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政、建管单位将严格取缔新违建鸡舍
【本刊讯】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为维持鸡蛋鸡肉供需平衡,稳定蛋肉价格,确保禽农利润,特於80年10月29日以80农牧字第0050511A号函请台湾省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依据建管法令,管制新建及扩建鸡舍,并取缔兴建中未请领建照之违建鸡舍。而台湾省政府建设厅於80年11月13日也以80建四字第049623号函指示台北水管会、各县市政府、住都局。依建筑法令规定对兴建中及未来新建违建鸡舍严格取缔。同时农林厅亦函请本会查照密切配合办理。本会亦荐於目前国内养鸡之设备 ( 鸡舍 ) 已呈超饱和现象,透过本刊呼吁现有之养鸡业者,不要再肆意违法扩建,并希望现有之养鸡业者,协助建管单位,检举或防患正在兴建中或未来未依法申请而滥建之鸡舍发生,以维护整个产业环境。以下是各单位之函件内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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