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省府采四项措施、奖励发展畜牧事业
(中兴新村讯)台湾省政府於十一月十四日决定采取四项措施,奖励民间发展畜牧事业。这四项措施是:
1.由农业及省属行库举办长期低利贷款,贷与农民畜牧生产资金,鼓励生产。
2.由政府设计辅导民间办理畜牧经营示范,及加强技术指导,使畜牧经营迅速迈向现代化。
3.充份供应质优价廉饲料,将以增加杂粮及推广青割饲料,并增加饲料原料的进口,以适应市场需要。
4.扩大办理家畜保险,对农民投保的家畜,除在保险期间可享受免费治疗外,如不幸家畜死亡,由政府照章给予赔偿,以提高农民饲养家畜的兴趣。
现代畜殖(91~91)-编辑部.六十二年十二月第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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