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飼料奶粉事件

一、前言:

        進口商「名格」、「明崎」公司涉嫌以「犢牛人工乳」進口奶粉,充做食用奶粉出售圖利,係依「密報」的提供,經由檢調單位調查破獲,引起輿論嘩然,連日來引起消費者的恐慌。

        「犢牛人工乳」就是給小牛吃的飼料奶粉,小牛用飼料奶粉最主要的是針對小牛不易發育,易生病的特質,而加入金黴素等抗生素。

        本次進口飼料奶粉疑充人食之奶粉為「犢牛人工乳」,其貨品號列歸c.c.c. code 2309909020「家畜飼料」項下,其進口關稅為零關稅,其輸入規定屬代號404,即應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飼料輸入登記影本始准輸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確實發給「名格」公司「犢牛人工乳」飼料奶粉的進口許可證,業者從海關進口時,進口品目也的確是「犢牛人工乳」。

        「名格」、「明崎」公司涉嫌將進口飼料奶粉改以一般食用奶粉名義出售給多家食品加工業者,作為製造奶酥麵包等多種麵包原料,同時發現這些奶粉不少已被製成巧克力。冰淇淋等食品,部份業者得知採購的是飼料奶粉後開始回收產品,但也有部分已流入市面。這種形同「人獸共食」事件已造成社會大眾的恐慌與憤怒,紛紛痛斥不法,更為自身飲食安全遭到威脅深感不平。

        立法委員洪昭男、施明德、游准銀、曾永權、陳宏昌、蕭裕珍、施台生、李進勇、錢達、蘇貞昌、劉盛良、黃秀虛、陳漢強、盧修一、林建榮、陳一新、鄭永金、蕭金蘭、傅崑成、林炳坤等二十一位委員對該案甚表重視,分別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立法委員郝龍斌等,及國大代表陳婉真分別在立法院舉行「人畜共食,人神共憤,從飼料奶粉事件看我國的食品管理問題」、「追查飼料奶粉流向」公聽會。

        副總統兼行政院院長連戰在行政院院會中,特別指示檢調單位務必徹底偵辦本案。

二、發生經過:

        去(八十五)年年六月一封匿名信向法務部調查局、財政部海關總局、經濟部商檢局、行政院衛生署等單位檢舉,其檢舉內容為:

        (一)不肖商家名格貿易(八德路二段二十七號)以補助飼料名義,自民國八十四年起即大量低價自國外收購飼料奶粉並以「犢牛人工奶」名義向海關申報免稅進口,逃漏飼料奶粉關稅達百分之三十五之巨,而海關竟一再任其放行,讓每月之達上百噸之飼料奶粉流入市面。

        (二)名格貿易又與一不肖商家明崎貿易(民權東路三段一四二號七樓之三)合作將闖關成功之飼料奶粉藏於林口仁宣(公西村苦苓林)及蘆洲仁興倉庫,雇用工人擅自將飼料奶粉改包裝成食用級奶粉(將紙袋第一層牛皮紙色印有產品等字樣印刷撕去,第二層為預先留好之空白白色紙袋再貼上預先印好食用級的自黏性貼紙,即完成瞞天過海的改裝),由明崎貿易負責銷售於各食品加工廠及中盤廠。

        (三)此二不肖商家已從事不法行為達十八個月之久,所進口之飼料奶粉已超過千噸,所逃漏之關稅高達一億五仟萬元以上,……。

        「名格」及「明崎」兩家貿易公司負責人王家興、施光明,涉嫌從澳洲進口一千三百噸「犢牛人工乳」飼料奶,更換包裝改以「GMC」一般奶粉轉賣給食品加工業者,調查局北部機動組同步展開搜索約談,依許欺等罪嫌將王、施兩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朱家崎偵訊後,諭令將人收押禁見。

        農委會畜牧處指出,奶粉進口稅率分三種,分別為免稅的犢牛人工乳、十五%的食用奶粉及三十五%的其他飼料用奶粉,被查獲違法的「名格」公司,是以犢牛人工乳進口登記證,申請進口一千多噸的犢牛人工乳,由於無論是食用奶粉或是「其他飼料奶粉」均需課稅,農委會認為,這是宗明顯的逃漏稅案件。若屬食用奶粉,名格十九個月來已進口超過千餘噸的數量,逃漏稅額達千萬元,若屬「其他飼料奶粉」,則逃漏的稅額近億元。

