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 輯
養豬研究和實際操作關係之認識和探討
一、母豬發情期配種時機、配種方式和配種時間之探討
發情期母豬在晚上 7–9 點或清晨 5–7 點予以配種操作,它當然包括許多有力之理由支持之。也有業者在下午 2–3 點採集公豬精液,經處理後 ( 檢查和稀釋 ),於下午 3 點半至 5 點配種操作,如果是上班制 8 小時方式 ( 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 ),肯定來不及下班,有多起件數影響工作士氣很大。
筆者已多次表示不支持上述這種做法,它違反許多自然法則和存在許多不利推動之影響因素。如此,與其他配種作業方式之繁殖性能表現,其差異並不顯著,不一定得到更有利數值。
目前推薦母豬發情期配種,第一次以自然方式,間隔 12–24 小時內複次配種以人工受精操作之,它是最完美之組合。而且在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期間可以完成配種工作。
但是,在執行豬人工受精配種工作,它具技術性之人力和物力,以及需要先天性和後天性條件充分配合才能克服,否則豬人工受精之業績表現有顯著的下降。比較許多國家和太多養豬場之資料,母豬發情期完全採用一次或二次人工受精配種操作者,不會超過 15% 以上。
最近是有幾篇研究報告介紹母豬發情期可以祗配種一次之方式。但是它會存在一些影響因素,其先天和後天條件有漏失時,就不能勝任這發情期配種一次的方式,而且它是以推薦自然配種方式才有一次之可能性,它排除母豬發情期之人工受精配種一次方式。
也有研究報告指出,執行豬人工受精以配種三次方式處理,但相信有很多反對見解,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繁殖性能表現,且尚需付出額外人力物力之費用。
其實,配種工作人員之素質佔成功繁殖性能表現更重要性和大部份之地位。它包括技術性、學識、經歷、經驗、修養和品性等影響。另外,有許多不能用言語表示之影響因素。在人工受精操作中,每一細節均具技術性,常被忽略;諸如採精後半小時內需及時檢查、稀釋及保存。倘若採精後不加稀釋保存液,原液分成幾個劑量和超過二小時才注入母體之配種方式,失去人工受精之原意和反而不利繁殖表現,人工受精注入前不可用消毒酒精棉花擦拭外陰部。
二、配種後母豬關養方式
有一研究報告慎重指出,母豬配種後第 5 天至第 30 天期間內,禁止移動豬隻,因為它不利於胚胎著床和流失胚胎之作用。因此在管理上和設備上需加以配合。
母豬配種後不宜混養,宜個別欄關養。但是在新母豬原先混養一欄,配種後移回原欄有助於同欄其他新母豬之發情期作用。
新母豬配種前十天內,或母豬離乳日後,採取任食方式,有激情作用和促進排卵,但是有不同的結果,應是 70–80% 之結果不是正面和肯定的,它尚未計算成本和利潤之考量。至於配種後母豬和新母豬之餵料量,肯定的,不可採任食方式或供餵推薦量 ( 1.8–2.2 公斤 ) 之 1.5–2.0 倍以上飼料用量,否則造成胚胎再吸收和其後小窩重表現不佳,更是得不償失。記著!你餵料量磅重一下,每個月一次,是提醒隻日餵料量之重要性和了解實際用量情形。
三、認識高床豬欄養豬方式
在擴大養豬和科學化養豬初期之豬欄是採用水泥地面方式,在管理上沒有困難之處。但是隨後科技發展,設計許多不同材料之高床床面之豬欄,它們當時介紹許多功能,因此業者投入很大資本。其結果,大概臉拉不下來吧!有點冤枉錢,因不能達到預期之作用和目標。當時一窩蜂之衝動,似乎也被敲竹桿了吧。
尤其在飼養留用種豬、新母豬;倘若使用高床或石板高床豬欄方式,易使四肢受到損傷成為不能供種用之目的。高床之間隙大小各適宜不同體重豬隻之飼養關養方式需加以考量。
