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粪粕酵处理示范场绿美化工程补助办法

一、补助户数:三户 ( 报名截止日期:85年4月20日 )

二、补助金额:鸡粪粕酵处理场绿美化经费至少超过三十万元,每户核定补助最高三十万元。

三、补助项目:包括整地、造园景观规划、花草树木、喷灌设备及人工费等项支出,需检据报销。

四、遴选标准:需符合下列各项之规定:

(一)堆肥场已办理肥料登记、操作许可、土地同意使用者为优先顺序。

(二)以补助牧场附设堆肥场为主。

(三)以前曾接受堆肥场绿美化补助者不得重覆补助。

五、遴选程序:

由养鸡协会於会刊公告办法,徵求报名,再由计画执行相关单位联合遴选後,通知进行工程施工。

六、报名手续与资料

(一)有意报名之堆肥场,自行聘请造园景观公司进行整场绿美化规划设计、估价。将设计图、估价单、连同报名表一起寄至养鸡协会,会同甄选。本项补助须於八十五年六月十日前按图施工完毕,并依规定报销验收与照相存证。

(二)未按图施工者 ( 临时更改者,得报养鸡协会同意 ),执行单位得以原估价表扣除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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