( 通路 ),建立销售通路网,精简运销通路,排除不必要之中间业者,及降低中间费用。

(三)加工 ( 出口 ) 厂 ( 区 ):未来因消费需求及腿翅部位肉之大量进口,国内肉鸡售价结构改变,可能形成腿肉与胸肉成本互有消长情况,在健全之肉品卫生检查与死废禽处理制度建立下,规划设立加工 ( 出口 ) 厂 ( 区 ),生产或代工高附加价值之加工品供应国内所需或出口,提高业者收益。

 四、建立卫生安全禽肉供应体系

(一)清除和防范重要疾病,提升家禽场育成率

1.充实家禽保健中心之设备与功能,扩大协助业者办理血清检验及绒毛测定等工作;并确实执行「清除新城鸡病使用疫苗及其管理办法」之规定,完成全面性预防注射,尽速达成清除新城鸡病之目的。

2.落实自卫防疫体系,宣导养鸡户实施饲养场所及设备之消毒、饲养环境之改善、动物之隔离及病媒之驱除等措施,防止疫病传入场内;另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做好人车进入牧场之管制消毒和牧场卫生管理工作;并确实家禽屠宰厂系留场及车辆之清除消毒,防止疫病之传播。

3.确实掌握国内家禽疫情,落实疫情通报系统,防止国内未发生之疫病 ( 如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 ) 发生与蔓延;加强兽医流行病学之调查,监控国内现存之疫病发生状况,阻断传播途径,加速疫病之控制。

4.加强国际间兽医组织之参与和联系,随时依据国外动物疫情状况,修正或增列「中华民国输入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条件」,据以加强检疫措施,防范疫病之传入。

(二)落实屠宰卫生检查制度,保障消费者食肉权益

1.修正或订定家禽屠宰厂设置标准、屠宰卫生检查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建立完善之管理制度,并於八十八年度起推动各项工作。

2.加强屠宰卫生检查员之训练,提升检查水准。

3.落实屠宰场之稽查制度,提升国内屠宰厂之水准,并逐步消除「不在指定场所屠宰畜禽」之情节。

4.建立国外屠宰厂、加工厂之查厂制度,只准符合国内水准和法规之屠宰厂和加工厂所产之肉品输入我国,保障消费者之卫生安全。

(三)健全药物残留监控体系,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1.依修正之动物用药品及含药物饲料添加物管理之相关法规,加强动物用药品及含药物饲料添加物之管理,确保其品质并正确安全使用。

2.加强办理家禽屠宰厂及养鸡场残留药物之检测监控工作,并建立逆行追踪辅导改善系统。

 五、落实养鸡污染防治工作

(一)结合农机、昆 、畜产、土壤等专家,协助养鸡团体配合法令建立产业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雇用专人加强污染防治示范、教育及环保法令宣导等工作。

(二)鼓励业者利用政府所提供之贷款次金放置於改善污染防治设施,确实将污染防治成本内部化。

(三)研究自生产流程减少家禽排物中污染物之含量及研发禽舍恶臭去除与苍蝇综合防治技术。

(四)委托有机质肥料消费团体依据肥料相关法规,协助家禽产业团体监控畜禽有机质肥料品质与促销等工作。

 六、积极协商相关部会加强查缉走私,并研修法令,提高罚则,杜绝走私行为

  鉴於国内解除戒严,国人出国旅游机会日增,非法走私动植物产品又难以杜绝、造成境外动物疫病时有传入,为加强走私进口动物及其产品之查缉及处理,防止外来恶性动物传染病传入我国,危害我国动物生产之安全与人体健康,除积极协商内政部、财政部及国防部等相关部会加强缉私外,并促请修正现行「惩治走私条例」及「海关缉私条例」,提高走私行为罚则,以杜绝引进海外动物恶性传染病,及避免畜禽产品非法输入,扰乱国内市场价格。

 七、强化肉鸡产业团体执行产销稳定措施之功能,调节市场供需,稳定禽品价格

(一)成立家禽产业调适基金,协助业者改善经营体质,强化产销调节效能,加强产业因应入会冲击之能力。

(二)健全产业团体组织调节产销功能,持续透过「肉鸡事业产销督导委员会」之运作,每日传输各地区生产资讯与禽品行情,及加强进口鸡肉数量与资讯之监控,提供协会与业者,视市场需求调节生产计画,以稳定市场价格。

(三)加强美方及国内经贸单位之协调,针对美国头期款畜禽产品之进口配额管理方式乙节,争取适用与入会後关税配额不同之规范,并排除一般贸易商,统由台湾区电动屠宰公会会员厂掌握进口权,并秩序进口,稳定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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