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场毙死禽畜处理办法出笼检举奖金每件最高40万元
为达有效防止畜牧场毙死禽畜外流供作民众食用之弊端,由农林厅主办的一项研讨会议指出:
为落实毙死禽畜流向与处理营利,凡达到猪 200 头,鸡 3000 只以上之养畜禽户,必需每月将禽畜死亡数量及处理方式详加纪录并报各乡、镇公所层报至农林厅,惟自83年9月1日实施以来,情况并不好,有待加强宣导,农林厅已完成各县市政府务必在84年10月底以前召开各产销班班长,加强宣导,而各产销班亦应於十二月召开班会确实宣导。据悉政府对此事件,十分关心,为杜绝不法保障合法,已要求各县市政府加强派员赴各畜牧场 ( 农户 ) 抽查毙死处理情形,遇有不法情事,应严加劝阻,或即行告发。农委会另於八十五年度农建计画项下提供检举奖金每件20万元,加上侦查单位加发20万元,凡检举查证成立,经法院判刊即核发奖金,检举电话:049-332369。
侦查单位表示欢迎各界检举之际,亦将严格追查提供毙死禽畜之养畜禽户,追究刊事责任予以严惩,看来自家处理毙死禽畜已是时代潮流,鸡农务必将之计算成本,不可马虎,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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