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兽医的观点谈扑灭猪瘟的重要性
杨平政
台湾养猪科学研究所
一、绪 言
我国毛猪生产从早年农家後院副业养猪,逐渐转型成长至年产值约新台币 800 亿元的明星产业,其成长因素虽多,但与有效控制猪瘟及开拓外销日本市场等二者关系最为密切。然而,控制猪瘟显然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产业的需求,有必要迎头赶上先进国家,积极扑灭猪瘟,以维护产业之永续经营,因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激烈国际竞争。
二、猪瘟之发生与其控制现况
猪瘟是一种只感染猪的急性病毒性疾病,具有高传染性及高死亡率的特徵。从日据时代以来,猪瘟一直威胁着台湾养猪业,并造成极大损失。民国卅六年时猪瘟发生率曾高达 8.13%,老一辈的养猪农民可说是谈「猪瘟色变」,这种情况一直到民国四十一年农复会前主任委员李崇道博士从菲律宾引进兔化猪瘟疫苗病毒株才大幅改善,研制成功的水剂兔化猪瘟疫苗效果极佳,大量推广使用後,使猪瘟之发生率於民国四十七年时下降至 0.06%。民国四十八年改良成功冷冻乾燥兔化猪瘟疫苗,由於该疫苗之推广,猪瘟之发生率於民国五十四年再下降至 0.02%。此後,在政府专案计画之控制下,其发生率逐年以缓慢之速度递减,民国八十三及八十四年之猪瘟发生率为 0.005%。
三、猪瘟对养猪生产成本所造成之影响
在发生猪瘟之经济损失方面,根据农林厅的统计资料,八十四年度发生 9 件猪瘟爆发病例,共扑杀或死亡 1,142 头,以猪价 6,000 元来计,约损失 685 万元。虽然这种直接损失不大,但是,为了要达成低发病率的目标,养猪产业每年必须投入大笔经费进行猪瘟疫苗预防注射,以民国八十三年为例,光就投入猪瘟疫苗之成本,每剂量以 5 元计算即高达新台币 10,823 万元 ( 5 元/剂×21,645,463 剂 ),其中约 20%由公务兽医负责注射,80% 由养猪场自办。注射疫苗之人工费用,支领政府薪水之公务兽医每剂 2 元,民间人工费用每剂至少 5 元。因此,仅就猪瘟疫苗注射的工作,疫苗成本加人工费用每年就必须花费至少 2 亿元。此外,在注射猪瘟疫苗时,因追赶猪只及疫苗本身对猪所形成之紧迫,常使潜伏於猪场之其他疾病如假性狂犬病、沙氏杆菌症等,趁猪只抵抗力变差时爆发,成为影响我国猪只育成率之重要原因之一。
四、猪瘟防疫之国际趋势与规范
因为猪瘟的发生会使养猪产业遭受极大的经济损失,国际动物卫生规范将猪瘟归类於会影响国际畜产品贸易及造成国家整体社会、经济重大影响之甲类动物传染病。因此,各国皆将猪瘟防疫工作列为国家动物卫生行政的重点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防疫及检疫措施,以提升并保护其养猪产业。世界上的国家扑灭猪瘟成功的例子很多,主要猪肉生产及输出国如:美国、加拿大、丹麦、英国、瑞典、西班牙、葡萄牙、澳洲等,都按照国际畜疫会 ( O.I.E. ) 的规范,采取不注射疫苗及全场扑杀之政策,已成功地扑灭猪瘟,成为「非猪瘟疫区」。欧联其他国家如法国、比利时、荷兰等地也正在全力推动扑灭猪瘟计画。猪瘟一旦扑灭,除降低其毛猪生产本,提升其外销竞争力外,一方面,因无猪瘟而符合更多输入国之动物检疫要求,另一方面,亦可依国际动物检疫惯例,以国际许可的检疫措施,对猪瘟疫区国家采取限制其猪肉进口措施,以保护其国内产业。
国际畜疫会对於「非猪瘟疫区」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家为单位,在不使用猪瘟疫苗的前提下,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没有猪瘟的临床病例发生,并经过持续与严密的监控措施证实,才能正式宣告是「非猪瘟疫区」的认定,我们不能说某猪场没有猪瘟或某县市没有猪瘟而自该特定猪场或县市外销猪肉至无猪瘟国家,必须要全国 26,153 户的养猪场都没有猪瘟才能被认定是「非猪瘟疫区」,只要有一户有猪瘟都不符规定。因此,世界各国的猪瘟扑灭计画都是国家级的计画,都是产业界与政府积极配合,密切支援、全体参与的计画。
五、猪瘟对猪肉内、外销之影响
