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产业加入GATT後因应对策
庄铭城
农委会畜政科
壹、毛猪产业现况
一、生产现况
依据 八十三年十月底台湾地区养猪头数调查结果,显示养猪总户数为 27,324 户,比八十三年四月底调查之 29,123 户减少 1,799 户,减幅为 6.18%,若与八十二年十月底调查之 29,771 户比较,则减少 2,447 户,减幅为 8.22%。从养猪户之结构变动分析,饲养 99 头以下规模之副业性养猪户有 14,762 户,比四月底调查之 16,622 户减少 1,860 户,减幅为 11.19%。100 ~ 499 头规模之养猪户有 6,903 户,减少 16户。500 ~ 999 头规模养猪户 3,611 户,比上次调查之 3,708 户减少 97 户。至於 1,000 头以上规模之养猪户有 2,048 户,比上次四月底调查之 1,874 户增加 174 户,增幅为 9.28%。因此,可见在此环保意识高涨声浪中,小规模养猪户因不堪负荷养猪废水处理成本,而自行逐渐缩减或转业,至於饲养 1,000 头以上规模之企业化经营大养猪场,由於猪价长期稳定而一直呈增长趋势。
八十三年自四月份起由於毛猪外销顺畅,连带猪价节节上升,助长养猪户增养意愿,种母猪饲养头数一再递增,致毛猪在养头数继八十年十月底之 1,009 万头,再次突破 1,000 万头,维持在1,007 万头,较八十三年四月底调查之 9,898,756 头,增加 166,796 头,增幅为 1.69%。
种母猪在养头数 127 万头,较四月底调查之 123 万头,增多 4 万头,增幅为 3.3%,其中成熟母猪 113.5 万头,较四月底之 110.6 万头,增加 2.9 万头,增幅为 2.59%。种女猪有 13.6 万头,较四月底之 12.4 万头增加 1.2 万头,增幅为 9.67%。
肉猪在养头数为 873 万头,较上次调查之 861 万头,增加 12 万头,增幅 1.45%。其中哺乳小猪 144 万头,比上次调查头数减少 9.9 万头。未满 30 公斤之肉猪 238 万头,较上次增加 6.6 万头。60 公斤以上之大猪有 234 万头,较上次调查之 220 万头增加 14.4 万头,增幅为 6.6%。
二、运销概况
八十三年毛猪总生产量为 1,386 万头,较八十二年增多 4.8%,生产总值约新台币 756 亿元,为所有农业单项产值之第一位,其中内销猪肉 963 千公吨,外销日本猪肉 234.754 公吨,换取 1,361,749 千美元外汇。而国内毛猪交易主要乃透过台湾地区二十四家肉品 ( 家畜 ) 市场公开拍卖,市场毛猪来源则由农会系统、养猪合作社、大养猪场及台糖公司来供应,其中农会共同运销系统占市场供应率约 40 ~ 42%,合作社毛猪供应市场为 23 ~ 25%。至於一般农民直接供应市场毛猪亦保持 31%左右。而台糖公司毛猪供应市场虽只占 0.6 ~ 0.7%,然而於其系国营事业单位,遇有毛猪失衡,猪价涨跌幅度过大时,每每会配合政府政令,自动调节毛猪产销,协助政府稳定猪价,功不可没。
毛猪产销由政府在各县市普遍成立肉品 ( 家畜 ) 市场,做为养猪户供应毛猪及承销商、加工业者至市场采购之毛猪交易场所,一切公开化,且在政府积极辅导下,加上产销双方皆密切配合,使得毛猪产销一直维持很稳定,产销双方皆分别能获致合理的利润。
三、毛猪价格变动情形
市场毛猪交易价格之形成,当然亦遵守经济学原理之所谓供需定律,取决於市场毛猪实际供销情形,倘市场毛猪供不应求,市场毛猪交易价格自然会往上扬升,而市场毛猪交易价格主要端视每天市场毛猪实际供需。