        據衛生署召開記者會:指出,名格、明崎等公司涉嫌詐欺不法行為,將飼料奶粉賣給食品加工、巧克力等廠商,總計銷售數量達九千八百五十包,約二百五十噸。流入市面飼料奶粉可能吞入消費者肚子裡,造成社會大眾震驚與不安,更使其他糕餅業受此案影響,中秋月餅銷售量劇降四至五成,嚴重影響合法業者生存。

三、進口飼料奶粉處理情形:

1. 調查局:

        調查局北部機動組繼續追查名格貿易公司進口一千三百噸飼料奶粉的下落,共查扣一千六百五十三包,重約四十一噸。調查員發現有一百廿多噸飼料奶粉被賣給十六家(台北市三家、台北縣五家、台中地區三家、台南地區二家、嘉義地區一家、雲林地區一家、彰化地區一家。)下游的食品業者,製成奶酥、蛋糕、餅乾、麵包和一般糕點,已被消費者購買使用。

        北機組特別鄭重呼籲,向名格貿易公司購入飼料奶粉的食品加工廠,經銷商,儘快交出問題奶粉。如果知情不報,又繼續加工製造成食品出售,將追究詐欺等刑責。北機組並邀集農委會畜牧處、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處成立「特殊事件處理小組」,以行政、司法同步查緝方式,全力追查飼料奶料下落及處理善後事宜。

2. 農委會:

        農委會早在去年(八十五)年六、七月間便已接獲海關和衛生單位通知此案,三個月來,農委會已對全台酪農戶進行清查,證實並未有任何酪農戶購買使用「名格」公司的「犢牛人工乳」奶粉,因此業者進口的飼料奶粉流向「絕對有問題」。

        官員坦承,正因為犢牛人工乳不是應施檢檢品目,一旦進口業者做假,以飼料奶粉混充食用奶粉,在出關時「真的很容易過關」。以這次被調查局查獲的名格公司案為例,如果不是因為有人寫了一封詳細的檢舉信,名格的奶粉可能還會繼續大搖大擺的順利出關銷售。

        現行農政法令對動物飼料奶粉的流用並沒有強制規範,農委會將研議修正「飼料管理法」,對飼料流用情形增訂罰則。

        農委會決定,未來在核發飼料奶粉進口許可證時,要嚴格要求業者必須提出飼料奶粉的「組成原料」,以便查驗。

        農委會呼籲飼料輸入或製造,要記取名格事件的教訓,秉持社會良心,合法經營自己的事業,絕不可貪圖近利而從事影響消費大眾健康的非法行為;農委會強調,如查獲有任何類似的違規行為,政府一定依法嚴懲。

3. 衛生署:

        衛生署原顧及廠商權益,不敢貿然公佈廠商名單,但經過行政院副院長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徐立德的嚴厲批評,立即公佈廠商名單,初步調查這些業者都曾向名格購買飼料奶粉,但外包其字樣已改為全脂奶粉(FULL CRAEM MILK POWDER)。

        衛生署公佈檢驗結果顯示這些飼料奶粉在做生物及抗生素檢驗方面,也未檢出有害人體的物質。但衛生署強調這些奶粉在法律定位上是飼料奶粉,就是不能給人吃,衛生署決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認定廠商輸入販賣「變質或腐敗」食品,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萬到十二萬元罰款。

        衛生署檢驗飼料奶粉項目包括乳脂肪、蛋白質、乳糖、水份、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仙人掌桿菌和抗生素(氯黴素、鏈黴素、青黴素、四環素、羥四環素、氯四環素)等。

        衛生署強調,飼料就是飼料,食品就是食品,給牛吃的,品質再好,都不應給人吃。

        台中市衛生局在工業區都梁企業公司查獲使用飼料奶粉製作麵包,供應東海大學女生福利社販售,東海大學已採取緊急回收,並決定即日起暫停供應麵包,以維師生健康。

        衛生署強調,只要證實食品業者曾購買這批飼料奶粉,將要求業者全面回收上市產品;而為防類似事件再重演,也將在三年內積極推動食品業優良作業規範(GMP)制度。

4. 商檢局:

