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新闻集锦

  

促进农业合作社场业务发展农委会将支助经费协助办理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表示,为促进农业合作社及合作农场经营业务现代,强化其组织体与业务发展,该会业已核定包括「促进农业合作社场组织展」、「加强推展社间合作业务」、「强化合作社场业务之营运与发展」等三项计画,希望基於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立场,协助该农民团体建立策略管理体制,因应我国加入 GATT 後农渔业所受之冲击。

    农委会指出,农业合作社场发展计画主要重点工作包括∶

    一、检讨人事管理规则,研拟用人费提拨及员额设置要点∶为对已颁布实施二年,有部分条文不符实际需求之人事管理准则积极研拟修正,透过台湾省合作事业管理处,邀请具有管理专长之专家、学者、县市政府有关人员及社场人事管理人员等组成改进小组,检讨合作社场人事管理规则、用人费及员额设置要点草案等并进行修正,以适应社场组织健全之需要。

    二、辅导社场健全财务管理∶加强县市政府对辖属社场实施财务稽查,贯彻新公布财务处理要点规定,并对接受政府计画补助之社场进行财务辅导,定期考核管理得失。

    三、扩大办理农业合作社、场与机关学校消费合作社间之合作业务∶为扩增农渔产品销售管道,保障社场员权益,农委会自八十一年度起辅导农业合作社、场员生产之农渔产品,直销消费合作社的「社间合作」新业务,实施以来成效良好,专家、学者、合作社场界及政府单位均持肯定态度。本年度将继续辅导未纳入办理之农业合作社、场十单位,补助其部分设备,并加以考核,对业绩表现优良者给予适度奖励。

    四、重点辅导社场改进与创新业务∶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辅导审查小组,依据重点辅导社场改进与新业务辅导评估要点规定,就各社场所提之发展计画加以审查後,指导其改进与创新业务。

    五、办理社场重要干部及政府辅导人员讲习会两梯次,辅导建立合作社场策略管理体制,预定调训 100 人。

    农委会表示,透过计画的实施,将可改善农业合作社、场体质,健全业务经营,促进稳定发展,并建立策略管理体制,而能担负起照顾农渔民之任务。

  

推行耕地毗邻委托经营扩大农场经营规模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表示,为辅导青年农民及合作农场扩大农场经营规模,积极推动由农会转介耕地毗邻 ( 连 ) 委托经营及运用合作农场之组织,协助无法自耕之农民,将耕地委托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共同经营组织或农业服务业者经营,以扩大经营规模,俾利机械化耕作,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协助解决农村劳力不足,使有意留农者增加农耕收入,离农者安心事农业外就业,以提高农家收入。

    农委会指出,台湾地区由於经济结构抉速改变,且农民拥有耕地规模狭小零散,地价昂贵,亟需透过承租制度以扩大农场经营规模,委托经营系扩大农场经营规模实质上最有效之方法,惟农民观念较保守,以往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及耕者有其田条例,土地出租後即丧失所有权之观念仍存在。故该会指出,农业发展条例於民国七十二年八月一日修正公布实施後,明订「委托经营不适用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之规定」,以排除农民的恐惧心理,而耕者有其田条例亦已废除。

    农委会说,为解决目前农业经营之瓶颈,以农会转介地毗邻 ( 连 ) 委托经营,或运用合作农场组织协助不能或无法自耕之农民,将耕地委托合作农场经营,一方面可增加农民对委托经营之信心,另方面使农民或合作农场取得耕地经营权,以扩大农场经营规模。至参与耕地毗邻 ( 连 ) 委托经营计画辅导奖励措施为订定三年以上书面契约者每公顷每年给予二万元 ( 委受双方各一万元 ) 之奖励补助。另有低利率 ( 目前 5.5% ) 之专案贷款辅导要点,家庭农场接受委托经营面积低於十公顷者,最高额度为新台币 400 万元;十公顷以上者,最高额度新台币 600 万元。合作农场最高额度为新台币 900 万元。自八十一年度以来,有以下执行成果∶(1)辅导青年农民办理耕地毗邻委托经营面积达 2905 公顷,(2)辅导合作农场办理耕地毗邻委托经营面积达 844.8 公顷,(3)贷款金额为贰亿陆仟零陆拾陆万元。

  

降低养猪生产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

  

