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肉鸡产业白皮书
壹、肉鸡产业发展趋势
一、肉鸡产业发展沿革与现况
近二十年来由於畜牧生产技术的提升、畜产品需求的增加,国内畜牧事业成长迅速,由农村副业经营型态演变为资本和技术密集的农企业经营体。民国八十六年畜牧产值高达一千三百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其馀相关产业如饲料、动物用药品、屠宰加工业及生产资材业等亦蓬勃发展,成为农业中最重要的产业。
家禽产业之产值在畜牧业中仅次於养猪业,八十六年约为新台币450亿元,肉鸡亦达305亿元,全年肉鸡生产三亿七千万只,其中白肉鸡占总生产羽量之49%、有色鸡占51%。有色鸡(土鸡)肉质鲜美为国人所喜好,未来受进口鸡肉的冲击较有限;白肉鸡则因国人偏好鸡腿、鸡翅、国外廉价的部位肉产品进口後,对产业的影响极为巨大。
自民国七十七年美国火鸡肉开放进口,国内肉鸡产业曾发生短暂性的冲击,经政府与业者积极推动电宰与统合经营,截至目前为止,饲料厂、宰厂与养鸡户采取契约养殖约达白肉鸡总只数之65%,使肉鸡生产得以调节、产销成本得以降低,自八十年之每公斤33元降至目前之30元,产业已迈向现代化。国内现有肉鸡电宰厂共22家,其中取得CAS认证标志者计11家,年电宰数量已达一亿五千万只;此外,有色鸡正积极推动电动屠宰,年电宰量虽仅达一千万只,惟未来「畜牧法」通过後,数量可望逐步增加。
二、肉鸡产业未来情势分析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即,依据中美农业谘商协议,美国头期款之一万公吨鸡肉将叩关,势必影响国内白肉鸡产业至钜,另有色鸡产业虽因具市场区隔,受入会冲击较小,惟恐部份白肉鸡之饲养户转养有色鸡,间接影响其价位。
依据国内现阶段肉鸡生产成本结构,及近年来产业发展过程经验估算,未来白肉鸡价位可能长期维持在每公斤25元。因此,育成率达95%以上,肉鸡鸡价位每只6~8元,每斤造肉饲料成本可降至10元以下者,本会将加强此部份养鸡户之辅导。另有色鸡生产成本可降到每公斤35~38元(种鸡8元,每公斤造肉成本降为22~27元)者,方具国际竞争力,因此亦需与白肉鸡同步调降。就饲养规模方面分析,估计达四至五万只之肉鸡户因为设备尚未完全更新,在疾病控制不易及成本难以下降之情况下,竞争力可能较弱;因此,未来肉鸡饲养可能集中於资材投资成本较少之小规模鸡场,以及饲养规模达五万只以上之现代化密闭鸡舍。
贰、我国加入WTO肉鸡议题谘商结论
中美农业谘自民国八十一年九月迄今,历经十七回合谈判,终於在本(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达成协议,此次谘商的结束,显示我农业生产之大环境已底定。检视历次我国各主要畜牧生产国家农业谘商协议,对於家禽产品之减让,以此次与美国谈判结果条件最为严苛,其重要结论条例如下:
一、鸡肉议题:
(一)在入会前允许自美国每年进口鸡肉10,000公吨。
(二)入会後鸡肉之进口采关税配额(Tariff Rate Quota,TRQ)方式开放,自2005年开放自由进口。
1. 关税配额数量:入会第一年为19,163公吨,2004年增为45,990公吨。
2. 配额内关税:入会第一年为25%,2004年降至20%。
3. 配额外关税:依不同部位肉从量课税,腿翅入会第一年每公斤64元,2004年降至54元;其它部位肉入会第一年每公斤40元,2004年降至34元。
(三)美方同意我采用特别防卫措施(SSG)。
二、杂碎议题
(一)部份鸡杂(含心、肝、爪、脖)、鸭鹅杂(含心、肝)等项品目须於入会後即开放自由进口。
(二)其馀禽杂入会後可采关税配额方式进口,第一年配额数量为1,836公吨,2004年增加为3,672公吨。配额内税率为25%,配额外税率第一年为400%,2004年降至340%。