对我国而言,猪瘟之存在,除了增加养猪生产成本,也因我国属於猪瘟疫区,无法开拓日本以外的冷冻、冷藏猪肉外销市场,形成目前完全仰赖日本之高风险外销市场。虽然日本目前仍被列为猪瘟疫区,采取全面注射猪瘟疫苗的手段控制猪瘟;但是,近年来已经没有临床病例。因此,日本的养猪业者自 1995 年 11 月建请日本政府协助推动猪瘟扑灭计画,预定於 1998 年底完成 ( 依据我们的判断,日本极有可能达成目标 ),并於 1999 年正式对外宣布为非猪瘟疫区,届时我国猪肉产品将被禁止销往日本。养猪产业在 1999 年初将面临年达 600 万头毛猪无法外销,全数涌入内销市场的严重产销失衡,在短期间国内市场突然供过於求,必将造成猪价暴跌,而且这麽大数量的产销失调一定比过去几次猪价下跌所造成的经济风暴更大。民国六十八、六十九年猪价惨跌至每百公斤 2,000 元的殷鉴不远,每百公斤猪价每跌 1,000 元,相当於全年 140 亿元的农民损失,猪价如果变成每百公斤 2,000 元,以平均猪价每百公斤 6,000 元计,全年农民的损失将达新台币 560 亿元。
六、现阶段应有之做法
基於以上的原因,整个养猪及相关产业已经体认到猪瘟扑灭与否对未来全体产业永续经营,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所占的举足轻重地位,若不能及时与日本同步扑灭猪瘟,後果将不堪设想。此时此刻养猪产业已经凝聚共识,下定决心按照国际动物卫生规范的标准,采用扑杀清场的方法来扑灭猪瘟。并已拟出一份「猪瘟扑灭计画」草案,分为三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澈底有效的全面预防注射猪瘟疫苗、限制 25 公斤以下仔猪不得移动、辅导强化猪场自卫防疫体系、落实发生猪瘟後的检疫与防疫工作。第二阶段开始全面停止猪瘟疫苗注射,对发病场则采取扑杀、清场及补偿措施。在经过一年的时间没有猪瘟病例就进入第三阶段也就是宣告扑灭阶段。
在扑灭猪瘟的技术部分,世界各国基本上是采用同一套做法,可资借镜的成功经验很多,扑灭猪瘟所需要的武器,包括良好的疫苗与相关法令事实上都已齐备,所亟需者是公权力与经费的投入。在扑杀病猪与限制移动方面,因为涉及民众的财产,必须公权力的强力介入。在经费方面,预估第二阶段所需的扑杀补偿费用在新台币 2 亿至 45 亿之间,但是如果第一阶段的工作能够充分落实,第二阶段所需费用必然比较少。而这些费用与猪肉不能外销日本导致猪价暴跌至每百公斤 2,000 元农民所损失的 560 亿元相比,显然扑灭猪瘟所花的钱比较少,而且是一项政府与农民双赢的政策。
一个国家级的疾病扑灭计画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准备、动员、宣导与执行,现在时间已非常紧迫,建请政府参照产业界所提出的「猪瘟扑灭计画」草案,尽速定案列入年度执行计画,全力推动,养猪农民与民间相关产业愿意配合定案的「猪瘟扑灭计画」出钱出力,与政府的公权力一齐落实此一刻不容缓的工作。政府与民间上下一心,早一日扑灭猪瘟,这个风暴核心埋藏在农业中的养猪业,可是影响层面扩散到整体社会、经济的威胁才能早一日去除。
七、结 论
我国的兽医体系在过去曾经成功的扑灭了狂犬病与牛瘟,为国家谋取了重大的利益并且维护国人健康。值此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时,我国农业中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养猪产业正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整个养猪及相关产业已经凝聚共识准备挺身接受严酷的挑战,所亟需者惟政府在法令与公权力之落实及经费之配合,建请政府本着李总统「民之所欲,长在我心」的施政理念,采纳我们的建言,积极推动扑灭猪瘟,以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并确保中华民国养猪事业的永续经营。
( 扑灭猪瘟公听会 )
中国畜牧杂志第五十六册合订本
1996年七月号至1996年十二月号
第 28 卷 (96) 第 7 期 ( 109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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