    在加入关税暨贸易总协定後,养猪产业将如其他产业一样,必须配合国际化、自由化的贸易政策调整产销结构。如目前腹肉、内脏及副产品等管制或限制进口措施都将面临取消,养猪产业因此面临极大的挑战。养猪农民为求生存,应加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以提高竞争力。

    养猪产业多年来在政府积极的辅导下,从育种、饲料效率及管理项目之降低成本,皆已颇具成效。因此,现阶段要再降低成本,较可行的方向是由「改进母猪繁殖效率、仔猪育成率及建立合作理念、办共同采购」著手。

    根据农委会搜集之降低毛猪成本示范户 81 年至 83 年 15,072 胎母猪繁殖性能资料显示,每头母猪年产 1.73 胎,育成率 ( 离孔头数/平均窝仔数 ) 78.2%,由於母猪的繁殖效率及仔猪的育成率佳,对於生产成本的降低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养猪农民应加紧改善。

    此外,透过养猪业者的团结合作,共同采购养猪所需资材,包括饲料、药品及器材等方面的努力,仍待加强。根据养猪的生产成本资料显示,台湾地区养猪户之饲料及药品成本差异甚大,经由养猪资材的共同购,估计将可有效降低养猪资材费用百分之十以上。因此,配合政府建立共同雇用特约兽医师及共同采购制度,建立合作理念,参与共同采购,将可发挥团体议价能力,减少猪损失,降低成本,此外,政府亦提拨经费奖励推动共同采购及共同雇用兽医师。

  

因应市场环境暂停增养脚步

  

    台湾的养猪产业,由於去年一年来的猪价均维持在成本以上,使得养猪业者有利可图。虽然处在对环保、公害等愈发重视的环境之下,毛猪饲养头数仍不断增加,从最近一次养猪头数调查的结果,也可得知全台湾地区毛猪在养头数又破千万头大关。这对养猪产业可说并非好现象,反而可能是个危机。

    原本依照过去的经验来看,在饲养头数这麽多的情况下,83 年底猪价应会下跌。但是因为猪肉外销非常顺畅,消化了过剩的猪量,因而稳住了国内的猪价。但是根据我们得到的讯息,我们最主要的外销对象ˉ日本,已经在陆续增加猪肉的供应国,像最近就开放了荷兰、法国等几个欧洲国家的猪进口,也就是说将来在日本市场,竞争会愈来愈激烈。同时美国也愈发重视日本市场,正努增加外销到日本市场的猪肉。由於供应非常充裕,日本市场的猪肉价格要再如何上涨,已是不太可能。另一方面,我们加入 GATT 组织的目标,今年应可实现,原本管制进口的猪杂碎、腹协肉等,在入关後都要开放进口,如此一来,多多少少会影响到国内的猪价。所以从日本市场的情况以及我国即将加入 GATT 两项因素来考量,我们养猪产业暂时都不能增加饲养头数。

    因此我们呼吁养猪农民,目前应该沈住气,看看养猪环境如何演变,之後再进一步决定饲养头数;若等到供应过剩再回头处理,将会增加很多困扰,也会为农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

  

猪肉残留针头,将砸掉养猪形象

  

    猪苹电宰过程中,传出猪中残留针头,搞得整个养猪业者人人自危,深恐又像去年七、八月间冒出来的「死猪肉案」,再次砸掉了养猪事业的形象。

    公湾区毛猪产销班联谊会发出紧急呼吁,要求所有养猪户别把针头残留的问题置之不理。前一阵子,农委会邀集养猪业者代表开会,会中,官员宣读一份资料,指称日本厚生省发现我国输日的猪肉有著残留针头的案例。

    龚传加表示,照讲,这也不是甚麽大不了的事件,但为顾及产品以及养猪业界的信誉,「即使只有发现一支针头也不行」,而且应该是「没有针头才对」。

    他指出,养猪户为防治猪苹治染疾病,都会替猪苹注射预防针,而注射的部位则是猪苹耳後的颈部皮肤;因猪苹也怕疼,针一打,猪就跑,加上早年注射用针头比较脆硬,所以,针头难免折断而残留在猪体内针头又小、猪皮又厚,养猪户嫌麻烦,也就懒得去挑出来,这才在猪苹入电宰过程中发现有残留针头的情形。