        商檢局於接獲有關飼料奶粉密告信後,於去(八十五)年六月廿四日函告各港口分局並請注意相關檢驗作業程序,以防範弊端。商檢局於民國六十年間,依法公告飼料奶粉為進口檢驗品目,未含括C.C.C CODE 2309909020「家畜飼料」之「犢牛人工乳」。商檢局執行檢驗進口飼料奶粉二十多年來,均依相關國家標準檢驗品質,主要檢驗項目為水份、粗蛋白質、粗灰粉、鹽酸不溶物、夾雜物等,檢驗合格後放行。商檢局於去(八十五)年三月鑒於進口飼料奶粉二十多年來品質均呈穩定,商檢局施行強制檢驗之措施已完成階段性之任務,為期國家有限檢驗資源充份應用,遂於徵詢飼料主管機關(農委會)意見後,自去(八十五)年五月一日起撤銷進口檢驗,但最近爆發不肖廠商將「飼料奶粉」冒充為「食用奶粉」一事,商檢局將考慮新將「飼料奶粉」列入檢驗項目的必要性。

5. 海關:

        目前海關進口稅則規定,犢牛人工乳的進口稅率是零,食用奶粉為十五%,飼料用奶粉則為三十五%,但飼料奶粉若有添加其他配方則稅率為三十五%。

        調查飼料奶粉的監察委員林秋山於去(八十五)年十月四日邀請財政部相關官員到院說明,林秋山表示,關稅總局坦承海關給予名格公司進口奶粉免稅待遇是錯誤的,林秋山也認為海關確有疏於注意之處。

        基隆關稅局已寄發補稅單給名格公司,限其補繳自去年三月以來九批進口奶粉所逃漏的關稅合計三百七十萬元。

6. 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公會:

        飼料奶粉事件餘波盪漾,受波及的國內糕餅業者叫苦連天,台北市糕餅公會已通知各會員,去糕餅麵包店門口或收銀機旁的明顯處,貼出商檢局核管合格食用奶粉進口證明,讓消費者了解會員使用的是安全的食用奶粉。

        台灣區糖日餅乾麵食公會為首的相關食品公會團體發表聲明,強調加強進口產品的把關工作,不法產品進口流向追蹤管理等均有賴政府相關單位予以配合;而有鑑於此事件可能肇因逃稅,糕餅公會認為釜底抽薪之道,就是將奶粉由現行的十五%到為免稅項目,徹底根退逃漏稅誘因。

        台灣區糖餅公會理事長何仲林表達公會意見,希望政府主管單位加強查緝管理工作及檢驗制度,至於針對飼料奶粉需求數量,公會也希望建立預警制度。

7.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對飼料奶粉事件表達強烈不滿,指衛生署、指衛生署、農委會因缺乏消費者保護觀念及措施,放任含抗生素的奶粉流入消費市場,消基會嚴正呼籲政府單位,儘速追查不法商品流向,公佈廠商資料,並將問題奶粉回收銷毀。

8.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舉行委員會議,在主任委員徐立德關切下,消保委員對飼料奶粉事件臨時提案成立專案小組,由消保委員柴松林負責。

        消保會於去(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邀請法務部檢察司、調查局北機組、財政部關政司、商檢局、衛生署、農委會等單位,舉行飼料奶粉不法流用專案會議。會中針對飼料奶粉問題的權責處理,要求衛生署、農委會、商檢局,分頭進行檢討、辦理。

        消保會指定農委會繼續追查進口飼料奶粉的去向,並協調相關單位研商在飼料奶粉中添加容易與食用奶粉區分的添加物,以防止流入市面使用。

        衛生署則應負責對目前進口飼料奶粉是否危害人體健康部份,主動進行抽驗。

        消保會並要求商檢局盡速會同衛生署、農委會等相關單位,就飼料奶粉可能流用為食品的項目重新檢討,列入應施檢驗項目。

        檢調單位也應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外,請農委會,衛生署對違法流用飼料奶粉之廠商,採取必要之處置。