参、加入WTO肉鸡产业面临之问题
一、各项入会承诺减让养鸡产业所之冲击
由於国内肉鸡产成本较高,加以国人饮食习性特殊,国外廉价产品若大量输入,将使我竞争处於劣势。以目前之谈判结果及我国可能之入会条件,对国内养鸡产业造成之冲击影响评如下:
(一)入会前之影响
我同意於入会前给予美国每年一万公吨鸡肉之进口配额,估计未来美国鸡肉进口将以棒棒腿为之流,中美间价差达每公斤45元,平均每公斤毛鸡分摊价差额为6元,即每公斤鸡价格将可能由30元降至24~25元。
(二)入会後之影响
我国加入WTO後开放鸡肉进口,预估第一年产值减少约54亿元,至第六年约129亿元,如产业能适度调整,毛价位可望维持於每公斤25元,将另采取因应措施使产业得以永续经营。
二、加入WTO肉鸡产业面临问题
综观产业情势及我国可能入会条件,肉鸡生产面临之压力而急需解决之问题说明如下:
(一)市场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国内肉鸡生产成本居高,竞争力有待提升。
(二)防疫制度未健全,走私频繁,疾病控制不易。
(三)消费者要求日严,禽肉卫生检查制度尚未建立,肉品安全有待改善。
(四)环保压力高涨,养鸡产业虽无废水污染,惟臭味及苍蝇污染问题仍需全面解决。
肆、肉鸡产业政府与实施策略
倘和前段所述,国内毛鸡价位可能长期维持於每公斤25元,而面临问题又扩及至消费面及环境面,换言之,未来家禽业应是「组织坚强、品质优良、成本合理」之产业。
一、肉鸡产业政策目标
(一)强化产业团体组织功能,流通产销资讯,促进价格安定。
(二)落实科技成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三)建立品牌,增加农民收益,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政策方向与实施策略
(一)辅导不具竞力养鸡农户离牧
依据前开肉鸡生产成本结构成析,白肉鸡生产成本如无法降至每公斤25元,有色鸡生产如无法降至每公斤36元,未来难与国际产品竞争,对於此等养殖户,应辅导其离牧。
(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
1. 推动策略联盟,使种鸡、饲料、屠宰、肉鸡能共同分担产业风险、共享产业利润,产销成本方有降低的空间。
2. 调降畜牧生产资材之税率,降低养鸡生产成本。
3. 辅导业者购置自动化设备,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产品品质及价值,并协助解决环保压力及市场开放竞争等问题。
4. 推动优良禽肉品牌认证,配合全面建立国产禽肉品质管制与屠宰卫生体系,以优良国产品信誉获取消费大众信心,区隔进口产品市场。
5. 推动产业公共投资之设立,在生产地加强「饲养与屠宰效率」,在消费地推动「生鲜低鲜温物流」。
(三)建立卫生安全禽肉供应体系
1. 强化家禽保健中心效能,协助业者改善养鸡场卫生管理,推动新城鸡病之清除及重要禽病之防治工作,并防范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之传入,以提高育成率。
2. 修正现行屠宰卫生检查规则,落实禽肉屠宰卫生检查制度,提升国内禽肉之卫生水准,另俟「畜牧法」通过後,统一屠宰卫生检查业务之事权,促进食肉卫生安全。
3. 加强防范鸡肉残留药物,强化上市前禽只药物残留抽验并建立逆行追踪系统,以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四)建立区域性、制度性技术辅导体系,落实养鸡污染防治工作
养鸡产业无废水污染问题,未来仍将依攸关之环保法令,辅导协助养鸡场及堆肥场改善臭味、苍蝇及有机堆肥品质改进与利用问题,以落实资源回收再利用。
(五)建立「产业自主」理念,健全产业团体组织与功能