是以民国六十八年底全台湾地区猪价之暴跌,一发不可收拾,幸而政府出面动用国库委托台湾省农会收购毛猪屠宰加工储藏,虽亏损部分国库,惟到底挽救了农村经济於不坠,确系政府之一大德政。政府有鉴於此,为防患未然,乃研拟一毛猪产销调节方案,奉行政院正式核定於六十九年公布据以实施,实施以来,猪价大致都甚为稳定,政府固然调节得宜,重要仍有赖产销双方之密切配合。民国七十九年十、十一月间虽亦一度发生猪价大跌告急,幸政府迅速研拟紧急因应措施,究竟亦发挥调节措施之作用,给猪价稳定下来。
猪价变动固有随猪源供应而跟著变动,以往春节过後系淡季,七、八、九月学校放璁假期间天气炎热,亦属淡季,生产者大致也能配合生产毛猪供应市场,淡季期间,猪源也会相对减少,惟自外销毛猪一再维持顺畅以来,由於加工厂有配合日本四月一日起全力加工生产猪肉产品以来,加工厂商为符合日本订单,因此近年来七、八、九月之淡季反而成为市场毛猪交易价格继四、五、六月之後维持在较高价位。视市场毛猪交易价格之变动,外销毛猪顺畅与否,占著举足轻重之地位。毛猪产销长期以来政府全力调节得宜及产销之密切配合,长久以来,倒也相安无事,且产销双方确也分别得获致合理利润,是以养猪产业可谓在目前农业生产中之一大宠儿,呈现一片欣欣向荣。
惟际此配合产业自由化、国际化养猪产业加入 GATT 後,是否仍能如此繁荣大获利市,不无疑问,是以政府为此,已著手研拟各种因应对策,使我养猪产业得於永续发展。
贰、市场开放後本产业竞争能力分析
一、强处
(一)国人一般偏好购买温体肉或冷藏肉,而不喜欢冷冻肉,冷冻肉主要局限於加工方面使用,且冷冻肉使用不便。而猪肉之进口因时间及品质问题,一般需采冷冻肉方式运销,如用冷藏肉方式运销,其成本会提高。
(二)国内毛猪产销已具制度及效率,并有猪肉外销,而且除腹胁肉及猪杂碎以外,其他猪肉系属已开放进口之项目,且税率亦不高,只有 15%。
二、弱处
(一)国人传统上喜食腹胁肉,造成腹胁肉需求高,价位比美腿肉,猪杂碎,亦因国人喜食而具经济价值,也分担了一般高级部位肉之单位成本,但是先进国情形完全相反,腹胁肉之价位因需求少而与高级部份肉价位相差大,与国内腹胁肉之价位相比,只有三分之一,我国根本无法与其竞争 ( 腹胁肉部份 ),猪杂碎於欧美国家几乎都不食用,而无价值可言。
(二)因饲料系依赖进口,且日益严苛之环保要求,以及土地有限且昂贵所造成之密饲、疾病及育成率问题,使国内毛猪生产成本偏高,欧美养猪先进国家仅及我国之百分之六十,国人必须靠腹胁肉与猪杂碎之管制进口及其在国内之特殊需求与价位来提高整个毛猪产业之竞争能力。
(三)政府加入 GATT 後,腹胁肉及猪杂碎之进口势必开放,必使毛猪产业原有适当保护之有利竞争条件尽失,而必须面临毛猪价格下跌或毛猪减产,以与国外产品竞争之情形,因此,规模较小 ( 500 头以下规模 ) 及生产效率较差异与成本较高之养猪农民,将遭受严重之冲击。
参、本产业未来定位
一、猪肉为国人最重要之动物性蛋白质来源 ( 占 50% 以上 ),应列为重要民生必需品,毛猪产业应予维护。
二、毛猪年产值占农产品第一位,为国内最重要之农村经济产业,与农村社会安定息息相关,且对平衡中美贸易顺差及中日贸易逆差有相当贡献,是整个经济、政治与社会问题之结合体,为应予维护之重要产业。
三、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後,毛猪产业尚属较具竞争能力之产业,在符合环保要求之条件下,应予维护。
四、未来以辅导养猪户解决污染防治问题、辅导愿意继续养猪之农户达到经济规模、实施企划产销、推动降低生产成本和改进毛猪、猪肉供销制度及辅导产业团体执行产业自治工作为发展方向。
肆、境内调整措施
一、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一)本产业应减少生产的产品∶肉质较差及生长性不佳之杂交肉猪。