        消費者團體也應共同努力,教育消費者,對於可能造成損害或標示不全、來路不明的商品,都應拒吃、拒買,並提供充分消費資訊,供消費者參考。

9. 名格貿易公司

        「飼料奶粉」風波的關鍵廠商,名格貿易公司於去(八十五)年九月廿一日透過律師首度對外界公開道歉並向外說明,他們自民國八十四年起自澳洲進口食用及飼料奶粉,為避免供人食用奶粉百分之十五的進口關稅,就改包裝為「犢牛人工乳」。名格在賣食用奶粉給中盤商時,會將「犢牛人工乳」外包裝撕掉,改貼MGE MIMGO字樣標籤,並依成分不同標明全脂奶粉、中脂奶粉或脫脂奶粉出貨。

10. 全國工業總會:

        飼料奶粉事件已使整體食品業形象受到重創,對此,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高清愿特別籲請農政主管機關,能確實掌握飼料奶粉流向,高清愿建議取銷一般奶粉進口脫率十五%,而適用零稅率,以拒絕誘因,使進口業者能循合法管道進口食用奶粉。

        高清愿等人建議,修改飼料管理辦法,強制飼料奶粉需增加苜蓿粉、魚粉等添加物,以避免他用,即對於進口飼料奶粉進口後的流向,農政單位也應該確實掌握流向。

11. 澳洲生產廠商、犢牛人工乳出口商:

        據報導,澳洲生產廠商指他們賣給名格公司的犢牛人工乳添加有抗生素,絕對不適合人吃,這訊息再度引起相關單位的重視及消費者的恐慌;我衛生署官員及醫師都表示,長期服用抗生素,會大幅降低人體對疾病的抵抗力。

        犢牛人工乳出口商澳洲馬柏森公司於去(八十五)年九月廿五日澄清,提供給名格的奶粉確實為牛隻食用的奶粉,並非供人食用的奶粉,該公司並強調,當時所有的產品檢驗相關文件都已保留,必要時可提供台灣方面證實。該公司總經理馮彼得指出,馬林森公司是專業動物飼料的製造商及出口商,馬氏強調,該公司並不出口人體食用的奶粉。

12. 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於去(八十五)年九月二十日針對國內飼料奶粉混充食用奶粉一案表示,飼料奶粉澳洲當局在出口前已做了嚴格檢驗,無論在包裝標籤或任何檢疫文件、提單等相關文件上,都標明是給動物食用的正確用途,產品若被擅改原來用途,責任將由擅改人承擔,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並強調,澳洲相關單位相當重視這次事件,將全力協助台灣相關單位進行調查。

13. 公聽會

        1. 去(八十五)年九月二十日立法委員郝龍斌、郁慕明在立法院舉辦「人畜共食、人神共憤,從飼料奶粉事件看我國的食品管理問題」公聽會,出席單位為衛生署、農委會、商檢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華婦女消費者協會、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等單位。討論題綱為:

        (1) 飼料奶粉事件經過及目前處理狀況。

        (2)何以類似事件一再發生?農委會、衛生署、商檢局等相關單位的職責歸屬,及盲點所在?

        (3)現行法律的缺失所在?如何改進?

        a. 如何讓主管單位有「權」有「能」,負起實責?

        b. 法律該朝向什麼方向修正?

        (4)無辜的消費大眾怎麼辦?如何扮演積極監督的角色?

        對以下討論題綱,各機關代表均充份說明與解答。

        2. 去(八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國大代表陳婉貞、立法委員謝聰敏、陳文輝、鄭寶清在立法院第十會議室舉辦「追查飼料奶粉流向」公聽會,邀請單位為衛生署、農委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商檢局、財政部國稅局、台灣省衛生處、台北縣衛生局、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研究所、台灣大學食品科技術研究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華婦女消費者協會、律師代表、統一企業、味全食品、全國糕餅業同業公會、台富餅乾、義美食品及伊沙貝爾等廿單位。

        討論題綱有三:

        (1)進口飼料奶粉的數量、用途與流向的探討。

        (2)飼料奶粉的成分及對人體的影響。    

        (3)食品中使用奶粉的情況,業者如何自清?消費者如何自保?政府如何督導?本案應如何善後等問題的探討。

        各與會代表對以上討論是綱均作充分說明,並熱烈討論。

14. 監察院:

