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新聞集錦

 

10月底養豬頭數調查在養頭數續增

  根據十月底養豬頭數調查結果,60 公斤以上大豬及 30 ~ 未滿 60 公斤中豬較 6 個月前調查時分別增加 5.75% 及 5.07%,顯示目前國內豬源仍然充裕,仍需賴外銷來穩定豬價。

  預估 85 年上半年毛豬可供給量約 705 萬頭,其中第一季 ( 1 ~ 3 月 ) 毛豬供給達 355 萬頭,對於農曆春節國內豬肉需求應可充分供給,預測第二季 ( 4 ~ 6 月 ) 供給量約 350 萬頭,仍屬較高的供給水準。

  由於養豬戶養豬意願提高,種母豬頭數仍然持續增加,在養頭數已高達 136 萬頭,尤以種女豬頭數較去年同期增加幅度超過 10%,預估後續豬源仍無法下降,為配合國內養豬政策之調整及高風險性,養豬業者宜採取有效的節制措施。

  從本次養豬調查附帶所做未來半年養豬意願顯示,在 11,684 個有效樣本中,91%養豬戶欲保持現有規模,有 7% 欲增加飼養,僅有 2% 之養豬戶欲採取減少飼養;另以養豬戶飼養規模別分析,以飼養規模在 200 頭以上養豬戶增加飼養之意願較高,顯示在目前豬價水準之下,養豬戶飼養意願仍高。

 

84 年 10 月底台灣地區養豬頭數調查分析

項                    目

84 年 10 月底 比                                 較
與 84 年 4 月底 與 83 年 10 月底
實    數 百 分 比 實    數 百 分 比
 養豬戶數

 毛豬總頭數

 種公豬

 種母豬

 成熟種母豬

 種女豬

 肉豬

 哺乳小豬

 未滿 30 公斤仔豬

 30 ~ 60 公斤中豬

 60 公斤以上大豬

26,140 

10,510,413 

65,448 

13,557,546 

1,205,599 

150,147 

9,089,219 

1,521,978 

2,683,684 

2,504,663 

2,378,894 

- 406 

298,066 

598 

41,100 

34,847 

6,253 

256,368 

- 25,144 

31,402 

120,762 

129,348 

- 1.53 

2.92 

0.92 

3.13 

2.98 

4.35 

2.90 

- 1.63 

1.18 

5.07 

5.75 

- 1184 

444,861 

1,883 

85,079 

70,834 

14,245 

357,899 

81,483 

109,082 

129,022 

38,312 

- 4.33 

4.42 

2.96 

6.70 

6.24 

10.48 

4.10 

5.66 

4.24 

5.43 

1.64 

 

儘早撲滅豬瘟 安定台灣養豬產業

  豬瘟是國際公認的豬隻重要傳染病。丹麥、英國、美國等養豬國家,早已先後完成豬瘟撲滅,並向國際宣佈為「非豬瘟疫區」。許多無豬瘟國家嚴禁從豬瘟國家或地區進口毛豬及相關畜產品。因此,近年來更有些養豬國家積極地計劃清除豬瘟。我國豬肉的主要進口國家 — 日本最近決定 1999 年前完成全面豬瘟撲滅及宣布「日本為非豬瘟疫區」。我國為避免豬肉外銷受影響,應急速撲滅豬瘟。

  回顧台灣光復後連續多年由於豬瘟到處流行猖獗,養豬農民常遭受慘重損失,皆視養豬業為畏途而不敢輕易增加飼養。幸虧當時政府當局重視迅速將豬瘟有效控制方能發展農村經濟,並致力有效豬瘟疫苗之研究開發。初期先研製結晶紫豬瘟疫苗供為部份地區之預防,至民國 41 年積極著手研發免化豬瘟疫苗 ( LPC - China 株 ),並於民國 47 年開發乾燥兔化豬瘟疫苗成功,供全面實施豬瘟預防注射,方使豬瘟有效地控制,其發生率驟降,民國 54 年降到 0.02% 後維持至今。因此,台灣養豬產業始獲穩定,且由於養豬業者的勤奮努力,政府正確的輔導,很快地由過去的農家副業轉為企業大型養豬。如今,不但自給自足供應國內所需豬肉,同時每年外銷國外約 20 萬公噸,約有 260 億元的外匯收入,確實難能可貴。

  我國政府一向以撲滅豬瘟為目標,每年推行豬瘟防疫計畫。曾自民國 80 年度開始,為了加速撲滅豬瘟而重新研討加強計算,呼籲養豬經營業者及相關業界、團體積極地充分配合,惟惜仍未能如預期於 5 年內全面將豬瘟撲滅。究其原因,認為主要因素是養豬業者仍舊持著被動態度而未能主動充分配合政府的推動所致。欲達成台灣豬瘟撲滅確有賴養豬業者本身對於豬瘟撲滅的意識高揚及主動地積極參與推動,加上政府的輔導及適當的經費補助方有希望。單依靠政府的呼籲及執行是無法達成豬瘟的撲滅。茲簡單介紹日本的豬瘟撲滅最近動態如次:

  日本於去年 8 月 7 日由企業養豬及個人養豬的代表 23 戶及相關業界、協會等 19 家組成「豬清淨化實行委員會」聯名提送書面向政府 ( 農林水產省畜產局 ) 懇求立即實施豬瘟撲滅,期於 1999 年前宣布「日本為非豬瘟疫區」。在該懇求書強調:在激烈的國際自由貿易競爭下,豬瘟仍未能撲滅,對於日本生產者及相關業界是一項負面影響,且豬瘟撲滅可對日本的消費者證實國產豬肉的安全性及生產者的努力等,是最好的說明。

  為此,日本政府立即於 8 月 22 日召開獸醫學者專家,都道府縣家畜衛生關係者等的技術研討會並得到結論,即在技術上豬瘟撲滅是有可能,同時皆贊同實施豬瘟撲滅的必要。繼於 9 月 20 日在農林水產省召集全國之道府縣家畜衛生主任、農政局畜產課及衛生課主辦人員、國立家畜衛生試驗場及動物用醫藥品檢查所等有關專家共同研訂自 1996 年後的新豬瘟撲滅計畫。又於 10 月 23 日在政府發行之家畜衛生週報,將上述開會概要公布。日本將撲滅豬瘟的新防疫體制分為 3 階段,第 1 階段為改善及提高疫苗注射率,第 2 階段為對於已符合可停止疫苗注射條件的特定地區之評估並停止疫苗注射,第 3 階段為疫苗注射之全面停止,並向國際宣布「日本為非豬瘟疫區」。

  豬瘟撲滅,可減免豬瘟疫苗接種費用而降低生產成本,可免受無豬瘟國家以非關稅貿易因素禁止進口我國豬肉等,且可安定得來不易的台灣寶貴的養豬產業。台灣多年來,只有零星豬瘟的發生,且皆對於豬瘟防疫已有豐富的經驗及好的基礎,可說已適合於推動豬瘟撲滅。呼籲養豬經營業者及相關業界、協會宜速加強團結,把握此機會,主動配合政府輔導迅速執行豬瘟撲滅,安定台灣寶貴的養豬產業,實已不能繼續以被動的消極態度而觀望。

注意毛豬產銷 長保業者利益

  由於養豬景氣好,已長達 2 年,而賴以維之外銷市場 — 日本,對進口豬肉設置安全防衛措施 ( SG ),並已於 84 年 10 月 27 日發布自 11 月 1 日起至 85 年 3 月底,對進口豬肉實施 SG,大幅提高差額關稅之基準輸入價格,期達以價制量,保護其國內養豬事業之目的,農委會呼籲生產與外銷業者在日本 SG 陰影存在下,應密切注意毛豬與豬肉之產銷,期長確保本身本益。

  農委會說,日本設置 SG,如正常輸入豬肉,其進口量方面已有前 3 年平均之 119%之限制,所以其進口量不致於一下大幅成長,且 SG 之監控是以季計算,我豬肉輸日也必須分散在各月份裡,不能太集中於某些月份。此次日本發動 SG 或投機心理,在 7、8、9 月份大量進口豬肉,同時在 10 月未實施前更進一步擴大進口,單月達 11 萬 5 千公噸,而使得 11 月以後各豬肉輸出國必須面對支付高額關稅及量之限制,因此,在 85 年 3 月底前業者必須節制出口,否則 SG 措施 85 年 4 月起如繼續實施,將長期陷於不利出口之環境中,如此則非豬肉出口業者及養豬生產業者之福。

  農委會鄭重指出,養豬生產業務者務必認清現實環境,不能以目前景氣現象而想再增養,事實上我們的養豬風險及潛在危機,已隨著對單一外銷市場之依賴程度愈來愈高而大幅提升,養豬業者應有所認識。同時,在這段出口量受限制期間,應特別注意供銷秩序,避免產銷失衡過劇而遭受衝擊。此外,對於養肉外銷業者,農委會亦提出呼籲,希望業者在公會之協調下,有秩序正常輸出,確保日本市場及本身之利益,也才能穩定國內養豬業,正常提供外銷豬源,而達雙贏之局面。