    农委会畜牧处处长池双庆则表示,针头残留在猪体内,其实也是一个老问题,但目前已因注射头的材质改善,养猪户也注重自己喂养猪苹的品质,所以,这个「针头」问题便微乎其微。不过他也强调,从肉品品质卫生皂观点而言,这个问题是不容许存在的;养猪业者千万不能因猪苹颈部的皮没人吃,或是嫌这种「找针头」的事太麻烦,就不理不睬。池苹庆说,只因少数几个养猪户偷懒而赔上整个养猪业的形象与信誉,真是划不来。为真正根绝针头残留在猪体的问题,台湾区毛猪产销班已通知所有养猪户,只要在猪苹注射时发生针头折断情形,养猪户应立即予以挑出;若无法找到针头,这些猪苹也要做上记号,让电宰场在屠宰时能适时拣出折断的针头。

  

加速清除猪瘟造福养猪农民

  

    农委会表示,该会自八十三年度起积极规划订定猪瘟清除计画策略纲要,并严格执行,由於养猪户的主动配合,已使猪瘟之发生件数由八十二年之十一件,降至八十三年之七件。显见养猪户已普遍重视猪瘟之清除计画,预计二年後,可完成猪瘟清除工作,直接造福养猪农民。

    农委会表示,猪瘟的清除,首重杜绝该病原之传播,惟国分部分养猪户之牧场卫生管理的观念与措施尚待加强。例如可能污染病原之饲料车、运输车、猪笼和司机、访客等进入猪场前,未予适当管制及澈底消毒,因而在猪瘟清除计画策略网要之下,一方面辅导养猪户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并由各县市家畜疾病防治所依血清流行病学法,检测免疫三周後的猪瘟抗体力价,据以指导养猪户正确使用猪瘟疫苗;另一方透过县市家畜疾防治所追踪疾病发生原因及所遭遇之问题,以便适时检讨改善。此外,该会说,饲养密度过高,亦会导致猪苹疾病抵抗力的低落而容易感染该病,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因此,农委会呼吁养猪户除加强卫生管理工作外,亦应重视病猪之早期隔离、早期治疗及妥当处理,并积极配合该病清除计画策略纲要,使我国尽速成为非猪瘟疫区国家。

  

84 年度示范性共同产销班开始竞赛

  

    84 年度示范性肉鸡产销班办理养鸡用品,毛鸡供销一元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於 84 年元月五日本会会议室召开完成,其中决议简要如下∶

    一、本年度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之示范性共同产销班参加评比共 20 班,其中北台肉鸡运销合作社通过四班,中台肉鸡合作社通过八班,南台肉鸡运销合作社通过六班,另自行报名班有朴子产销班与仑背产销班 2 班。

    二、本计画於 84 年 6 月底执行完成後,由评审委员会评比成绩,预计选出达标准之前十名奖励之。

    三、本计画执行之示范性共同产销班,所有班员之雏鸡、饲料、药品及毛鸡运销等以上四项运作,应有实际由全部产销班班员共同采购与运销之行为,始列为各项评分之对象。

    四、本计画执行之示范性共同产销班各项财务收入与支出状况必须有明确纪录以备查核。

    五、本计画之示范性共同产销班执行由 84 年 1 月 1 日起至 84 年 6 月 30 日止,产销班班会应每 2 个月至多召开乙次会议,其中开会通知,应通知本会,同时会後必须要有完整之会议记录副本函知本会。

  

国内肉鸡过剩紧急购储应变

  

    国内肉鸡生产过剩情况极为严重,鸡价已连续下跌三个月,行政院农委会近一星期来,已洽请肉鸡合作社采取紧急购储措施,试图减缓下跌走势。

    农委会畜牧处官员说,去年第四季起,国内肉鸡每周供应量都超出三百万苹,严重供过於求,以致鸡价连续下跌,去年十二月肉鸡产地平均价下跌百分之三十。

    由於鸡价持续走跌,农委会已洽请中台和南台肉鸡合作社加强宰杀,储存在冷冻库,纾减产量过剩的压力。畜牧处官员说,鸡价便宜,加上年关接近,使这几天市场需求增加,价格稍有回升。

    不过,农委会观察鸡价走势,在年後仍是看跌。农委会官员说,过去一年多因肉鸡价格很好,农民不断增产,农委会虽然多次预警,但对农民真是讲破嘴也没用,只有由市场机能自然调节,价格大跌,农民自然会减产。他强调,政府不能操纵市场价格,只能减少价格波动幅度。

  

天气冷暖多变业者确实做好免疫

  

