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10万只鸡以上之畜牧场环保要求再提高

牧场设立、变更之前水污染防治计画不可免

【本刊讯】行政院环保署日前公告「应先检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计画之事业种类、范围及规模」其中我养鸡业所限制之范围为饲养 10万只以上之养鸡场受其规范。换句话说,凡是牧场登记 10万只以上之畜牧场在申请设立或变更前,应先检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计画,经省 ( 市 ) 主管机关审查核准,始得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 农政单位 ) 申请设立、变更。

有心从事大规模饲养之畜牧场,将来得面临环保单位之强力要求,其所增加之间接成本亦会相对的提高,在此环保意识逐日抬头的今天,我畜牧业也不得不随潮流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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