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家禽小组通过实施「家禽产品价格安定暂行办法」
只要市价连续 ─ 周跌到直接成本八成以下,将采收购措施,直到价格回升到八成以上。
~ 协会会员.合作社社员将实质受惠 ~
【本刊讯】农委会畜牧处表示为维护占农产品产值第三位之家禽产业之稳定发展,农委会将实施「家禽产品价格安定暂行办法」,只要市价连续一周跌到直接成本八成以下,就进场收购,直到价格回升到八成以上。
农委会表示,我国家禽包括鸡、鸭、鹅、火鸡等四种,去年全年禽肉生产总数约四十万顿,蛋类四十亿个,总产值约二百八十亿元,占农产总产值之百分之十三。居单项农产品第三位,为目前农村重要之产业。
近年来由於自由贸易之冲击,家禽产业所受之威胁很大,为辅导其稳定发展,将采取「家禽产品价格暂行办法」及「改进家禽产销措施」等方案来救助。不过收购对象将只限於参加养禽协会 (养鸡协会、养鸭协会、养鹅协会等) 的合作社共同运销社员。实际收购业务之执行将委托财团法人家禽发展基金会来办理。我养鸡业者如未参加组织者请速加入。
申请加入中华民国养鸡协会之洽询电话 (02) 3415595或 (02)3225813
兹检附有关该收购办法之内容提供我业者参考:
财团法人台湾区家禽发展基金会安定家禽产品价格处理办法草案
1. 宗旨:为安定家禽产品价格,特订定本办法。
2. 收购开始及停止日期:由董事会决定後呈报农委会核定後宣布。
(1)肉用家禽部份:当台北、台中、凤山家禽市场,肉用家禽发生供应过剩,
产地价格,加权平均跌至成本以下二○%,连续一星期时,开始收购。
(2)种用家禽部份:上项开始收购时,如必要时得同时收购种蛋及淘汰种禽。
3. 收购对象:
(1)肉用家禽部份:限参加协会 (包括养鸡、养鸭、养鹅等) 之养禽合作社社
员。
(2)种用家禽部份:限参加协会之种禽农户。
(3)卵用家禽部份:限参加协会及合作社共同运销之会员。
4. 收购种类:
(1)肉用家禽:限白肉鸡、仿土鸡、土番鸭。
(2)食用蛋:限白壳鸡蛋。
(3)种鸡蛋:限白肉鸡、仿鸡之受精种蛋。
(4)种鸭蛋:限土番鸭之受精种蛋。
5. 收购价格:
(1)请台湾省政府农林厅每年公布一次,前项收购种类之生产成本。但收购时系以当时之市价收购。
6. 收购数量:
依据资讯资料统计分析後,由本基金会审议,送请农委会核定数量收购。
7. 收购单位:
(1)肉禽部份:由中华民国养鸡协会电宰小组收购。(电宰小组包括未来三个肉 鸡合作社之电宰场及阿莲合作社肉鸭电宰场,公司鸡、鸭电宰场)。
(2)种蛋及鸡蛋部份:由台湾省鸡蛋运销合作社及各县养鸭生产合作社收购。
8. 收购资金:
由台湾区家禽发展基金会承办支应,另必要时得由农委会洽请金融单位专案 融资由收购单位贷款。
9. 资金收回:
(1)肉禽部份:由电宰小组统筹销售处理,扣除行销费用外,其所得全缴回家 禽发展基金会。
(2)种蛋及食蛋部份:由承办收购单位之合作社,销售处理,扣除费用外,全 缴回基金会。
(3)行销费用标准委由承办单位订定,呈报农委会核定。
10. 前项收购资金支应及回收办法:
由家禽发展基金会订定後送农委会核定实施。
11. 收购资金来源:
(1)本会基金。
(2)政府编列预算。
(3)业者抽取。(详细办法另定)。
12. 盈亏处理:
收购产品出售,盈馀部份,提出部份奖金,奖励收购单位,以提高效率。亏 损部份,由基金补贴。
其盈亏损益结算,由家禽基金会呈报农委会核定实施。
组 长 董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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