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 鸡 屠 体分 级 规 格 标 准
品质基准:
1:活体在屠杀前,要充分绝食,使消化器官内残留物尽量减少。
2:屠体要充分放血和脱毛,而且在脱毛前的烫毛过程中,温度和时间要能保持屠体在生鲜状态的范围下。
3:去除内脏之屠体和分切品,在处理和冷却过程中,所吸收的水分要充分排除。
活 鸡 重 量 标 准
活 体 |
大 |
中 |
小 |
特 小 |
重量(g) |
2000以上(含) |
1999-1700 |
1699-1400 |
1399-1100 |
生鲜屠体 (含内脏) 之重量标准 生鲜屠体 (除去内脏) 之重量标准
区 分 |
大 |
中 |
小 |
特 小 |
区 分 |
大 |
中 |
小 |
特 小 |
|
重量(g) |
1800以上(含) |
1799-1600 |
1599-1300 |
1299-1000 |
重量(g) |
1500以上(含) |
1499-1300 |
1299-1000 |
1000以下 |
活 体 品 质 标 准
项 目 等 级 |
特 级 |
优 级 |
良 |
外 表 形 态 |
正 常 |
大部分正常 |
不太正常 |
肉之饱满度 |
良 好 |
好 |
不太好 |
脂肪的覆盖度 |
平均且覆盖良好 |
在胸腿皮部分 有适当脂肪覆盖 |
整只个体缺 乏脂肪覆盖 |
羽毛的状态 |
全鸡有良好的 生长和光泽 |
大约良好 |
不太好 |
外 伤 等 |
全身无骨折、脱臼 、外伤、淤伤、变色 、爪伤等 |
全身几乎没有骨折 、脱臼、外伤、淤伤 、变色、爪伤等 |
有严重的骨折 、脱臼、外伤、 淤伤、变色、 爪伤等 |
生鲜屠体 (含内脏) 之品质标准
等级与项目 |
特 级 |
优 级 |
良 |
外表形态 |
正 常 |
大部分正常 |
不太正常 |
肉之饱满度 |
良 好 |
好 |
不太好 |
脂肪之覆盖度 |
平均且覆盖良好 |
在胸腿皮部分 有适度脂肪覆盖 |
整只个体缺乏 脂肪覆盖 |
鲜 度 |
皮肤色泽良好、 有光泽、而且毛 穴隆起、肌肉紧 密度良好 |
皮肤色泽良好、有光 泽、肌肉紧密度良好 |
皮肤色泽差、无 光泽、肌肉紧密 度差 |
笔毛 (粗羽) 与 针羽 (细羽) |
几乎没有 |
稍 有 |
有 |
异物的附着 |
无 |
无 |
无 |
异 臭 |
无 |
无 |
无 |
外 伤 等 |
无骨折、脱臼、 外伤、爪伤、变 色、大块淤血点 、胸挫伤等 |
无骨折、脱臼、外伤爪伤、变色、大块淤 血点、胸挫伤等 |
无限制 |
生鲜屠体 (除去内脏) 之品质标准
等级与项目 |
特 级 |
优 级 |
良 |
外表形态 |
正 常 |
大部分正常 |
不太正常 |
肉之饱满度 |
良 好 |
好 |
不太好 |
脂肪之覆盖度 |
平均且覆盖良好 |
在胸腿皮部分 有适度脂肪覆盖 |
整只个体缺乏 脂肪覆盖 |
鲜 度 |
皮肤色泽良好、 有光泽、而且毛 穴隆起、肌肉紧 密度良好 |
皮肤色泽良好、有光 泽、肌肉紧密度良好 |
皮肤色泽差、肌 肉紧密度差 |
笔毛 (粗羽) 与 针羽 (细羽) |
几乎没有 |
稍 有 |
有 |
异物的附着 |
无 |
无 |
无 |
异 臭 |
无 |
无 |
无 |
外 伤 等 |
无骨折、脱臼、 外伤、爪伤、变 色、大块淤血点 、胸挫伤等 |
无骨折、脱臼、外伤爪伤、变色、大块淤 血点、胸挫伤等 |
无限制 |
水分去除 |
良 好 |
良 好 |
良 好 |
部位肉之分切规格和重量标准
Ⅰ:全鸡
分切方式:包含头、脚
和去除内脏之部位
Ⅱ:光鸡
种类1:光鸡甲 种类2:光鸡乙 种类3:光鸡丙
分切方式:在喉头上部切除 分切方式:留半截颈部和去 分切方式:去除颈部、脚及
头和去除脚及内脏後之部位 除脚及内脏後之部位。 内脏後之部位。
。
Ⅲ:腿部
种类1:棒棒腿 (甲) 种类2:棒棒腿 (乙)
分切方式:在大腿关节部位 分切方式:在大腿关节部位
分切超过骨轮後,将胫关节 分切至骨轮後,将胫关节部
部位切断,然後再将膝关节 位切断,然後再将膝关节分
分切後之部位。 切後之部位。
棒棒腿 |
特 大 |
大 |
中 |
特 小 |
棒棒腿 |
特 大 |
大 |
中 |
特 小 |
|
重量(g) |
160以上(含) |
159-130 |
129-110 |
109-90 |
重量(g) |
150以上(含) |
149-130 |
129-110 |
10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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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3:骨腿 种类4:清腿
分切方式:在鸡背的中央以 分切方式:将大腿从关节处
纵的方式分切,将胸椎和肠 切断後之部位。
骨的接合部位切断,在下部
脚蹴爪部位上方切断的部位。
骨腿区分 |
特 大 |
大 |
中 |
特 小 |
清 腿 |
特 大 |
大 |
中 |
小 |
特 小 |
|
重量(g) |
320-280 |
279-245 |
244-205 |
204-170 |
重量(g) |
320-280 |
279-245 |
244-205 |
204-170 |
169-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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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5:去骨腿肉 ( 清腿去骨 ):
Ⅳ:翅膀 种类1:三节翅 种类2:二节翅 分切方式:从翅膀上腕 分切方式:将翅膀切掉部位 至翅膀尖端全部。 後,剩馀的部位。
种类3:翅腿 分切方式:翅膀上腕部位。
Ⅴ:鸡排 分切方式:将骨腿切掉 棒棒腿後之部位。
Ⅵ:清肉 分切方式:将鸡胸肉部位经过去骨後的部位。 重量等级区分:无
Ⅶ:里肌肉 分切方式:在胸肉取出 後之内层胸肌部位。 重量等级区分:无
Ⅷ:鸡胸 分切方式:将头颈部和 胸椎及附着在胸椎上之 肋骨去除之胸部位。 重量等级区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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