如此,又有許多新產品被設計和推薦出來,但是已有經驗和慘痛經歷及花了冤枉錢,不再投資改善了。它應適用於新養豬場之設計,不宜由舊有豬舍去改裝,太不具經濟性和投資效益了。
四、環境溫度、高溫、低溫、下雨濕度等氣象資料
不論任何行業包括養豬業等它和每天的氣象資料具有關係的。筆者隨時掌握最近之氣象資料,提供養豬管理參考。但是首先我們至少要了解不同豬隻別之環境溫度需求情形,雖然氣象是不可抗拒之力量,但是人定勝天,或多或少可以克服解決部份的不可抗拒之因素。例如在攝氏 30 度以上時,肉豬舍可利用噴霧水氣方式下降豬舍內溫度,筆者夏季在肉豬舍內診療時,經常汗流夾背、悶熱,很不舒服。如此,如何能把豬養好呢?在不同環境豬舍中,也有地理位置因素,和利用管理技術改善使豬體涼爽之設備和使用,工作人員進入這種豬舍時,人畜當然非常通暢,豬隻表現非常良好和沒有疾病。因此要充分利用管理、設備和技術去促進豬隻環境需求。
也可利用大型工業用電扇,促進通風作用,下降熱緊迫也具一些作用。更值一提的是在冬季和寒流時,要注意保溫,使用墊料、墊板、保溫燈,不沖洗豬舍豬體等工作需確實執行。要糾正觀念僱工之主要工作不是唯一在清洗豬糞尿方面,同心同力完成所有養豬工作才是上策。
五、不要濫用代奶料
以前沒有市售代奶料,所有養豬工作不也是順利推動嗎?將仔豬一期料當作教槽料。二者價格相差 3–4倍。這代奶料使用以 15% 溫水稀釋供仔豬食用,筆者認為它應用時機,不宜廣泛濫用或例行工作使用。它宜用於緊急需要時,例如母豬生病或缺母奶時才使用之。否則其用量太大,支付費用很大,不具經濟利益,反而不利母豬泌乳作用。代奶料 ( 水料 ) 不宜用於取代初奶,和斷奶前七日不宜使用,使適應固體飼料。
代奶料水劑餵後二小時內不能吃完者,不宜再使用之,它造成酸敗和浪費人力物力。除非,餵後迅速吃完者,可能有需要量之需要,才考量餵之才有功能,發揮作用。換言之,使用要有分寸,不可浪費濫用,和考慮所得利益去考量。筆者認為哺乳期每天飼養以 1000 頭計算,每月代奶料用量不宜超過 100 公斤,不足以教糟料取代之,更有效益。
六、獸醫用高貴藥使用情形
在五年以前之二十五年間,動物用抗生素或磺胺劑中,常用的消炎劑鏈青黴素每 100 西西瓶裝大約 200 元,一直不變。沒有殘留日期之林可黴素每 100 西西瓶裝大約 250 元。佔 85% 用藥量之氯黴素 ( 每西西含 2.5 毫克 ) 每 100 西西瓶裝由 65 元下降至 37 元左右,安比西林包裝用法用量價錢如同鏈青黴素,羥四環素每 100 西西瓶裝約 100 元,健他黴素、泰樂仙、許多磺胺劑等更便宜些,以每 100 公斤體重用量 10 西西注射治療費用在 5 元–30 元 ( 平均 15 元 ),以飼養肉豬頭數 5000 頭計算,每日治療病豬 100 頭計算每天支付 1500 元,每月需 45000 元肉豬醫藥費用,勉強可以接受程度。
最近五年以來,成功開發一些新藥,宣稱可以治療沙門氏桿菌病、敗血型大腸桿菌病和傳染性胸膜肺炎,每 100 西西瓶裝至少 350 元,最高者 1800 元,次高者 1500 元,每一劑量為 35 元至 150–180 元,如此倘若例行性使用取代氯黴素製劑者,其每月肉豬藥費將增加三倍以上,是業者不能忍受的。有必要加以分析比較之必要。
因此筆者認為在例行診療用藥中,需仔細核計預算 ( 標準 ) 費用去調整用藥。這些非常高貴藥劑必須使用在特殊病例特殊病症之病豬。諸如筆者隨時有準備新藥、高貴藥,它確實可以將以往認為不能治癒病豬中,挽救九成左右病豬,使恢復正常,但這些病例每星期沒有超過五個病例。倘若應用在每日之病例治療中,似乎太浪費資源些。因為也許有飼料和飲水中也投藥處理了,不能治癒也算是命該如此!