  ( 又訊 ) 農委會說,自 84 年 4 月起日本開始對進口豬肉設置安全防衛措施 ( SG ) 後,日本對豬肉進口秩序非常重視。我國為日本豬肉進口之主要供應國,中、日雙方毛豬供銷及價格之穩定,對二國均非常重要,雙方認為有必要多做協商溝通,經於 12 月 5 日由我方派員赴日與日本農林水產省主管官員進行第一次面對面會談,已充分交換中日雙方毛豬產銷現況及未來豬肉供需預測之資訊與意見。

  農委會指出,4 月份日本設置 SG 監控後,在廠商預期心理之操作下,日本豬肉進口量大增,10 月份進口豬肉高達 11 萬餘公噸,為正常進口量之 2 倍,日方對其國內少數投機廠商囤積牟利,致使自 11 月份實施 SG 措施之後,日本豬肉價格呈上揚趨勢,影響其消費者利益,表示嚴重關切,日方並認為,假如長期大量進口豬肉,也將影響其國內養豬農民的利益。因此,日方希望與其主要豬肉供應國,包括我國、美國及丹麥等國家協商,要求各供應國節制出口量,並且管理豬肉出口秩序。

  農委會表示,基於我國內養豬產量之長期穩定,我方將盡力配合。

做好豬瘟疫苗免疫 奠定豬瘟根除基礎

  行政院農委會指出,豬瘟為豬的重要傳染病之一,自從民國 43 年完成開發兔化豬瘟疫苗,推動全要疫苗免疫以來,豬瘟確實獲得有效的控制,惟以民國 83 年為例,發生 7 個病例,計撲殺感染豬隻 352 頭,可見豬瘟仍呈散發狀態,對我國養豬產業構成潛在的負面影響。

  農委會表示,豬瘟一旦感染豬群,可能引起豬隻大量死亡,個別農戶不免遭受重大的經濟損失。此外,由於豬瘟屬於國際畜疫會的動物傳染病甲表疾病之一,為世界各國重視的豬病,國際貿實務上,常限制自豬瘟區輸入豬肉產品,故豬瘟為我國養豬產業拓展豬肉產品外銷的重要限制條件。有鑑於日本政府已全力推動其豬瘟根除計畫,預定於西元 1999 年初,完全撲滅豬瘟,這對我國未來豬肉產品可否繼續外銷,產生極嚴重威脅,我國農政單位與業者應急起直追,積極推動豬瘟根除計畫,提前在日本完成前述計畫之先,根除國內豬瘟。

  農委會又指出,我國雖已推動豬瘟防疫工作多年,但仍有散發性豬瘟病例發生,此與豬瘟疫苗全面使用的漏失有密切關聯。為奠定我國全面根除豬瘟的基礎,全國養豬戶應認識消滅豬瘟對我國整體養豬產業永續經營的重要性,一方面依照政府推薦的豬瘟疫苗免疫注射計畫,確實做好場內豬隻的豬瘟疫苗免疫工作,以清除田間潛伏的豬瘟病毒強毒株,另一方面須做好豬場隔離、消毒等衛生管理工作,避免豬瘟病毒入侵。該會最後呼籲全體養豬戶,積極參與家畜衛生防疫行政單位所規劃豬瘟全面防疫計畫,使撲滅豬瘟計畫成為業界全員運動,以獲得具體成效,俾維持國內養豬產業長期榮景。

84 年農業生產指數及主要農業產品生產評估結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估計,以民國 80 年為基期,84 年農業生產指數為 104.0,較 83 年增加 3.5%。主要係 84 年全年氣候尚稱平順。除年初寒流來襲,造成農漁業較大損害外,其餘多屬局部性小災害,對農業生產影響不大;再者沿近海及養殖漁業與重要畜禽產品均呈增產,亦使今年生產指數略有提高。若以各類產品之指數變動比較,農產類之稻米、蔬菜及花卉等增產,雜糧、特用作物、水果及洋菇等減產,類指數微升 0.5%,為 99.1;林產類因枯立倒木砍伐,致用材、薪竹材及林業副產物等亦增產,故類指數上升 23.6%,為 58.8;漁產類雖因遠洋漁業配合鮪類資源保育而減產,惟近海、沿岸及內陸養殖漁業均增產 1 成以上,致類指數上升 6.0%,為 95.8;畜產類之主要畜禽及產品均告增產,類指數提高 4.9%,為 119.2。

  主要農產品生產概況扼述如下:

  一、農產類

  (一)稻米:84 年稻米收穫面積估計為 364,850 公頃,較 83 年微減 0.3% ( 惟一期稻作面積較 83 年同期增加 );稻穀總產量約 207 萬公噸,反較 83 年增加 0.4%,主要係二期稻作生長期颱風災害較少,致每公頃稻穀產量較 83 年同期為高。

