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发展策略

 

合作社是由享受该社服务的一群人所拥有与控制的一种商业组织,这一群人为了彼此间之共同利益,而提供经费并操作其业务,由於共同之合作,他们才能达成个人力量所无法获致之许多目标。如此说来,他与一般的公司并无差异,其实合作社依其目的、所有权及利益分配与一般公司有别:

(1)合作社之目的,是以最低之收费对所有社员提供服务,不似公司是创造利益给投资者。

(2)公司之所有权及表决、投票等权利,系依股东之持股百分比来分配,而合作社之投票、表决则不分股份之大小,一人一票,换句话说,合作社之所有权为大家所平均享有。

(3)合作社利润之分配,除少部份捐为公益事业外,大部份均分给每个社员,不似公司依持股比例分红。

由上得知,合作社组织是一个以人为基础的利益结合团体,其目标具理想,也符合进步、社会的人民去达成。

本省畜牧事业发展四十馀年,成绩斐然。四十年来,社会由贫而富,社会型态亦由人与人之竞争变成团体与团体之竞争。农政单位为辅导农业弱势团体之发展,特费心力将本省各畜牧从业农友组成合作社,以共同努力之方式,求得畜牧事业之继续发展。

嘉义农专经科教授曾在“南台肉鸡报导”上说,荷兰不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人口一千四百万,面积四万一千平方公里,气候寒冷,并不适宜农业生产。但是,她却仅次於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她们是怎麽作得到的?我们可以肯定的这麽说,她们虽是小农生产,却是透过合作「运销」,以下这个简表,便是明证。

我们可以想一想,生产规模小,是不得已的限制,但也有好处,可以照顾的很周到。但运销便不同了,运销量愈小,单位运销成本愈高;运销量愈小,议价力量愈小。而合作运销,便可以降低运销成本,提高议价力量,这是多麽浅显的道理啊!

从上面这个表,我们可以看出来荷兰以合作运销,来达到这个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的地位的。

合作社的组织分为对内及对外,在荷兰将合作社的架构图解如下:

 

()各国合作运销市场占有率之比较

95

         

90

 

65

35

 

30

90

95

60

     

马铃薯

100

   

25

80

20

65

         

26

92

 

22

   


 

此架构简单明了,上层架构,是合作社组织,完全由社员依合作社运作,但到了下层,根本就是一个公司,商场如战场,以公司对公司,才有致胜的希望,如果缺乏这种认知,合作社注定了竞争不过运用灵活的公司。而上层之社务中,更以图三示授权与信心之互动关系。

至此我们已有一个概念了,那就是在资本主义盛行之国家,农业要生存就是要降低成本,以商品之姿态在市场上竞争,而竞争之手段就是组成有效率之合作社办理共同运销一途,这就如同公司以垂直整合之经营方式其道理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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