辅导产业团体执行产销稳定措施,各团体功能分述如下:
1. 家禽发展基金会:整合产、官、学界专家,审议养鸡协会之建议与计划,提供紧急融资,调节产销维持供需平衡,稳定市场价格,并受委托办理受进口损害之救助,及办理品牌宣导等相关计划。
2. 中华民国养鸡协会:加强协会议事功能,整合业界意见,提出产销相关措施,建立产销资讯体系,监控鸡肉进口秩序,协助相关团体措施及所属组、班、联谊会等执行政令及产销计划。
3. 台湾区电宰公会:调节家禽屠宰量以维持市场鸡肉供需平衡,安定毛鸡价格,确保产品卫生安全品质;另参与鸡肉进口之业务,以维持进口秩序,安定国内鸡价。
伍、肉鸡产业具体措施
为因应加入WTO之冲击,辅导肉鸡产业之具体措施如下:
一、辅导不具竞争力养鸡业者离牧
(一)配合「农业发展条例」修正後之规定,研拟优先放宽养鸡场土地使之变更。或
(二)不符合变更条件之养鸡场给予离牧鸡舍及设施之补偿,补偿原则研拟如下:
1. 不以在养鸡只多寡为补偿条件,申请农户需全场离牧。
2. 订定鸡舍面积每单位补偿基数,再依畜舍建筑结构与折旧调整基数量。
3. 为鼓励合法业者,并达到资源公平公正分配原则,分已办理牧场登记者、未办理牧场登记但取得合法建物证明者、未取得合法建物证明但取得土地作畜牧设施容许使用者,以及牧场用地仅符合土地分区使用管制规则者,均给予不同额度之补偿。
(三)除鼓励离牧农民参加转业训练,并建立家禽产业技术人才资料库,将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加工、经营等人才资料建档,随时提供海外投资者之需求。
(四)养鸡产业因进口所造成之损害,依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及基金相关规定办理救助。
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
(一)推动策略联盟及统合经营理念,以产销班肉鸡户为单位,与电宰厂、饲料厂、种鸡场、动物用药品业结合,成为产销一元化之经济企业体,分摊产业风险与成本,降低产销成本,以缩短国内外产品之价差。
(二)协调财政部同意饲料及动物用药品原料之进口零税率。并修正「饲料详细品目」增列全脂黄豆粉、挤压玉米粉等饲料原料,适用免徵国内销售营业税。
(三)提供自动化低利贷款,并放宽现行需有牧场登记证照之 定,以协助业者改善设备,提高现代化肉鸡舍普及率,强化肉鸡生产效率与品质。
(四)加强推动「台湾土鸡」及CAS标志禽肉等价良国产品认证品牌,区隔与进口产品之市场,以拓展本土产品市场。
三、推动规划设立之产业公共投资
未来拟推动规划兴建之产业共同投资设备及功能说明如下:
(一)种鸡雏集中孵化场:国内肉种鸡场多有介卵性家禽传染病,虽经由家禽保健中心提供皿清检验及绒毛测试服务,已逐渐降低疾病之感染率,惟为彻底清除重要疾病,并全面提升种鸡场之育成率,可设立集中孵化场,以有效控制疾病,进而降低种鸡育成成本。
(二)禽品物流中心:辅导生产者组织(团体)将生产者产品充份商品化,并於主要消费地设立经营大型物流中心,结合(收编)既有业者之销售机能(通路),建立销售通路网,精简运销通路,排除不必要之中间业者,及降低中间费用。
(三)加工(出口)厂(区):未来因消费需求及腿翅部位肉之大量进口,国内肉鸡售价结构改变,可能形成腿肉与胸肉成本互有消长情况,在健全之肉品卫生检查与死废禽处理制度建立下,规划设立加工(出口)厂(区),生产或代工高附加价值之加工品供应国内所需或出口,提高业者收益。
四、建立卫生安全禽肉供应体系
(一)清除和防范重要疾病,提升家禽场育成率
1. 充实家禽保健中心之设备与功能,扩大协助业者办理血清检验及绒毛测定等工作;并确实执行「清除新城鸡病使用疫苗及其管理办法」之规定,完成全面性预防注射,尽速达成清除新城鸡病之目的。