        申請自動調查飼料奶粉案的監察委員林秋山、陳進利於去(八十五)年九月二日約談農會畜牧處處長池雙慶,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處處長陳樹功等官員。林秋山約談後表示,農委會對進口飼料奶粉檢查不夠周延,造成業者有機可乘;衛生署未盡到食品檢查的責任,使得飼料奶粉流入市面,均有待改進。

        監察委員林秋出、陳進利於去(八十五)年九月四日約談的對象包括:財政部關稅總局局長詹德和、賦稅署長林健雄、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副局長林能中、商業司副司長張本炎等人,約談重點在於名格公司進口的報關作業、價格以及名格和明崎公司在國內的報稅情況、報稅名目,林秋山說,只要相關單位在這些環節上注意到,就會防止飼料奶粉的出現。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海關總局根據廠商的申報,而將進口奶粉歸類為免稅根本是個錯誤,所以認為海關總局有責任疏失,而監委也將進一步釐清廠商到底進口何種奶粉,才能確定是否追究官員的疏失。

        海關總局處長萬居財則承認,當初只根據廠商的申報,將進口奶粉歸類為免稅的物品,的確是錯誤的,應該要加以課稅。林監委因此表示,在關稅方面,相關官員確實有失職的疏失。

        監委就飼料奶粉進口抽查、檢驗之流程及權責進行了解,並詢問商檢局有關進口檢驗商品列管作業要作及取消進口奶粉檢驗之理由及依據。

15. 行政院、中常會:

        名格貿易公司以飼料奶粉偽冒食用奶粉案,深受社會大眾關切,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在行政院會中,特別指示檢調單位務必徹底偵辦本案,對不法之徒繩之以法,以維護民眾權益,保障國民健康,也希望相關業者一定要遵守法令,也要有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千萬不要昧著良心貪圖小利,而做出類似戕害民眾健康的不法情事。

        該案亦引起國民黨中常委嚴重關切,台灣省長宋楚瑜在國民黨中常會中發言指出,此一罔顧社會大眾行為「應予嚴辦、科以刑責」,以防類似問題再發生,中常委王又曾說,工商界對此販售飼料奶粉供食品用「感到非常羞恥,也感到非常抱歉,希望對這些人能從重處罰。

        國民黨主席李登輝在中常會中裁示,應擴大辦理消費者三不運動(即危險場所不去、標示不全商品不買、問題食品藥品不吃),加強消費者保護的宣導工作。

        資料來源:部份資料來自媒體報導。

四、對進口飼料奶粉採取之措施:

1. 農委會:

        飼料奶粉流入食用市場引發社會一片譁然,農委會於去(八十五)年九月二日提出「犢牛人工乳風波」專案檢討會,決議修改飼料管理法,增列「流向管制」條文,凡是有流用行為的業者,不但要取消其進口、製造、販售或使用的資格,還要處以刑罰。在完成修法之前,為亡羊補牢,農委會決定請財政部修正進口飼料奶粉的稅則項目。把現行規定含苜蓿粉等添加物,稅率採三十五%的「其他飼料奶粉」這一項目取消;也就是說,凡是未含苜蓿粉等添加物,以致從氣味、外觀難與食用奶粉區隔的飼料奶粉,以後都無法進口。

        另外,農委會還要對已進口的飼料奶料加強查驗。自去(八十五)年十月起全面要求省縣市政府,對飼料奶粉及飼料添加物產品的輸入和使用者,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查驗。農委會畜牧處表示,查驗重點在於「數量」的掌握,令有飼料許可證的進口商,必須每三個月申報一次進口量。如此可以推估進口量是否合理,倘若進口量超過警戒值有流為食用之虞,農政單位便可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共同防弊、打擊不法。

2. 衛生署:

        面對不肖業者將進口飼料奶粉,以魚目混珠方式販售至市面上,致使廣大消費者深受其害,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將大刀闊斧將全面清查已進口大包裝的流向,衛生署已要求商檢局提供所有進口廠商資料,衛生署將請地方衛生局徹底清查,並了解其流向及用途。

        衛生署考慮要求在飼料奶粉中加入魚粉或是色素,可明顯與人體食用奶粉區分。

        食品衛生處陳處長說,長遠之計,則是實施「優良食品生產規範(GMP)」,目前該草案已送行政院。未來唯有GMP食品才算是獲國家認證品質,不只是生產條件要嚴格且要求業者使用合法原料;甚至還要實施「強制登記制」一舉凡原料的來源及流向一律要向衛生署單位申報備查。

