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度委托代书办理牧场登记补助申请

    【本刊讯】台湾区家禽发展基金会执行「加强畜牧场辅导管理计画」,凡养禽场委托专业代办人员於86年度 ( 85年7月1日至86年6月30日 ) 内办理出 1.土地作畜牧设施容许用。2.建筑使用执照或寮舍接水、接电证明或其他有关建筑物许可证明。3.牧场登记。等上述三项者,每一项可申请补助贰仟元。有关规定如下:

一、养鸡场必须 5 万只以下始可申请。

二、必须是委托专业代办人员办理出始可申请。

三、办出日期限於85年7月1日至86年6月30日之间,始可申请。

四、经费有限,本会受理申请核发以先收件并具附完整文件资料为优先 (以邮戳为凭 ),补助金发完为止,不再核发。

五、却申请者,请来电索取申请资料,并与代办人员共同签订填写完整後,连同申请项目影本寄回本会即可。

六、本会连络人:卓达仁、郭逢林

本会连络电话:(02)367-7505、(02)365-5813、(02)365-1110

地址:台北市南昌路 2 段 192 号 2 F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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