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推动养猪场废水处理联合检查
及高屏地区河川水质监测工作
农委会表示,将从本年度开始推动养猪场废水处理联合检查及高屏地区河川水质监测业务,加强检查养猪场废水处理,并监控高屏水源保护区养猪污染防治情形,以辅导养猪场操作管理能力,提升废水处理效率,改善养猪污染问题。
农委会说,为解决养猪污染问题,行政院於八十年元月核定通过「养猪政策调整方案」,该会自八十一年度开始动员各级畜政人员积极推动该方案,经执行五个年度以来,截至本年八月底止,台湾地区饲养二百头以上依法需设置废水处理设施之养猪户,其废水处理设施设置比率已达九三.二%。
农委会表示,由於本 ( 八十六 ) 年度为该方案最後一个执行年度,为加强养猪场废水处理操作管理能力与开机率,提升废水处理效率,本年度分区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二个月定期前往养猪场实施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一、检查养猪规模是否增养造成废水处理设施容量有不足现象。
二、检查养猪场废水处理设施及其功能性。
三、检查养猪废水处理设施是否闲置未正常开机操作运转。
四、检查养猪场废水处理部分是否依环保规定设置独立专用电表。
五、检查养猪场是否有埋设暗管及偷排、绕流排放等恶性情形。
六、检查养猪场排放水水质。
农委会表示,联合检查结果对於设置闲置不愿正常开机操作运转,以及未设置废水处理设施与埋设暗管或偷排、绕流排放等情节重大之恶性养猪场名单,将移送环保单位依法处理。至於设施功能不足、操作能力欠缺以致排放水不合格者,则予以专业列管协助改善,以全面禁绝养猪污染问题。
农委会指出,配合联合检查业务之执行,特於高屏溪及东港溪流域设置十处水质监测站。本年度委托国立成功大学自本年九月起开始执行高屏溪及东港溪流域河川水质监测工作,依照每月河川水质监测结果,管列污染之乡镇地区,结合畜政与环保人力进行重点扫荡工作,以收立竿见影之效。
农委会最後呼吁养猪户要配合环保法令之规定,主动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零污染之健康产业,以避免遭受环保处罚而无法顺利经营。
中国畜牧杂志第五十六册合订本
1996年七月号至1996年十二月号
第 28 卷 (96) 第 12 期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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