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獸醫的觀點談撲滅豬瘟的重要性
楊平政
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
一、緒 言
我國毛豬生產從早年農家後院副業養豬,逐漸轉型成長至年產值約新台幣 800 億元的明星產業,其成長因素雖多,但與有效控制豬瘟及開拓外銷日本市場等二者關係最為密切。然而,控制豬瘟顯然已經無法滿足現階段產業的需求,有必要迎頭趕上先進國家,積極撲滅豬瘟,以維護產業之永續經營,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激烈國際競爭。
二、豬瘟之發生與其控制現況
豬瘟是一種只感染豬的急性病毒性疾病,具有高傳染性及高死亡率的特徵。從日據時代以來,豬瘟一直威脅著台灣養豬業,並造成極大損失。民國卅六年時豬瘟發生率曾高達 8.13%,老一輩的養豬農民可說是談「豬瘟色變」,這種情況一直到民國四十一年農復會前主任委員李崇道博士從菲律賓引進兔化豬瘟疫苗病毒株才大幅改善,研製成功的水劑兔化豬瘟疫苗效果極佳,大量推廣使用後,使豬瘟之發生率於民國四十七年時下降至 0.06%。民國四十八年改良成功冷凍乾燥兔化豬瘟疫苗,由於該疫苗之推廣,豬瘟之發生率於民國五十四年再下降至 0.02%。此後,在政府專案計畫之控制下,其發生率逐年以緩慢之速度遞減,民國八十三及八十四年之豬瘟發生率為 0.005%。
三、豬瘟對養豬生產成本所造成之影響
在發生豬瘟之經濟損失方面,根據農林廳的統計資料,八十四年度發生 9 件豬瘟爆發病例,共撲殺或死亡 1,142 頭,以豬價 6,000 元來計,約損失 685 萬元。雖然這種直接損失不大,但是,為了要達成低發病率的目標,養豬產業每年必須投入大筆經費進行豬瘟疫苗預防注射,以民國八十三年為例,光就投入豬瘟疫苗之成本,每劑量以 5 元計算即高達新台幣 10,823 萬元 ( 5 元/劑×21,645,463 劑 ),其中約 20%由公務獸醫負責注射,80% 由養豬場自辦。注射疫苗之人工費用,支領政府薪水之公務獸醫每劑 2 元,民間人工費用每劑至少 5 元。因此,僅就豬瘟疫苗注射的工作,疫苗成本加人工費用每年就必須花費至少 2 億元。此外,在注射豬瘟疫苗時,因追趕豬隻及疫苗本身對豬所形成之緊迫,常使潛伏於豬場之其他疾病如假性狂犬病、沙氏桿菌症等,趁豬隻抵抗力變差時爆發,成為影響我國豬隻育成率之重要原因之一。
四、豬瘟防疫之國際趨勢與規範
因為豬瘟的發生會使養豬產業遭受極大的經濟損失,國際動物衛生規範將豬瘟歸類於會影響國際畜產品貿易及造成國家整體社會、經濟重大影響之甲類動物傳染病。因此,各國皆將豬瘟防疫工作列為國家動物衛生行政的重點工作,採取必要的預防、防疫及檢疫措施,以提昇並保護其養豬產業。世界上的國家撲滅豬瘟成功的例子很多,主要豬肉生產及輸出國如:美國、加拿大、丹麥、英國、瑞典、西班牙、葡萄牙、澳洲等,都按照國際畜疫會 ( O.I.E. ) 的規範,採取不注射疫苗及全場撲殺之政策,已成功地撲滅豬瘟,成為「非豬瘟疫區」。歐聯其他國家如法國、比利時、荷蘭等地也正在全力推動撲滅豬瘟計畫。豬瘟一旦撲滅,除降低其毛豬生產本,提昇其外銷競爭力外,一方面,因無豬瘟而符合更多輸入國之動物檢疫要求,另一方面,亦可依國際動物檢疫慣例,以國際許可的檢疫措施,對豬瘟疫區國家採取限制其豬肉進口措施,以保護其國內產業。
國際畜疫會對於「非豬瘟疫區」的認定標準是以國家為單位,在不使用豬瘟疫苗的前提下,有一年以上的時間沒有豬瘟的臨床病例發生,並經過持續與嚴密的監控措施證實,才能正式宣告是「非豬瘟疫區」的認定,我們不能說某豬場沒有豬瘟或某縣市沒有豬瘟而自該特定豬場或縣市外銷豬肉至無豬瘟國家,必須要全國 26,153 戶的養豬場都沒有豬瘟才能被認定是「非豬瘟疫區」,只要有一戶有豬瘟都不符規定。因此,世界各國的豬瘟撲滅計畫都是國家級的計畫,都是產業界與政府積極配合,密切支援、全體參與的計畫。
五、豬瘟對豬肉內、外銷之影響