七、普力爽、普力寧、predonisolon 豬使用之禁忌
在以前列入抗組織製劑或類固醇製劑,小動物 ( 犬貓 ) 和人類使用片劑,每片約 1.2 元。大動物、豬使用注射用製劑每 100 西西約 120–150 元,每 10 公斤體重用量 1 西西。它適用治療跛腳、關節炎、皮膚病、豬削瘦綜合徵狀之改變體質用藥,及高用量使用治療胃潰瘍,對症療法之止喘作用,抗過敏抗緊迫作用等均具有特殊效果。
但是要注意,它有使用禁忌;諸如注射疫苗免疫豬隻後禁用 ( 促進排毒作用 ),懷孕期母豬禁用 ( 引用流產 ),以及長期使用對於心肝腎等器官具有損傷作用。
八、不可濫用性腺荷爾蒙
引起種豬繁殖障礙原因中,分泌性腺激素之作用和含量異常是佔其中一個影響因素,筆者估計佔 10–15%份量,判定它需取得血液樣品在免疫學放射性分析法 ( RIA ) 實驗室中協助完成,( 除非研究題目才採用,養豬場業者不願花費這些人力及物力去分析資料 )。而且它可利用關養、移欄等管理去改變之。
使用性腺荷爾蒙它有許多製劑,它需要有先天性和後天性因素配合才使用。在國外養豬因為週休二日 ( 假日全部沒有工作人員 ),採取同期化分娩管理,及容許較高哺乳期仔豬死亡率 ( 15%–25% ) 等許多條件組合之下,採取注射前列腺素或相似製劑於二個階段時期,為促進分娩、排卵及發情期作用。它仍然有許多比較對照組 ( 不用本劑 ) 之經濟性利益,仔細評估。其他的製劑諸如雄性 ( 睪丸 ) 素、黃體素、動情素、HCG、FSH、PG600、prolan A&E 等需諮詢獸醫師或專家之經驗和意見。不宜例行使用成為濫用。
九、離乳方式和週管理之探討
在野生方式母豬哺乳仔豬可達二個月以上更可高達 100 多天,由於科學養豬探討結果認為哺乳期 28 天可以不影響其後繁殖期之繁殖性能表現。其後研究人員認為增進每頭母豬年產胎數,使提高為 2.0 至 2.5 胎次之目的 ( 當時不考慮仔豬之育成率 ),採取早期斷奶仔豬管理方式,以分娩後 14–21 天斷奶仔豬處理方式,雖然國外養豬條件包括關養設備,仔豬營養與飼料配合等許多技術學上的支持,可以育成仔豬,但是母豬之子宮未恢復正常,其斷奶後會延遲天數呈現發情期情形。它在斷奶後 3–7 天 ( 平均 5 天 ) 呈現發情期佔百分率由 80% 下降為 20% 而已,它需要再加 7–14 天補足標準哺乳期天數 ( 28 天 ) 才能恢復正常發情期佔 85–90% 之數目。但是在本省養豬條件不足,早期斷奶方式,和最近新管理技術為中斷傳染病之感染採取之 SEP、MEP……等早期斷奶管理方式採取仔豬 7–14 天斷奶方式等,筆者多次指出不適用本省養豬需要,否則母仔豬之其後表現大受負面影響。
86.6.14 宋省長至東部訪問本省首創之“最少疾病養豬場”,它有許多特殊的管理條件配合,相信它是欲模仿國外之試驗用養豬場模式。但是筆者推測它未考慮經濟利益,也許如同以前本省的 SPF 養豬計畫,投資經費取自研究計劃,未計入成本,其結果收益也未達到預期目標,距離推廣和實用仍有一段很大距離和時差,其結局是不了了之。因為國外養豬模式不全然適用其他環境條件。
如同本省之週管理方式,國內外養豬環境條件及需求均不盡完然相同。所以國內之週管理經常哺乳期仔豬在 24 ( ±3 ) 日齡斷奶方式,結果斷奶體重不足,5 公斤者佔很大百分率,甚至低於 3 公斤斷奶體重者,其育成率很低,使斷奶豬期間 ( 29–56 日齡 ) 之標準死亡率由 2% 上升成為 6–8%。因此早在一些資料中推薦每週斷奶二次方式可以改善育成率。我們採用後大有收穫。使全部斷奶母豬均有哺乳期 28 天以上之天數,才不致於不利於母仔豬之繁殖表現和育成率。
十、飼料添加藥劑或其他添加劑處理組和成本分析
為預防和治療在飲水或飼料投藥處理,可以減少太多病豬之注射治療,和減少暴斃病例,依病情和需要,經常需提供藥物敏感作用測定法之結果,選用價廉有效製劑,原則上每公斤飼料 7 元 ( ± 1 元 ) 計算,投藥費用每公斤負擔 0.5–1.0 元。並且不宜天天供餵含藥物飼料,它宜採取間歇投藥計劃,每週投藥 1–2 天或每月投藥 5–7–10 天之藥物飼料,或者飲水投藥限用於病豬或集中欄豬隻情形,此乃為了抗藥性考量,更重要的為節省投藥費用,降低成本為目的。不可濫用和浪費投藥,結果病情沒被控制下來,因此要慎重處理。
