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恶犬不安全 兽医师赞成禁养

 

  行政院农委会研拟的「动物保护法草案」,也授权中央主管机关得禁止民众饲养猛犬及其他凶猛动物。对狗有研究的爱犬人都了解,越是凶猛的狗对主人越是忠心耿耿,将来农委会公告出禁养的犬种,恐怕许多家有猛犬的饲主要泪眼汪汪,起而抗争。

  去年英国发生一起美国牛头犬和氯踁种狗咬伤小女孩事件,英国政府决定禁止这种狗进口,就让许多爱狗人士愤而走上街头。

  农委会也预料这项规定会有争议,农委会官员强调,将来会参考国外规定,邀各界充分讨论那些犬种应禁止饲养,建立共识,不会迳行公告。

  目前先进国家几乎都有动物保护相关立法,有些国家只规定养狗须办理登记,爱尔兰规定攻击性的狗到公共场所须载狗链和口罩,英国则明文禁止饲养波尔多犬、猛士吉夫犬 ( 产於西藏,和 犬有血缘关系 )、美国牛头犬、日本士佐犬等猛犬。

  兽医师黄庆荣说,他猜想农委会将来可能禁养的狗,还会包括西藏 犬,和专用於斗狗的比特犬,但士佐犬只爱跟狗打架,不咬人,如果禁养对士佐犬不公平。

  黄庆荣说,西藏人把 犬当守护神,因为它非常忠心,但 犬虽忠心护主,对别人而言有危险性,因此,他赞成禁养太过凶猛的犬种,虽然人跟狗的感情深厚,的确会难舍难离,但「大爱和小爱仍有区别」,社会的安全应优先考量。

  他认为,除了猛犬不适合台湾气候,或是饲养目的是为了赌博的犬种,也应在禁养之列。

  关怀生命协会也赞同这个看法。关怀生命协会秘书长悟泓说,像西藏 犬,饲养不当易危及他人生命,又如高加索犬,明明是生长在寒带,被养在台湾非常痛苦。

  至於在公告禁养前就已饲养的狗怎麽办?大家的看法有些分岐,悟泓法师主张订定落日条款,可以继续饲养到各自然死亡为止,黄庆荣则认为这样一来又将衍生管理问题,不如在禁养令生效时,由政府统一收购处理。

 

中国畜牧杂志第五十五册合订本

1996年一月号至1996年六月号

第 28 卷 (96) 第 4 期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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