        衛生署公布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和地址,歡迎民眾提出檢舉或建議。

3. 商檢局:

        農委會於去(八十五)年十月五日建議商檢局,將「犢牛人工乳」、「乳豬人工乳」等列為應施檢驗品目商品。

        商檢局依目前國家標準CNS3027「配合飼料」中「犢牛人工乳」與「乳豬人工乳」之標準,無法與食用乳粉區隔。建議請農委會增訂飼料用人工乳之特殊規格,牌於外觀上與食用乳粉易予區分,商檢局將據予配合列為應施檢驗品目。

4. 財政部:

        敗政部已決定要對部分進口農產品建立預警制度。這套預警系統將提出一份超量進口農產品或進口商的警戒名單,由海關與農委會進行追查,以避免再發生類似飼料奶粉混充食用奶粉風波。

        敗政部已行文農委會,就建立進口農產品預警系統所需資料交換意見。未來將被納入預警系統的進口農產品包括飼料奶粉……等。

        所謂預警系統,敗政部希望透過進口量做為觀察指標,對於然有進口量暴增現象的農產品,預警系統將直接把個別進口廠商名單與進口量資訊,提供農委會做為追查線索。

        財政部也要協助海關實施風險管理制度,求海關進口後的可疑貨物或可疑進口商,進行進口貨品的流向追查,嚴防再出現逃漏稅行為或有損消費大眾權益事件。

        風險管理制度,一方面配合通關便捷化,貨物較少檢查的措施外,一方面利用風險管理與預警系統也在事後掌握進口貨品的流向,以免再出現不肖業者利用檢查漏洞逃漏關稅或違反商業道德事件。

5. 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公會:

        飼料奶粉事件對食品業界營運已造成重大影響,國內食品界決定配合政府部門建立由上而下的品質制度,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公會,將率先發函給所屬會員廠,依續提報各原料供應商名單,交由衛生署分發給各縣市衛生局,做為不同期的查處依據。由於台灣省各縣市糕餅廠家數不下二萬家,且其經營形態不一,一旦此項業務自律擴大全面實施,原料供應商及廠商營運勢必會做相當調查,影響相當廣泛。

6. 行政院:

        檢調單位偵破名格貿易公司涉嫌以進口飼料奶粉改變包裝,偽冒為食用奶粉銷售給國內食品加工業者的案子,避免了飼料奶粉繼續流入市面危害國民健康;連院長給予肯定與嘉勉。殷切期盼相關單位務必繼續追查,徹底偵辦不法行為,將其繩之以法,以維護民眾權益。

        連院長更強調,政府對這種攸關民眾福祉的不法行為絕對依法嚴辦;希望相關業者和民眾要遵守法令,也要有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不可昧著良心貪圖小利而做出戕害民眾健康的不法情事,更呼籲大家勇於檢舉,共同打擊犯罪。

        資料來源:部份資料來自媒體報導。

五、商檢局檢驗概況:

        商檢局詳查前年(八十四)年一月至去年(八十五)年四月之飼料奶粉報驗資料計進口四十七批共一、二0一、八二五公斤,經檢驗均合格,但無名格貿易公司報驗資料(即未進口飼料奶粉),復查貨品號列2309909020「家畜飼料」(其中含犢牛人工乳乙項),素未列為本局應施檢驗範圍,故商檢局無該項飼料報驗資料。

        名格貿易公司自八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八十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間,於八十五年三月十一日自英國進口三一,一二五公斤食用奶粉,並於八十五年五月十五日自英國進口食用奶粉三二,000公斤,可能名格貿易公司大量進口免稅「犢牛人工乳」(家畜飼料),以商檢局檢驗合格之食用奶粉合格證,銷售「犢牛人工乳」給食品加工廠,而賺取不法利益。

六、檢討與建議:

        1. 名格公司進口飼料奶粉屬農政主管機關核發進口許可證,而該公司自前年起進口為數高達一千三百噸的人工奶粉,其來往廠商皆為食品工廠,但農政單位未能及時發覺,追蹤飼料奶粉之去處;農委會將與衛生署共同配合檢警,對飼料奶粉問題嚴加追查其流向,並立即收回,以杜絕將其製成食品、飲料,進入消費市場,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2. 農委會親自向澳洲出口商求證,證明澳洲出口時所寫的證明文件用途就是飼料奶粉,已將最新證據提供給調查單位,證明衛生署和調查單位一開始所查的方向;飼料奶粉轉化為食用奶粉的方向是對。

        3. 據估計,每年幼牛自出去起至斷奶前二個月之間所消耗的飼料奶粉量約為三十公斤,依本土總牛隻估算,全省一年之消耗量約為一千五百公噸,依此數據有效控制進口數量,理應可做好把關工作。

        4. 農委會官員曾表示查獲的奶粉成分與一般食用奶粉無甚差異,即使吃了人體危害也不大,消費者不必恐慌。嗣後澳洲政府當局公開指出,賣給名格公司的奶粉都標明是動物食用,並透過該國檢疫局檢驗,惟飼料奶粉內含抗生素,不適合人體食用。該等資料實讓人有不知所措之感,建議主管機關查明事實真相,以消除消費者心中的疑慮。

        5. 為防杜不肖業者利用零稅率的「犢牛人工乳」(一般食用乳粉關稅為百分之十五),鑽法律漏洞,農委會擬修正「飼料管理法」,加強對進口飼料奶粉一律添加魚粉等,阻斷被流為食用,同時加強食品業者乳粉來源之稽查,並宣導民眾不要使用來源不明之原料。

        6. 名格公司代理進口澳洲飼料奶粉,衛生署檢驗結果證實對人體無害;但飼料就不能供人食用,不論是否驗得出有害物質,都應依法查辦,同時將全面清查進口奶粉公司。

        衛生署已研擬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將所有食品衛生、安全事務規範在內,即使進口食品把關也由衛生單位主導,以期讓消費者在食品衛生方面能更有保障。

        7. 飼料奶粉流作食用事件,主要原因為不肖業者違法牟利,商檢局將會配合各單位檢討結果,研討相關可行之配合措施。

        8. 進口飼料奶粉,涉案業者以「犢牛人工乳」名義進口,然海關並未加以查驗比對,使其輕易輸入。該產品進口通關時,海關應加強查驗,以作好把關工作。

        9. 消費者在選購時除注意包裝外更應詳細閱讀其說明資料,包括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成分標示等,對於資料僅是浮貼者應拒絕購買(該現象可能是更改的)。

        消費者應建立受損求償的觀念,以補足現行法制中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更可杜絕不肖業者的僥倖心理。

        10. 涉案之名格公司,為減輕刑責,該公司透過律師對外公開宣稱,該公司以「犢牛人工乳」名義從澳洲進口食用奶粉,主要是為逃避十五%的高關稅,並無意詐欺。然因其蓄意違法,惡性重大,不論其觸之罰責為何,均應嚴處,以還諸社會安全之生活環境。

        11. 糕餅業者應自律,若有不知情而使用問題奶粉者,應將其製品限期全部收回;倘未使用的問題奶粉,亦應交檢警單位處理,以示負責,又能徹底袪除消費者的疑慮。

        12. 飼料奶粉事件也引起澳洲駐台貿易投資中心關切,該中心貿易發展處長梅琳指出,澳洲奶粉供應世界各國,從未發生類似案件。他強調,澳洲奶粉從產地到出關裝船,都經過嚴格檢驗,飼料奶粉和人用奶粉標準不同,不可能混淆。為避免澳洲奶粉形象受到影響,他呼籲我國政府妥善處理,並修改法規。他建議,我國可參照日本,在飼料奶粉加食用紅色色素等,以資分辨。

        13.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應做消費者的真正代言人,督促有關機關負起責任。提供消費者一個健康、安全的食的環境。

        14. 飼料奶粉充做人食奶粉事件,已嚴重暴露出行政機關在食品進口,製造監督管理過程,發生漏洞,才給予不法業者有機可乘。行政院應協調農委會。衛生署與經濟部,於現行法制下,強化食品衛生管理體系,先行治標;俟後為求治本,應再健全法治,發揮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職責,對各種缺失作一徹底診斷,並提改進方案,限期執行以彰政府革新決心。

飼料營養雜誌(p.47∼61)─洪錦平、九七年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