2. 落实自卫防疫体系,宣导养鸡户实施饲养场所及设备之消费、饲养环境之改善、动物之隔离及病媒之驱除等措施,防止疫病传入场内;另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做好人车进入牧场之管制消毒和牧场卫生管理工作,并确实家禽屠宰厂系留场及车辆之清除消毒,防止疫病之传播。
3. 确实掌握国内家禽疫情,落实疫情通报系统,防止国内未发生之疫病(如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发生与蔓延;加强兽医流行病学之调查,监控国内现存之疫病发生状况,阻断传播途径,加速疫病之控制。
4. 加强国际间兽医组织之参与和联系,随时依据国外动物疫情状况,修正或增列「中华民国输入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条件」,据以加强检疫措施,防范疫病之传入。
(二)落实屠宰卫生检查制度,保障消费者食肉权益
1. 修正或订定家禽屠宰厂设置标准、屠宰卫生检查规则及其它相关法规,建立完善之管理制度,并於八十八年度起推动各项工作。
2. 加强屠宰卫生检查员之训练,提升检查水准。
3. 落实屠宰场之稽查制度,提升国内屠宰厂之水准,并逐步消除「不在指定场所屠宰畜禽」之情节。
4. 建立国外屠宰厂、加工厂之查厂制度,只准符合国内水准和法规之屠宰厂和加工厂所产之肉品输入我国,保障消费者之卫生安全。
(三)健全药物残留监控体系,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1. 依修正之动物用药品及含药物饲料添加物管理之相关法规,加强动物用药品及含药物饲料添加物之管理,确保其品质并正确安全使用。
2. 加强办理家禽屠宰厂及养鸡场残留药物之检测监控工作,并建立逆行追踪辅导改善系统。
五、落实养鸡污染防治工作
(一)结合农机、昆 、畜产、土壤等专家,协助养鸡团体配合法令建立产业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雇用专人加强污染防治示范、教育及环保法令宣导等工作。
(二)鼓励业者利用政府所提供之贷款资金设置与改善污染防治设施,确实将污染防治成本内部化。
(三)研究自生产流程减少家禽排泄物中污染物之含量,及研发禽舍恶臭去除与苍蝇综合防治技术。
(四)委托有机质肥料消费团体依据肥料相关法规,协助家禽产业团体监控畜禽有机质肥料品质与促销等工作。
六、积极协商相关部会加强查缉走私,并研修法令,提高罚则,杜绝走私行为
鉴於国内解除戒严,国人出国旅游机会日增,非法走私动植物产品又难以杜绝,造成境外动物疫病时有传入,为加强走私进口动物及其产品之查缉及处理,防止外来恶性动物传染病传入我国,危害我国动物生产之安全与人体健康,除积极协商内政部、财政部及国防部等相关部会加强缉私外,并促请修正现行「惩治走私条例」及「海关缉私条例」,提高走私行为罚则,以杜绝引进海外动物恶性传染病,及避免畜禽产品非法输入,扰乱国内市场价格。
七、强化肉鸡产业团体执行产销稳定措施之功能,调节市场供需,稳定禽品价格
(一)成立家禽产业调适基金,协助业者改善经营体质,强化产销调节效能,加强产业因应入会冲击之能力。
(二)健全产业团体组织调节产销功能,持续透过「肉鸡事业产销督导委员会」之运作,每日传输各地区生产资讯与禽品行情,及加强进口鸡肉数量与资讯之监控,提供协会与业者,视市场需求调节生产计划,以稳定市场价格。
(三)加强美方及国内经贸单位之协调,针对美国头期款畜禽产品之进口配额管理方式乙节,争取适用与入会後关税配额不同之规范,并排除一般贸易商,统由台湾区电动屠宰公会会员厂掌握进口权,并秩序进口,稳定市场价格。
家禽世界现代畜殖合订本(p.11~17)─农委会、九八年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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