    国内日前曾爆发高病源性传染性华氏囊病,破坏鸡苹免疫功能,值此天气冷暖多变,鸡苹紧迫增加,使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受到影响,因此许多疾病可能因应发生。我国自 1991 年中起未再有强毒型新城鸡瘟病例发生,且经国际畜疫会公告为内脏强毒型新城鸡瘟清净国家,这是由我政府农业单位及全体养鸡业者与业界相关公司产业共同努力之成果,所以倘若在往後国内因防疫不甚,产生惨重,整个国家之非疫区优势亦将消失,也使国内多年来大家共同努力之成果付之一炬,也导至将来贸易国际化後,本项非关税障碍之凭据消失,影响甚巨,业者不可不察。家禽保健中心再以呼吁业者,平时应确实做好免疫工作,同时期将鸡苹血清送往中心三个检验单位,以确认自己场中抵抗病侵袭能力是否达到准标及建立一套属於本场免疫模式。以下为家禽保健中心北区检验室负责教授台大兽医系王金和教授提供之鸡群抗体测定的重要性简要,供业者参考。

    一、为何需要测定鸡群的抗体?

    (1)决定母源抗体的高低。(2)得知疫苗免疫反应。(3)评估疫苗免疫计画。(4)诊断疾病。(5)潜在危机的警戒。(6)不同鸡群的比较。

    二、例行检验的时间为何?

    三、如何侦测屠宰肉鸡的抗体,每群 15 苹,1 周 6 天可得 90 苹血清,刚好使用一盘测定盒;一开始 2ˉ3 个月可得到基本抗体资料,供将来测定之用,有基本资料後再定期测定每批鸡群,了解季节的变化鸡群抗体改变可以提供您的资料。譬如某种抗体升高,表示可能某种病毒的侵入,或要改变免疫计画。

    四、为何要建立抗体的基本资料?

    (1)了解鸡龄与抗体的关系。(2)了解鸡群季节性变化。(3)了解抗体力价改变的意义。(4)了解免疫计画改变後的抗体结果。(5)估计多少抗体可以达到管理的要求。

    五、如何建立基本资料?

    蛋鸡∶1 周至 18 周龄每周一次。

    种鸡∶18 周龄至淘汰每周一次。

    肉鸡∶1 周至出售每周一次。

    有基本资料後,可改变成例行检验。

  

犀角、虎制品登记踊跃民众保育观念大幅提升

  

    行政院农委会 10 日表示,该会前曾公告「犀牛角 ( 粉、块 )、虎骨、虎皮、虎标本登注记规定」,重新开放供持有该类物品民众申请登记,期限自 11 月 3 日至 12 月 17 日止。申请登记截止後,经各直辖市、县 ( 市 ) 政府派员查证及登注记後,成果已统计完毕。

    农委会指出,此次重新开放申请登记,台湾地区 ( 含台湾省、福建省金马地区、台北市及高雄市 ) 计有∶

    犀  牛  角      153户           277支            379.7041公斤

    犀牛角粉      99户           314件            76.6837公斤

    犀牛角块              9户             14件             1.6公斤

    虎    骨      64户      367件            197.65公斤

    虎    皮      293户           336件

    虎  标  本             45户             68件

    合计有 663 户、1376 件完成登注记,其中犀牛角类计有 261 户、605 件、457.987 公斤;虎制品 402 户、771 件。

    农委会说,犀牛角第一次注记有 602 公斤再加上此次重新开放登记约 457.9878 公斤,台湾地区现有总量合计 1059.978 公斤。

    农委会强调经由次次登注记作业的事前规划、执行情行及结果显示∶

    (一)本次的登注记作业宣导,已达相当的「告知」效果。

    (二)民众对野生动物保育关念及守法精神,均较以往大幅提升。

    (三)该会依据前几次的登注记工作经验,再配合此次之事前完整技术规划及行政协调,其登注记作业方法日臻完善与实用。该会将於一月下旬再召开工作检讨会,检讨各项工作优缺点,以建立尔後我国类似工作的标准作业模式,使我国保育工作迈入科学管理的里程碑。

    农委会呼吁国人春节假期出国旅游,请不要购买犀角、老虎及象牙等野生动物产制品,以维护我国保育形象。同时也吁请合法持有人妥善保管,并提醒大家非法走私犀角、虎制品要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 30 万元以上、150 万元以下罚金。

  

删除部分人工饲养动物台湾猕猴仍暂列保育类

  

    行政院农委会野生动物保育谘询委员会开会检讨现行保育名录,建议农委会暂时将人工饲养的白鼻心、高丽环颈雉、眼镜蛇从保育名录中删除,台湾水鹿、鲈鳗、虎皮蛙也不再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

