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肉鸡事业产销督导委员会召开

八十五年度总结报告

暨八十六年度第一次委员会议

    【本刊讯】本会肉鸡产销督导委员会於85年12月10日下午 2 时假农委会 1012 会议室召开八十五年度总结报告暨八十六年度第一次委员会议,会议由尤弘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之重点有三:

(一)请中兴大学郭义忠教授肉鸡资讯分析报告。

(二)推举召集人、副召集人及聘任执行长、副执行长,并颁发全体干部聘书。

(三)讨论各项议题。



各项议案结果如下

(一)推举召集人、副召集人及聘任执行长、副执行长暨颁发聘书 ( 含各区主任、站长资讯委员 )

推举结果:召集人 尤弘亮 ( 连任 )、副召集人 萧百佩 ( 连任 )

副召集人 郑鹤松 ( 续聘 )、副执行长 王锦田 ( 续聘 )、温国彬 ( 新聘 )



(二)修正本委员会简章中委员成员与人数案。

决议:通过。

(三)讨论推动每日毛鸡产地买卖交易双方应有涨跌幅度限制,以达稳定鸡价,防止暴涨暴跌之共识案。

说 明:

1.依据本委员会中区、嘉南区、高屏区各中心业务检讨会结论以85.11.22.日本委员会召开肉鸡产地报价秩序与因应会议结论提案办理。

2.结论内容如下:支持毛鸡报价每日最大涨跌幅各一元,提送委员会讨论通过後实施宣导,并请电宰组配合。

决 议:

本委员会同意配合毛鸡产地买卖双方每日成交价格应有涨跌幅各以一元局限为共识,有关参考价格报导,乃须赖双方交易结果而定。

(四)讨论电宰公会不良鸡扣款参考标准之公正性及可行建议修正案。

说 明:

1.依据85.11.22.本委员会肉鸡产地报价秩序与因应会议结论办理 内容为:

2.另依据85.11.27.日肉鸡组召开之「未来肉鸡产业趋势及因应措施会议」结论办理 内容为:

电宰公会日前订定「不良鸡作业参考标准」,由於此举事关全国肉鸡生产者之权益,且涉及是否有「联合行为」之虞,自应集思广益,慎重执行。前经85.11.21.台湾区肉鸡事业产销督导委员反应此举之不当,现由本次座谈会再度反应 ( 去函 ) 电宰公会及协会电宰组,请重新检讨,以符多数人利益,俾利顺利执行。

决 议:

请协会肉鸡组研讨相关之标准再与电宰公会召开协调会议。

(五)研讨推动肉鸡产业上下游采周价成交之可行性与推动步骤与方法。

决 议:缓议。

(六)研讨推动雏鸡行销制度之改善可行性与推动步骤与方法。

决 议:

请协会肉鸡组研商可行方案提送本委员会後,再邀集肉种鸡组研拟具体推动方法。

(七)研讨本委员会下设立调解性协调组织必要性与种类及人员组成。

决 议:

由召集人视调解内容主动徵召相关委员成立协调组织。

回首页 回本期索引

Copyright © 1998 茂群峪畜牧网. 本网站图文系属茂群峪有限公司,内文之版权为该杂志社所
有,非经本公司及该杂志社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内容,
转载於任何形式媒体   ※ 最佳解析度 800x600
Copyright © 1998 Miobuffer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Unauthorized copying and reproduction is prohibited. All trademarks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