對我國而言,豬瘟之存在,除了增加養豬生產成本,也因我國屬於豬瘟疫區,無法開拓日本以外的冷凍、冷藏豬肉外銷市場,形成目前完全仰賴日本之高風險外銷市場。雖然日本目前仍被列為豬瘟疫區,採取全面注射豬瘟疫苗的手段控制豬瘟;但是,近年來已經沒有臨床病例。因此,日本的養豬業者自 1995 年 11 月建請日本政府協助推動豬瘟撲滅計畫,預定於 1998 年底完成 ( 依據我們的判斷,日本極有可能達成目標 ),並於 1999 年正式對外宣佈為非豬瘟疫區,屆時我國豬肉產品將被禁止銷往日本。養豬產業在 1999 年初將面臨年達 600 萬頭毛豬無法外銷,全數湧入內銷市場的嚴重產銷失衡,在短期間國內市場突然供過於求,必將造成豬價暴跌,而且這麼大數量的產銷失調一定比過去幾次豬價下跌所造成的經濟風暴更大。民國六十八、六十九年豬價慘跌至每百公斤 2,000 元的殷鑑不遠,每百公斤豬價每跌 1,000 元,相當於全年 140 億元的農民損失,豬價如果變成每百公斤 2,000 元,以平均豬價每百公斤 6,000 元計,全年農民的損失將達新台幣 560 億元。
六、現階段應有之做法
基於以上的原因,整個養豬及相關產業已經體認到豬瘟撲滅與否對未來全體產業永續經營,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所佔的舉足輕重地位,若不能及時與日本同步撲滅豬瘟,後果將不堪設想。此時此刻養豬產業已經凝聚共識,下定決心按照國際動物衛生規範的標準,採用撲殺清場的方法來撲滅豬瘟。並已擬出一份「豬瘟撲滅計畫」草案,分為三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是澈底有效的全面預防注射豬瘟疫苗、限制 25 公斤以下仔豬不得移動、輔導強化豬場自衛防疫體系、落實發生豬瘟後的檢疫與防疫工作。第二階段開始全面停止豬瘟疫苗注射,對發病場則採取撲殺、清場及補償措施。在經過一年的時間沒有豬瘟病例就進入第三階段也就是宣告撲滅階段。
在撲滅豬瘟的技術部分,世界各國基本上是採用同一套做法,可資借鏡的成功經驗很多,撲滅豬瘟所需要的武器,包括良好的疫苗與相關法令事實上都已齊備,所亟需者是公權力與經費的投入。在撲殺病豬與限制移動方面,因為涉及民眾的財產,必須公權力的強力介入。在經費方面,預估第二階段所需的撲殺補償費用在新台幣 2 億至 45 億之間,但是如果第一階段的工作能夠充分落實,第二階段所需費用必然比較少。而這些費用與豬肉不能外銷日本導致豬價暴跌至每百公斤 2,000 元農民所損失的 560 億元相比,顯然撲滅豬瘟所花的錢比較少,而且是一項政府與農民雙贏的政策。
一個國家級的疾病撲滅計畫需要一段時間來進行準備、動員、宣導與執行,現在時間已非常緊迫,建請政府參照產業界所提出的「豬瘟撲滅計畫」草案,儘速定案列入年度執行計畫,全力推動,養豬農民與民間相關產業願意配合定案的「豬瘟撲滅計畫」出錢出力,與政府的公權力一齊落實此一刻不容緩的工作。政府與民間上下一心,早一日撲滅豬瘟,這個風暴核心埋藏在農業中的養豬業,可是影響層面擴散到整體社會、經濟的威脅才能早一日去除。
七、結 論
我國的獸醫體系在過去曾經成功的撲滅了狂犬病與牛瘟,為國家謀取了重大的利益並且維護國人健康。值此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時,我國農業中最具國際競爭力的養豬產業正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整個養豬及相關產業已經凝聚共識準備挺身接受嚴酷的挑戰,所亟需者惟政府在法令與公權力之落實及經費之配合,建請政府本著李總統「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施政理念,採納我們的建言,積極推動撲滅豬瘟,以應激烈的國際競爭,並確保中華民國養豬事業的永續經營。
( 撲滅豬瘟公聽會 )
中國畜牧雜誌第五十六冊合訂本
1996年七月號至1996年十二月號
第 28 卷 (96) 第 7 期 ( 109 ~ 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