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员有意将农产品以对「物」免税
【本刊讯】在 83 年12月12日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针对现行之农产交易中,以前只对「人」的免税,改为对「物」的免税,做广泛的讨论。即以往只对「农民」身份所出售的「农产品」得以免税的税制,扩大解释,也就是对以後只要是「未经加工之生鲜农产品」不论在任何阶段,与身分皆可以以「免税」措施对待。
在这国际自由贸易日益兴盛的时代,以往之税制,所针对的免税范围,仅在照顾农民阶段免税,但在农业渐渐没落,而分工细致的时代,农产品的分阶段初级加工,甚至经过工厂的整理、屠宰……等不改变物性的加工要求下往往须要企业界投入设备,人力……等条件处理来应付消费者需求,跟以往的农产品直接贩售到消费者之模式,完全不同。而在每一阶段下,因为企业界非农民身分之条件下皆课以「营业税,无可讳言的,也等於在「农产品」身上加上一定量的价格。也等於使得,国内虽未经加工之生鲜农产品,失去竞争能力。尤其面对 GATT 之冲击国内农产品即将更形失色。
为此,该委员会也深怕所有农产品交易均免营业税後将影响税收过程,所以,财政部也积极与立委协调,将免税范围作一适当的规范。经财政部所提出上述疑虑後,朝野立委也接受原解释过大的修正条文内容将导致税收严重短收的问题,因而,经过一番讨论,虽仍决定将现行对「人」免税规定,改为对「物」免税,但免缴营业税的范围,则大幅缩小。
对於「未经加工的生鲜农、林、渔牧产物、副产物」的解释,立法院财委会也一并明确规定范围,(二)未经加工的农、林、渔牧原始产物;(二)仅经屠宰、切割、清洗、去壳、冷冻等简单加工,而不变更原始性质,且非以机具装瓶 ( 罐、桶 ) 固封的农、林、渔牧产物。本案也须经送交立法院三读通过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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