  (二)雜糧作物:84 年各種雜糧作物生產互有增減,其中大豆因利潤低,種植面積減少,致產量續減 28.3%;飼料玉米因 83 年米價高而一期轉種水稻之影響,減產 14.5%;高粱亦因米價上漲而減產 7.4%。食用玉米因 83 年價格好,而 84 年增產 11.3%;紅豆因契作價格提高,增產 2.2%。

  (三)特用作物:84 年特用作物除落花生增產 12.7% 及檳榔亦小幅增產外,餘均減產,其中菸草因菸酒公賣局補助廢耕,種植面積大幅減少,致減產 31.5%;原料甘蔗、生食甘蔗及樹薯等亦分別減產一成左右。

  (四)水果:84 年水果生產受 83 年暖冬低溫不足及年初開花期又逢霪雨授粉不良之影響,上半年生產之水果多呈減產,其中梅減產 6 成,枇杷、桃、李及荔枝等減幅均達 2 成以上;下半年及全年多次採收之水果則多呈增產,其中蘋果與番荔枝增產 3 成左右,葡萄、龍眼及番石榴等亦增產 1 成以上。

  (五)蔬菜:84 年風災雨害較少,各種蔬菜多呈增產,其中胡蘿蔔、青蒜、胡瓜、茄子、菜豆、苦瓜及毛豆等增幅均在 2 成以上;蒜頭、薑及芹菜等香辛作物則減產。

  (六)花卉:84 年各類花卉生產互有增減,唐菖蒲及夜來香增產,菊花、大理花及玫瑰等減產。

  二、林產類:84 年用材生產量估計為 4 萬立方公尺,較 83 年增加 9.9%,主要是輔導會森林開發處增加砍伐枯立倒木所致;薪材及枝梢材亦隨砍伐量增加而成長,林業副產物則小幅增產。

  三、漁產類:84 年總漁獲量估計為 130 萬公噸,較 83 年增加 3.9%,其中近海漁業增產 12.3%、沿岸漁業增產 17.0%及養殖漁業增產 8.5%;遠洋漁業則減產 1.8%。

  四、畜產類:84 年畜禽產品除鵝及火雞減產外,餘均增產,增產幅度分別為羊 47.7%、牛 14.5%、豬 2.3%、雞 6.0%、雞蛋及牛乳約 1 成左右。

政府積極推動農地 釋出方案成效初見

  農委會指出,農地釋出方案報奉行政院 84 年 8 月 3 日核定實施,該會並函請內政部等相關部會積極配合推動。經各機關依據方案內容規範與分工原則,辦理相關工作之推動,業獲初步成效。農委會表示,自方案正式核定實施後之主要執行項目,包括:

  一、由農委會邀請行政院第 5 組、經建會、勞委會、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台灣省政府等相關機關派員成立農地釋出方案推動聯繫小組,辦理業務協調與宣導等相關工作事宜。

  二、於 84 年 10 月份至各地區辦理台灣地區農地釋出說明會,邀請各縣市政府、鄉鎮公所工務、建設、地政、農業、觀光等相關單位與農業、工業及商業團體等人員參加,共辦理 7 場說明會,參加人員約 1,800 人。各界普遍對辦理說明會給予肯定,認為對地方政府辦理農地釋出方案推動作業助益甚大。

  三、配合農地釋出方案所列各項變更原則及作業方式,檢討修正相關法規:

  (一)內政部刻正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作業,檢討用地變更相關回饋規定及訂定分區變更作業程序。

  (二)台灣省政府為配合停止「非都市土地申請設置遊樂區使用農牧用地變更為遊憩用地配合事項」之適用,以排除使用農牧用地之比例限制。

  (三)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刻正研定省縣農業主管單位審核農地變更作業要點。

  四、積極辦理農地變更案之申請審查作業,如勞工住宅、工業區、工商綜合區等。依據統計,84 年下半年間,已完成審議或變更之農地面積計 268 公頃 ( 包括勞工住宅 15 公頃、工商綜合區 190 公頃、毗鄰工廠零星農地變更 55 公頃、配合高速公路拆遷戶安置等零星農地變更約 8 公頃 ),正辦理中之案件計 1,694 公頃 ( 包括工業區 327 公頃、工商綜合區 168 公頃、新訂都市計畫,如苗栗縣初步規劃約 500 公頃及科學工業園區,初步規劃約 660 公頃 ),合計 1,962 公頃。

  農委會表示,農地釋出作業涉及各相關部會業務,分由相關機關分工辦理。有關各項辦理工作,除於方案中明列分工原則分由各機關推動外,並由行政院經建會追蹤列管。該會將積極協調各機關繼續辦理相關作業,以落實農地釋出方案。

 

中國畜牧雜誌第五十五冊合訂本

1996年一月號至1996年六月號

第 28 卷 (96) 第 2 期 ( 153 ~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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