    由学者专家组成的保育谘询委员会讨论,在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正後,过去依旧法公告的保育法修正後,过去依旧法公告的保育名录是否需要调整。

    会议讨论重点是人工饲养问题。国内人工饲养的四大野生动物白鼻心、高丽环颈雉、眼镜蛇和台湾猕猴都在保育名录上,但引起人工饲养业者强烈反弹,农委会去年八月另行公告,给前三种人工饲养业者一年缓冲期,台湾猕猴饲养业者两年缓冲期。

    农委会提案,将人工饲养的白鼻心 ( 果子狸 )、高丽环颈雉、眼镜蛇暂时从名录中删除,以一年时间调查饲养环境、市场变化,再决定是否列入名录,农委员会通过,农委会近期将订定管理要点。台湾猕猴则因牵涉的法令较多,仍列在名录上。

    人工饲养的台湾水鹿,因繁殖数量众多,已成为家畜,也自保育名录中删除。鲈鳗和虎皮蛙则不论是人工饲养或野生,都自录中删除,前者因栖地破坏致数量减少,和人为捕捉无关而删除,後者因人工繁殖数量很多,且是外来种而删除。

    委员会另通过,将熊科、穿山甲科、河马科、猫科 ( 家猫除外 )、犀鸟科、蜂鸟科等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

  

修正野保法施行细则违者最高可处五年徒刑

  

    行政院农委会研拟完成「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如奉行政院核定,未来民众出国旅游如未取得许可文件就带回或邮寄回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将以走私论罪,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到一百五十万元罚金。

    农委会说,一般较常见的鳄鱼皮包、蟒蛇皮件、玳瑁眼镜、象牙兽骨雕刻艺品、象牙、犀牛角或保育类野生动物标本,在管制范围内,未来将加强宣导。

    农委会根据去年十月修正的野保法,研拟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将在今天邀相关部会讨论。

    修正草案和民众权益关系最大的,是关於入出境旅客携带、邮寄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的规定。如果民众是在华盛顿公约组织会员国购买上述产品,应检附原产国或再输出国核发的华约组织输出许可证明影本,如果前往国家不是华约组织会员国,也应取得当地国政府的同意输出文件,并向海关申报,否则将遭牢狱之灾。

    未来海关也将配合在旅客入境携带物品申报单中增列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一项。

    野保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对於申请进口野生动物活体和产制品也有严格规定,办理进口贸易商,应检具营业证照和国贸局的厂商登记卡影本,并附产国或再输出国主管机关的许可文件,向当地县市政府申请,转农委会核可。

    厂商如违反这项输入规定,同样可处六个月到五年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

    此外,民众要放生野生动物,也要向当地立管机关提出申请,注明要释放野生动物的物种、释放地点时间等,并须填写放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以及如对生态造成破的因应措施。不过,农委会自己也觉得这项规定可能难以执行。

  

放宽救助受进口损害农产品范围

  

    行政院会通过将「主要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修正为「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救助遭进口损害农产品范围,由现行限定主要农产品放宽为所有农产品;且只要有「遭受损害之虞」者,都可予以救助。

    这项办法农委会将发布实施。这是配合我国加入关税暨贸易总协定,我国农民可能遭受的损失,最重要的救助办法之一。

    现行办法规定,农产品须因进口而遭受「严重」损害时,才能采取短期紧急救助办法;修正案对救助者的范围及救助方式都予放宽,只要确定遭受损害或有损害之虞者,都给予救助,且方式包括长短期措施。

    农委会主委孙明贤解释,这项规定主要是让主管机关可以预先了解损害的范围,减少农产品遭到的损害。研考会主委王仁宏也认为,以前观念上将救助看成救济,所以必须发生损害才能救助;现在观念应改变,政府因国际承诺对民众造成的影响,都应救助。

    这项修正案其他重点如下∶

    ●现行救助农产品种类须由农委会事先指定公告,修正为全部国产农产品均纳入救助范围,不必再经公告程序。

    ●增订依本办法设置的「农产品救助审议委员会「认有严重损害或有严重害之虞时,得建议农委会将案件移请经济部,交由「贸易调查委员会」进行进口救济调查,达到分工目的。

    ●明定办理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所需经费,由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基金支应。

  

中国畜牧杂第五十三册合订本

1995年一月号至1995年六月号

第 27 卷 (95) 第 3 期 ( 145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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