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家禽業對GATT談判之因應與展望
林路拾
美國在 1993 年出口一百萬噸之禽肉,預測 1994 年可能達到 120 至 130 萬噸,其外銷量為禽肉總生產量之 10%,並預測至 2000 年外銷量為 127 萬噸,約為禽肉總生產量之 15 ~ 17%。外銷之地區為墨西哥、日本、加拿大、香港、波蘭及中國大陸。
依照 GATT 烏拉圭回合談判之決議,每個國家須開放每一產品市場之 3%進口,並在六年內提高至 5%,亦即希望世界貿易更自由化。美國有外銷禽肉,但也自加拿大、法國、英國、香港及以色列進口禽肉產品。美國禽肉之進口,須考慮出口國是否有疫病之問題。美國在 1970 年代,在加州曾用 5,600 萬美元經費消除新城雞瘟之感染。泰國及巴西有新城雞瘟感染,因此該兩國不能輸出未完全煮熟之禽肉產品至美國。巴西至今未核准任何一家加工廠可外銷禽肉至美國。如擬外銷禽肉至美國除須照美國法令規定辦理外,亦須美國農部之檢查與核准。
在禽肉外銷之展望方面,帶腿分切肉 ( Leg Guarter ) 仍為數甚多,主要外銷日本及加拿大。1994 年第一季美國外銷 69,000 公噸之分切禽肉至俄羅斯,同期間外銷香港量為 63,000 公噸。墨西哥、日本及波蘭之需要量亦高。在遠東地區美國外銷甚多之雞腳至此,以供調製羹湯之用,主要國家為中國大陸、香港及日本。牙買加亦有進口。翅膀亦是出口之重要項目。臺灣及韓國尚未進口美國禽肉產品,但韓國已答應向美國進口禽肉,其數量照 GATT 之協調結果一即 3 ~ 6%,但目前仍以火雞肉為主。1994 年第一季分切雞肉外銷量為 8,241 噸,其中銷至西臘之數量為 3,900 噸,西班牙為 1,900 噸,這些國家實是可爭取之市場。三十年前歐洲共同市場之肉雞產業並不發達,故美國外銷甚多之雞肉至歐市,1967 年歐市成立共同農業政策 (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CAP ) 組織,並開始阻止雞肉進口,以保護歐市之肉雞產業。1960 年代末期美國曾與歐市發生雞肉銷售爭執並曾補助雞肉出口至瑞士。目前歐市肉雞之生產量已超出其需要量之 20%,美國已無法再外銷雞肉至歐體國家 ( European union )。美國一年花費七百萬美元作為拓展雞肉外銷之用,受到烏拉圭回合協議之影響,此項經費將會減少,其經費約占外銷價格之 3%以下,其拓銷目標以中東為主。墨西哥為美國目前第四大雞肉出口國,至 2000 年將為美國雞肉最大出口國。中國大陸有 14 億人口,目前美國已外銷帶腿分切肉至中國大陸,未來四年可能出口更多之雞肉至此。歐體目前有外銷牛肉至俄羅斯,美國則外銷帶腿分切雞肉至此,其價格僅次於歐體之牛肉,未來 10 至 15 年俄羅斯將再發展其家禽及家畜產業,波蘭及羅馬尼亞也有類似之情況。
( 轉載:農情專訊 146 期 )
中國畜牧雜誌第五十三冊合訂本
1995年一月號至1995年六月號
第 27 卷 (95) 第 4 期 ( 129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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