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饲料米拨售要点公布

【本刊讯】自台湾省政府粮食局透露将有一批饲料未拨售给饲养业者之後,协会为争取养鸡业者之权益,曾去函查询,最近亦做此一系列追踪,在五月底协会已得到粮食局所公布的「台湾省粮食局办理七十八年拨售捣碎饲料米要点」。近日来亦有颇多会员来电查询,所以利用会刊部份篇幅简介此一要点的内容提供参考,若各位饲养业者需要详细资料,表格可以向当地粮食管理处索取,办理。

以下分几大项摘录简介要点内容:

(一)依据行政院核定「稻米拨作饲料处理要点」暨数量办理。

(二)拨售数量及对象:

以捣碎饲料米八万公吨供售饲养业者 (包括一般家禽、家畜饲养户及水产养殖户)。

(三)拨售提货期间:

依拨售数量作业之公告日期起,至七十九年二月底止。

(四)申购程序:

  1. 大饲养业者 (鸡1000只以上),按每只0.2公斤拨售,惟申购数量超
  2. 过50公吨以上者,由管理处视实际饲养头只数斟酌增减核定数量。申购时需由业者填造「捣碎饲料米申购书」,检附村 (里) 长证明书 (皆有定表格) 连同价款送交粮食管理处办理。
  3. 小饲养 (户) 业者,每户每次以包为单位得购买一包以上五十包以

下,但每月以不超过2.5公吨为限。由饲养户迳向当地或邻近办理拨售饲料米之农会缴现金购买。

(五)拨售价格:按照缴款前第二旬进口美国玉米高雄港大盘价格九折计算。

(六)一般饲养业者申购捣碎饲料米,应向当地粮食管理处办理,如当地粮食管理处,无捣碎饲料米可资拨售,或已拨售完毕,需检附当地粮食管理处签发之证明文件 (表格) 连同村里长证明书及捣碎饲料米申购书向邻近粮食管理处申购。

以上之资料是摘录粮食局办理七十八年拨售捣碎饲料米要点中,有关养鸡业部份内容,若业者有需要不妨把握时机办理。

专 员 龚荣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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