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場之衛生管理(四)
5.豬隻驅除寄生蟲計畫
5.1內寄生蟲防治
豬隻內寄生蟲感染通常不會造成急性傳染病,但是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本省豬隻大多飼養在水泥地面上,內寄生蟲疾病已經很少,目前以蛔蟲及鞭蟲為主,控制內寄生蟲必須從衛生管理及用藥兩方面同時著手,且必須考慮寄生蟲種類、感染程度、生活史與環境等因素:
5.1.1空欄時用 3% 鹼水清洗,豬舍地面破損時立即補平,水溝保持暢通以清除豬場內殘存之蟲卵。
5.1.2母豬應於移入分娩舍前驅蟲及徹底清洗,公豬應每半年驅蟲一次。
5.1.3肉豬於移入肥前豬舍後 ( 約 25 公斤 ) 驅蟲一次。
5.1.4肉豬上市屠體檢查發現肝臟出現白斑的比率達 30% 以上時應全場驅蟲。
5.1.5要徹底根絕內寄生蟲,必須全場豬隻每季定期驅蟲一次。
5.2外寄生蟲防治
本省外寄生蟲以豬疥癬蟲及豬蝨為主,控制方法如下:
5.2.1母豬在移入分娩舍前徹底清洗及治療,肉豬及懷孕母豬每月噴殺蟲藥一次。
5.2.2受到感染時,每隔 2 週噴殺蟲藥治療一次,連續執行 4 次,牆壁應一併噴殺蟲藥。
5.2.3使用害獲滅:每 33 公斤體重肌肉注射 1cc,每半年使用一次。
6.疾病之診斷
養豬必然不可避免疾病的發生,疾病的處理應先從診斷做起,各種疾病的病原不同,處理的方法亦不同,使用的藥物種類亦不同。原則上應由獸醫師負責診斷疾病,未雇用專職獸醫師的豬場,可以聘請特約獸醫師兼職診斷與治療工作;有必要時應將病材送交動物防疫機關診斷以減少損失。
6.1診斷方式
6.1.1臨床症狀之觀察:例如根據下痢的顏色、氣味、水樣下痢或黏液狀、發生的年齡等;又例如咳嗽時是乾咳或有痰;有無發熱現象,流鼻血否等;但這畢竟是最簡略,誤差也相當大的一種方法。
6.1.2治療診斷:這是現場獸醫人員最愛使用的方法,根據臨床症狀之觀察加以判斷後使用藥物治療,如果有效則證明自己的假設正確,否則再換另一類藥物治療。
6.1.3屍體解剖:這是較進一步的方法,有經驗的病理專業人員可以由各臟器的肉眼病理變化診斷出大部份的疾病,但是在病變不明顯時或混合感染時仍須採集各種樣品進行組織病理學檢查、細菌病毒分離鑑定、血清學檢驗等實驗室檢查。
6.1.4組織病理學檢查:將產生病變區域的組織切成半公分厚的薄片浸入 10% 福馬林液中,組織與福馬林液的體積比例為 1:10,浸泡 24 小時後送至試驗室做成病理切片,根據特定組織病理變化加以診斷。
6.1.5細菌分離與鑑定:經由各種不同的培養基培養出細菌,再加以分類鑑定。必須注意病豬在經過藥物治療後往往無法分離到病原細菌,因此最好選用未經治療的病豬採集樣本送檢。
6.1.6螢光標示抗體檢查:這是一種十分快速簡便的方法,在本省針對豬瘟、假性狂犬病最常用的方法。本法需要新鮮的組織樣本供做檢體。
7.疾病之治療與預防
只有具獸醫師資格的人才可以執行疾病的診療工作,而且各種疾病的病因不同所以各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因此這裡只講原則不講細節。
7.1病毒性疾病
包括豬瘟、假性狂犬病、豬水泡病、豬小病毒感染症、豬痘、傳染性胃腸炎、日本腦炎、輪狀病毒感染症及豬生殖與呼吸道綜合症等。病毒性疾病處理原則如下:
7.1.1病毒性疾病無法用抗生素等藥物治療,但是可根據併發症的種類使用抗菌劑療法以減低次發性細菌感染的損失。
7.1.2利用疫苗免疫來預防,並輔以消毒、隔離、支持療法 ( 下痢時輸液 ) 或撲殺等來處理。
7.2細菌性疾病
包括大腸桿菌、放線桿菌、巴氏桿菌、丹毒菌、鏈球菌等,這些細菌引起的疾病可用抗菌劑來治療或預防,也可用疫苗來預防,由於本省多年來大量使用各種抗生素以致各種細菌的抗藥性已大為增強,必須針對本場細菌有效的藥物加以使用 ( 分離細菌,並做藥物敏感性試驗,找出又有效的抗菌劑 ),不可人云亦云,也不可任意提高藥物劑量。
7.3原蟲類疾病
弓蟲症、球蟲症等基本上使用磺胺藥治療。
7.4寄生蟲疾病
蛔蟲、鞭蟲、疥癬蟲等藉有機磷類殺蟲劑或其他類驅蟲藥。
7.5立克氏次體感染
豬附紅血球立克氏體以四環素及有機砷治療。
7.6混合感染
如豬瘟與沙氏桿菌,假性狂犬病與細菌性肺炎,豬生殖與呼吸道綜合症與沙氏桿菌敗血症等,這些疾病必須先做出正確診斷後,才可設法判斷出何者為原發性感染,何者為二次性感染,再個別對症處理。
( 農委會 宋華聰 )
中國畜牧雜誌第30卷(98)第 7 期 ( 110 ~ 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