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豬病防治之過去與未來
(三)
徐興鎔
台糖畜產研究所
四、未來豬病問題與防治之道
(一)徹底執行「豬瘟撲滅計畫」
日本於 1995 年 11 月倡議推行豬瘟撲滅計畫,預定在 1998 年完成,並於 1999 年正式對外宣佈日本為豬瘟非疫區。依據關貿總協 ( WTO ) 規定,非疫區國家得禁止自「豬瘟疫區或國家」輸入豬隻、生鮮或冷凍或冷藏豬肉或肉臟或肉類製品,屆時我國若未同步撲滅豬瘟,則豬肉銷日本受到限制,養豬產業界年產 600 萬頭毛豬無法外銷,換算成台幣約為 472 億元之豬肉,全數湧入內銷市場,此勢必造成豬價大跌,勢必動用經費收購過剩毛豬,以穩定豬價,同時需要大量的冷藏設施儲存多餘之豬肉,將使養豬事業與相關產業包括飼料、食品、藥品、建築、畜牧資材、冷凍工業、金融業等遭受嚴重衝擊,而導致倒閉破產、失業等社會問題,或成為國家重大經濟危機。換言之,如果我們能夠及時撲滅豬瘟,則可避免前述危機,不但能維護我國現有產業規模,更能為我國的豬肉開拓更廣闊市場。
我國豬瘟撲滅計畫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自 1996 年 7 月 1 日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止,完成相關法令與準備工作,與 100% 免疫注射;第二階段,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止,為全面停止免疫注射與監控時期;第三階段,1999 年宣佈豬瘟撲滅。全國養豬業者應積極參與計畫,並確實執行,願本計畫能如期完成。
長程的計畫,應仿照歐盟國家,研發「次單位豬瘟標幟疫苗」以撲滅豬瘟。此種疫苗與豬假性狂犬病基因缺損疫苗頗為相似,可用診斷試劑鑑別。
(二)撲滅豬生殖與呼吸道症候群 ( PRRS ) 與豬假性狂犬病 ( PR )
豬生殖與呼吸道症候群與豬假性狂犬病均為當前豬隻重要的傳染病,也是造成豬呼吸道症候群、仔豬與肉豬死亡率偏高以及母豬繁殖率衰退的主要原因。因此,如何防治或撲滅上述兩類疫病,實為吾等當務之急。
本省豬假性狂犬病之撲滅計畫,業已在 1992 年開始實施,依初步結果證實,豬隻以基因缺損 PR 死毒疫苗密集免疫,定期血檢各類豬隻與淘汰陽性種豬等措施,則可成功地肅清污染場之 PR ( 楊,1996 )。此計畫初步成果與歐美先進國家 PR 撲滅計畫之成果,頗為相同 ( Nauwynck & Pensaert, 1994 ; Stegeman, 1994 )。目前基因缺損 PR 疫苗有兩種,一為死毒,另一為活毒疫苗。依據各國研究結果顯示,基因缺損 PR 活毒疫苗之保護效果較 PR 死毒疫苗為優,而且其疫苗價格也較低。因此今後 PR 防疫應改用活毒疫苗,以提升防疫效果。
豬生殖與呼吸道症候群之防治或撲滅極為困難,今後可利用下列措施以達到防治或撲滅 PRRS 之目標:
1.早期斷奶與隔離飼養 ( SEW ),以斷絕病原的傳染與撲滅豬隻重要疫病包括 PRRS、PR、豬沙氏桿菌症、豬放線桿菌胸膜肺炎、鏈球菌感染等。傳統方式的養豬,大都採用一貫作業,也就是由種豬、哺乳豬、保育豬、前期肉豬與後期豬肉等均飼養在同一點同一豬場中;因此,病原體容易相互傳染,使疫情擴大或惡化;然早期離奶與隔離飼養,則仔豬在 18 ~ 21 天離奶,轉送至另一豬場,隔離飼養,俟 10 週齡後再遷回原場或另一場飼養,如此則可斷絕病原的傳播,此種方式飼養豬隻曾經歐美各國實施多年,效果卓著有效斷絕豬 PRRS、PR 等免疫抑制病毒之傳播 ( Dee, 1994 ; Shin, 1994 )。吾等應早日研發出一套適合台灣現階段養豬生產管理方式與流程之實用方法,以應需要。
2.統進統出方式飼養保育與前期肉豬,此方法亦可斷絕或減低病原之傳染或傳播,雖然其效果較早期離奶隔離飼養稍差,但處理費用低,且不需增建豬舍,似乎較早期離奶與隔離飼養方式 ( SEW ) 飼養豬隻為實用。
3.使用減毒 PRRS 疫苗,以防止母豬流產、死產或分娩異常胎,並可促進仔豬與保育豬之生長速率 ( Mengeling, 1996 ; Dee, 1996 )。仔豬應在 5 日齡以下免疫,以便在保育期與肉豬前期產生適當免疫反應,而獲得保護 ( Loula, 1996 )。
4.加強母豬、哺乳豬與保育豬等之飼料與飼養管理,新生仔豬與保育豬若健康良好,體重超過 1.25 kg ( 新生仔豬 ) 與 7.5 kg ( 保育豬 ),則豬隻之抗病力可顯著提昇,因此,今後應對母豬、哺乳豬與保育豬等之飼料品質加強研究,予以提昇,另台灣夏季與秋季之氣溫很高,影響豬隻食慾與授胎率,因此,應加強研究予以補救,或增添夜間餵料,傍晚時分配種,或增添空調等設施。
(三)加強研發豬放線桿菌胸膜肺炎新疫苗
本病可用菌苗與適當之飼養管理措施予以控制,目前使用之菌苗無法防止 Ap 菌之感染,且免疫豬常變為保菌豬,今後應加強研究開發新疫苗包括外毒素次單位菌苗,此菌苗可抵禦各不同血清型 Ap 菌之攻擊,且無副作用。
(四)加強檢疫與防疫,以防止海外惡性傳染病之侵入
中華民國近年來由於經濟突飛猛進,對外海空交通以及各類動物與畜產品進出口均極為頻繁,在進口檢疫方面若稍有疏忽,致海外惡性傳染病如口蹄疫、非洲豬瘟等侵入台灣地區時,則對我國農業發展當造成嚴重損害。因此,今後應繼續加強嚴防惡性傳染病之侵入。
預防之道,最先要加強檢疫,以免病原流入,其次為加強國內防疫措施與設施。我農政單位於年前業已擬妥詳細檢疫與防疫措施,今後除督導有關機構落實檢疫與檢驗工作外,冀能多加宣導,教育國民,務使大家能瞭解其重要性,全國畜牧從業者都能與政府充分合作,執行此一防疫工作。
(五)加強疾病監測系統
目前我國獸醫疾病監測工作係由縣市防治所負責,今後應建立豬疾病監測系統,責成現有之防治所獸醫人員、企業獸醫師等加強輔導豬場健全衛生管理或輔導豬場執行自衛防疫措施,同時全國研究機構與省家畜衛生試驗所等,應協助或監督豬疫病防疫工作。
中國畜牧雜誌第30卷(98)第 6 期 ( 21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