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0年台湾养鸡业新境界

为了因应国际化自由化的时代来临,台湾真正成为国际社会的一份子,我政府着手拟定公元2000年之农业目标,使成为农业政策之指标,省政府为了让此重大政策能落实到基层,并 让有关产、官、学各界对未来10 年台湾农业的政策提供意见,使目标具体可行,特别於十月二十二日假台中市中兴大学国际会议厅召开「台湾省农业发展方向与策略研讨会」。会中共分稻作与杂粮、园艺与特作、家畜与家禽、养殖与渔捞、林产与生态保育、 农民辅导与农村生活等六大项分组讨论并得到初步之共识,有关养鸡部份提出之相关资料如下,虽尚不能称之为结论,但亦可成为业界未来经营之指标,颇具参考价值。

肉鸡未来十年国内供需预期发展

肉鸡产业在未来十年仍占本省农畜生产的重要地位,但其经营模式将由过去农家经营转为企业化经营,同时在鸡肉成本降低和品质提高两方面更需取得优势及掌握行销通路。

统合经营是未来肉鸡产业发展的途径,以现今零散的肉鸡业者整合为几个企业体,共存共荣为宗旨,计画生产为目标,虽业者获利率降低,但其经营风险亦随之减低,以追求稳定的利润。同时业者亦必须专注於如何提高生产力,以降低成本,而企业体则努力於掌握行销通路。

除了屠体鸡肉的消费外,食品工厂亦将推出多样化的鸡肉加工产品,以促进鸡肉消费。

在生产方面为提高生产力,必须改善鸡舍设备,朝向自动化以取代不足的人力,并且利用专业畜牧经理人才以提高经营层次使肉鸡产业升级。

蛋鸡未来十年国内供需预期发展

到公元2000年,台湾人口推计数将达 22,065,000人,由於经济发展,鸡蛋消费量增加,推估至 2000年,每人年消费量可达 236个,全年总需要量 52亿个,增加 29%,未来本省蛋鸡饲养数量随鸡蛋需要量而增加,但由於地价上升,土地取得困难,为使土地更有效利用,未来将探自动化设备,趋向集中饲养扩大规模经营,饲养户数将由目前 1,500户减少到 1,000户左右,鸡蛋销售结构更趋现代化,未来开发蛋品加工,可稳定供需平衡,鸡蛋除充份供应国内需求外,推计至 2000年,每年尚有调节性剩馀鸡蛋外销 20,000公吨左右。

未来十年养鸡业发展将遭遇到之问题如下:

一、肉鸡

(1)由於政府积极争取加入 GATT,因此造成产业预期心理之冲击, 尤其是鸡肉的开放进口,更是鸡农之梦餍。

(2)企业体仍无法合法取得农地兴建肉鸡产业相关设施。

(3)新鲜鸡肉、饲料、种鸡及雏鸡仍应徵收加值型营业税 5%, 而农民生产肉鸡不需徵营业税,然而屠宰场贩卖屠体又要徵收加值型营业税,在这过程中,显然无法相贯连,造成重覆课税增加 生产成本,对企业体推动统合经营之发展极为不利。

(4)环境污染将是未来肉鸡产业的隐忧,如鸡粪之处理……等。

(5)人工缺乏,劳动严重不足。

二、蛋鸡

(1)本省蛋鸡产业运销采包销制,蛋源全落在蛋商手里, 蛋价与蛋商决定,致长久以来产销双方争执不休,销售现代化之政策受阻。

(2)本省尚无专业处理淘汰鸡工厂,於紧急生产调节时,淘汰鸡无出路, 延长蛋价低迷,蛋农合理利润无法保障。

(3)蛋农老化,鸡场劳力缺乏,影响经营效率。

(4)本省鸡蛋加工品仅低度开发,蛋价低时无调节作用。

全体业界应配合政府政策,以经济手段及技术手段致力於各项问题之解决!

经济手段 ( 肉鸡部份 )

(1)加速发展本地鸡肉品牌,拓展冷藏禽肉市场,提高国产禽肉竞争力,并协

助肉鸡产业提升经营效率,以降低进口产品之冲击。

(2)免徵新鲜鸡肉、饲料、种鸡及雏鸡第一次交易加值型营业税,以降低鸡产业之税负,减轻生产成本。

(3)协助企业体及合作组织发展统合经营,使肉鸡业者在企业多角化之经营下得到保障,并开拓行销通路。

(4)建立鸡粪处理厂,奖励民间投资兴建,以减轻肉鸡产业之污染。

(5)加强鸡肉消费之推广与宣传教育资料。

经济手段 ( 蛋鸡部份 )

(1)积极协助蛋农汰旧换新设立自动化设备,解决劳工、环保及销售制度等问题。

(2)辅导设立专业淘汰鸡处理厂及蛋品加工厂。

(3)订定蛋产品国家标准 ( CNS ),以提升我国蛋产品卫生品质。

(4)加强鸡蛋产品消费宣传教育。

二、技术手段 ( 肉鸡部份 )

(1)培育专业畜牧人才,加入肉鸡产业,以推动肉鸡产业之发展与升级。

(2)推广设备自动化、电脑化,并降低畜牧机械进口税率。

(3)加强疾病防治及正确卫生管理方法,加强传染病之控制,以减低生产过程之用药,免於鸡肉药物残留。

(4)加速鸡肉加工产品之研究及开发,并协助技术转移。 技术手段 ( 蛋鸡部份 )

(1)为解决劳力短缺及土地使用之限制,生产方面应朝向自动化经营,并改善鸡舍之设备,加强疾病防治以提高生产效力。

(2)改善现有的鸡蛋销售系统,着重分级包装及产品多样化,以增加鸡蛋消费量。

(3)配合市场发展趋势,将生产与运销系统统合经营,维持供需平衡,稳定蛋价。

法令规章之配合部份:

(1)畜牧法公布後,全面办理鸡牧场登记,未登记者不加以辅导或灾害救济,对鸡农合作组织团体,应授予有关执行业务之权利,以发挥团体合作之功能。

(2)订定产品国家检验标准 ( CNS ) 及优良蛋品规范。

 

公元2000 年鸡肉及鸡蛋之供需目标

民国79

(公元 1990)

民国 89

(公元 2000)

十年增加

 

生产量 (公吨)

需要量( 千公吨)

自给率(%)

383.1

383.1

100

495.2

495.2

100

112.1

112.1

100%

生产量(亿个)

需要量(亿个)

自给率(%)

40.3

40.3

100

52.1

52.1

100

11.8 亿个

11.8亿个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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