另外在飼料中添加生長素,膽鹼、砷劑、鉻元素、維他命 E、油脂、酵素、酸化物……等,均有一些研究報告支持肯定其功用,但是也有被爭論的問題,所以這些添加物未能列入標準飼料配方中。更重要的一點,必須計算飼料成本之負擔,它影響養豬成本佔很大費用。
十一、種豬自動餵料系統之探討
嚴格說,本省引進國外新設備,諸如所謂自動餵料系統似乎沒有完全,根本沒有全自動電腦控制,它袛是利用人工操作之機械式設備而已,當然其中存在一些原因,包括技術性、價格、經濟性及民族性、環境等。筆者是支持飼養肉豬,因屬任食性,豬隻頭數幾千頭,每頭豬以二公斤隻日飼料餵料量,若以 5000 頭豬計算,每天人工餵料一萬公斤,是很浪費人力物力,所以需要利用機械設備送料餵料,預估將來勞力更加短缺,所以更需要機械輔助。
但是筆者認為在仔豬,分娩舍和懷孕舍母豬之餵料,改用機械化就需慎重評估,早在十多年前已被推薦和試用,問題及不利影響很多,最近幾年從研究資料和廠商又在大力推薦,尚待有關的專家、業者等共同研討。
據如,每頭母豬每欄改用機械設備餵料之設備費用在 1.2 萬元,一棟豬舍飼養 100 頭母豬計算,投資 120 萬元尚不一定可以完成設備。筆者曾分析 1 位工人每月餵料 1 頭母豬之人工費用為 12 元而已,如此可負擔 1000 個月之人工餵料費用,若以 1.2 萬元之利息支付 ( 不投資 ) 就以經濟性投資報酬率分析比較就可評估是否需要投資每欄母豬之機械設備餵料。
十二、豬口蹄疫之疑惑和探討
政府自 86.3.20 宣佈本省爆發豬口蹄疫,造成大風暴,一個月內養豬業及相關產業全部崩盤。其實全世界 204 個國家中,目前不到 6 個國家之豬隻未成為本病疫區 ( 乾淨區 ) 本省至今才發病已難能可貴。但是由於居心人士、外行人 ( 包括政客和媒體誤導抄作 )、專家、官員、現場人員意見不一,政策錯誤,利益薰心人士……沒有共識。以致於一發不可收拾,它是許多國家成為疫區罕見之現象。
其實口蹄疫真正危害牛羊等偶蹄動物,動物發病率可達 100%,其實豬隻發病率約 30–50%,發病豬之死亡率為 0.5–1% 可自然恢復或投藥防止繼發感染而恢復。袛有我國規定全數撲殺處理 ( 大多國家袛撲殺病豬病畜 ) 和一些未看過未養過豬隻之博士們或專家或有心人士支持,短時間撲殺 300 餘萬豬其實,當時也有反對撲殺之建議,以及世界許多關懷動物 ( 生命 ) 協會也來函抗議 ( 似乎被消音 )。後來,政府為預防狂犬病,通令各有關機關撲殺流浪犬野犬之政策,再度受世界關切指責,台灣太野蠻了。也許被指責之前政策已改變,已使用疫苗免疫注射豬隻,不論是否發病不必撲殺,才獲得舒緩。
豬口蹄疫至 86 年 5 月底算是告一段落,但仍在許多問題未解決,一團謎惑和後續動作均未交代,講不完說不清,謹就實際相關問題,共同研討,期待解決:
1.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糾正有關單位和人員。“誤診”豬口蹄之血清型嗎?疫苗用得恰當嗎?
2.規定撲殺豬之養豬場需停業 8 個月以上嗎?可行性嗎?
3.如何協助養豬業者轉業,土地變更或輔導養豬呢?
4.恢復病豬之處理、銷售、安全食用嗎?有保證嗎?那一單位負責?決策如何?公佈嗎?
5.購入進口每劑量 8 元以下口蹄疫疫苗可行性及執行成果如何?國內廠商有能力製造生產嗎?不給同意書理由心服嗎?補強用疫苗很快要用到,劑量要高價費用負擔嗎?如何解決?
6.羊牛據稱不發病,又為何飼養牛羊等偶蹄動物均要疫苗免疫呢?其後是否仍需半年免疫一次呢?
7.疫苗免疫二次豬隻仍然發病呢?
8.存在近二十年之豬水泡病水泡疹,其疫情和病灶類似,口蹄疫,為何被消音了?誰敢否定它的存在?都推給口蹄疫嗎?那麼本省 18 年前之豬水泡病是口蹄疫嗎?那麼日本豬隻為何未發病呢?也許我們實驗室技術和水準太差了吧!
9.消毒和撲殺之執行,結果各縣市陸續發佈疫情,沒效防止,二者是否浪費和錯誤嗎?應適可而止。
10.媒體之誤導,向養豬業和全體人民道歉了嗎?有補救措施嗎?
11.有關單位執行外銷豬肉之進度進展如何?
12.有需要檢討和禁止養豬嗎?政策如何、輔導、及市場導向、自由市場之養豬業者需求如何呢?賠本生意養豬業會繼續做嗎?
13.它存在許多問題未被宣導,和未被觸及,容後伺機再談!
( 高清澤 )
中國畜牧雜誌第30卷(98)第 8 期 ( 9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