辅导减产的方法∶市场开放後,品质及成本为决定胜负之最重要因素,透过毛猪产销班及养猪报导等宣导农民提高产品品质及降低成本为面对竞争存活之条件,对於肉质差及生长性能差之肉猪应减产或不予生产。
(二)本产业可增加生产的产品∶台湾黑毛猪及引进盘固夏猪种等具本土性及特殊品味之猪肉生产。
促进其增产方法∶
1.请台湾省畜产试验所推广育成之改良黑毛猪及民间既有之黑毛猪。
2.请台湾省畜产试验所引进盘固夏种猪,育成适合国内市场及生产效率亦佳之品系,以开发国内及日本市场,提升竞争力。
(三)本产业尚可维持目前产量的产品;黑毛猪、品质优良之二品及三品肉猪。
二、短期对农民损失之补救措施
(一)毛猪价格受产品大量进口影响而剧跌时,依据「主要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救助。
(二)恢复毛猪产销基金,交由产业团体并在政府单位监督下,办理短期购储、调节产销、稳定猪价及调整产销结构之用。
三、提升市场竞争力措施
(一)降低生产成本
1.於符合环保要求条件下,适当辅导有意愿之 500 头以下养猪户扩大饲养规模至 1,000 ~ 5,000 头经济规模。
2.辅导猪场设备改善及自动化。
3.扩大已组设「降低毛猪生产成本技术服务团」之功能,将示范成果实例编印并广为宣导,举办教育讲习,以辅导养猪户提高饲养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4.透过农民团体辅导养猪户共同采购资材及共同雇用兽医师以降低成本。
(二)提高品质
1.推动改进种猪性能计画,如强纯种、二品种猪及三品种肉猪之检定,改良肉猪屠体性状,提升国产猪肉之品质。
2.辅导提升电宰猪肉品质。
3.加强肉猪药物残留监控计画,提供安全卫生猪源,保证品质。
(三)提高国产品运销效率
1.扩大已组设「降低毛猪运销成本技术服务团」之功能,辅导改善毛猪运输之损耗,如缩短毛猪运输路程及减少运输次数,直接由养猪场供应最近屠宰场屠宰等。并推动南肉北运,提高运销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2.整合淘汰不愿或经营不善之肉品市场,对愿意且经营良好之肉品市场辅导改善其设施及提升经营效率,并推动以冷藏肉运销为主之肉品运销现代化。
3.强化毛猪产销管道及调节功能计画,发挥农民团体之管道功能,掌握运销通路。
(四)市场区隔
1.推广卫生温体猪肉及冷藏猪肉,建立并确保国产猪肉之市场。
2.推广具本土性之台湾黑毛猪肉之生产及引进盘固夏猪种育成具本土性特色之猪苹。
3.推动国产肉品 CAS 优良标制度,以建立品牌。
四、其他配合措施
(一)加强养猪科技之研究,提高养猪技术、提升猪肉品质及发展具本土特性之猪肉产品。
(二)加强国产猪肉之促销。
(三)加强毛猪产销班之组织及运作。
(四)随时搜集国际畜疫会及其他国家之检疫法规资料,并适时修订充实我国检疫法规,以便管制疫区国家之猪肉及其产品进口。
(五)建立并落实包括卫生、病理与药物残留之加强肉品检验制度,以防范不合格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影响国民健康。
(六)简化牧场登记手续,并协调立法院早日完成畜牧法草案之立法程序,俾供产销管理之依据。
( 提高本省养猪竞争力及降低重金属污染研讨会 )
中国畜牧杂第五十四册合订本
1995年七月号至1995年十二月号
第 27 卷 (95) 第 7 期 ( 37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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